1

猶大與塔瑪爾

(參閱申25:5-10;瑪22:24;盧4:12-22)

那時,猶大離開他的兄弟們下去,到一個名叫希辣的阿杜藍人的家附近搭帳幕。

2

猶大在那裏看見名叫叔亞的客納罕人女子,就娶了她,與她同寢。

3

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厄爾。

4

她又懷孕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敖難。

5

她又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舍拉。她生舍拉的時候,猶大正在革齊布。

6

猶大為長子厄爾娶妻,名叫塔瑪爾。

7

猶大的長子厄爾在上主眼中為惡,上主就使他死了。

8

猶大對敖難說:「你去與你哥哥的妻子同寢,向她履行你作弟弟的責任,給你哥哥生子立後。」

9

敖難知道所生的兒子不歸自己,所以當他與哥哥的妻子同寢時,就洩在地上,免得給他哥哥生子立後。

10

敖難做這事使上主厭惡,上主也使他死了。

11

猶大對兒媳婦塔瑪爾說:「你回你父親家裏守寡,等我兒子舍拉長大。」其實他心裏說:「要避免舍拉也像他哥哥們那樣死去。」塔瑪爾便走了,住在自己父親家裏。

12

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叔亞的女兒死了。喪期過後,猶大與他的朋友阿杜藍人希辣上提默納黑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裏。

13

有人告訴塔瑪爾說:「看!你的公公上提默納黑剪羊毛去了。」

14

塔瑪爾見舍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她就脫去寡婦的衣服,用面紗蒙臉,蓋住自己,坐在往提默納黑路上厄納殷城門口。

15

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個妓女,因她蒙着臉。

16

猶大就轉向路旁的塔瑪爾,說:「來!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兒媳。塔瑪爾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

17

猶大說:「我從羊群中取一隻小山羊送給你。」塔瑪爾說:「除非在你送來之前,你先給我一個抵押!」

18

他說:「我該給你什麼作抵押?」塔瑪爾說:「你的印章、你的繫帶和你手中的杖。」猶大都給了她,與她同寢了;她就從猶大懷了孕。

19

塔瑪爾起來走了,拿掉面紗,又穿上她守寡的衣服。

20

猶大託他的朋友阿杜藍人送一隻小山羊去,要從那女人手中取回抵押,卻找不到她。

21

阿杜藍人便問當地人說:「那在厄納殷路旁的廟妓在哪裏?」他們說:「這裏從來沒有廟妓。」

22

他回來對猶大說:「我找不到她,當地人還說那裏從來沒有廟妓。」

23

猶大說:「讓她拿去吧,免得我們成為笑柄。看!我已經把這隻小山羊送去了,只是你找不到她。」

24

大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媳塔瑪爾行姦淫了,看!她因行淫而有了身孕。」猶大說:「把她拉出來燒死!」

25

塔瑪爾被帶出來時,她派人到她公公那裏,說:「這些東西是誰的,就是那人使我懷孕!」她又說:「請你確認,這印章、繫帶和杖是誰的?」

26

猶大認出那些東西,就說:「她比我更有義,因我沒有將她嫁給我兒子舍拉。」猶大從此不再與她同寢。

27

塔瑪爾生產的時候到了,她腹中竟是一對雙胞胎!

28

生產的時候,其中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接生婆就拿了一根紅線繫在他手上,說:「這個是首先出來的。」

29

這孩子把手一收回去,看!他的兄弟卻出來了!接生婆說:「你竟為自己開一個裂口!」就給他起名叫培勒茲。

30

後來那手上有紅線的兄弟也出來了,就給他起名叫則辣黑。

註釋

38:1 - 38:30

猶大與塔瑪爾

本章中斷了若瑟的故事,聚焦在猶大的某些生活面向,包括他與一個阿杜藍人的經濟商貿關係,並他與客納罕婦人叔亞的婚姻。事實上,這是猶大支派的民族根源,再次出現欺詐、說謊和不義,那些事件反而顯出何謂正當和公義(26-30)。
在經文中初次出現「娶寡嫂」的習俗(6-9),那是近東的一個古老法規,所指的是:若已婚男人至死無子,他的至親兄弟應娶寡嫂並生子,好讓寡嫂之子承繼死者的產業。這也是梅瑟法律中的律例(申25:5-8),是《盧德傳》全書的基礎,後來福音中也有人用這條律例挑戰耶穌(瑪22:24)。這一章的故事指出猶大支派的多元民族根源。猶大的印章、印帶和手杖(18, 25),是統治權的特徵。讀者可由此理解猶大支派所領受的祝福(4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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