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市瑪耳

(參閱撒上1;迦4:21-31)

亞巴郎的妻子撒辣依沒有給他生孩子。撒辣依有一個婢女是埃及人,名叫哈加爾。

2

撒辣依對亞巴郎說:「看!現在上主使我不能生育,你去與我的婢女同寢,也許我可以由她得孩子。」亞巴郎就聽從了撒辣依的話。

3

亞巴郎住在客納罕地十年後,他妻子撒辣依把自己的埃及婢女哈加爾,給了丈夫亞巴郎為妾。

4

亞巴郎與哈加爾同寢,哈加爾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輕視自己的主母。

5

撒辣依對亞巴郎說:「我受的屈辱都因為你。我把我的婢女放了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孕,就輕視我。願上主在你我之間作判斷!」

6

亞巴郎對撒辣依說:「看!你的婢女就在你手中。你看怎樣好,就怎樣對待她吧!」撒辣依便苛待哈加爾,哈加爾就從撒辣依面前逃走了。

7

上主的使者在曠野的水泉旁,就是往叔爾路上的水泉旁,找到了哈加爾,

8

對她說:「撒辣依的婢女哈加爾!你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她說:「我正在逃離我的主母撒辣依。」

9

上主的使者對她說:「回到你的主母那裏去,順服於她的掌管吧!」

10

上主的使者又對她說:「我將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多得不可勝數。」

11

上主的使者再對她說:「你看!你已有孕。你將要生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依市瑪耳,因為上主聽見了你所受的痛苦。

12

你這兒子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眾人,眾人的手也必攻打他,他必與自己的眾兄弟對立而居。」

13

哈加爾就稱那對她說話的上主為「祢是看顧我的天主」,因她說:「我竟在此見到了看顧我的那一位!」

14

因此這井名叫拉海洛依井,位於卡德士和貝勒得之間。

15

哈加爾給亞巴郎生了一個兒子,亞巴郎給哈加爾所生的他的兒子起名叫依市瑪耳。

16

哈加爾給亞巴郎生依市瑪耳的時候,亞巴郎八十六歲。

註釋

16:1 - 16:16

依市瑪耳

子孫繁多的許諾尚未實現(12:2;13:16;15:5),撒辣無法懷孕,她便照當時的習俗,由自己的女奴生下一個兒子,就是依市瑪耳。這女奴是埃及人(3),不是撒辣同族,正如梅瑟法律規定不可奴役自己的百姓(肋25:44)。以色列人與依市瑪耳人(即現代阿拉伯人)的敵對關係由來已久,本段敘述是兩族敵對的歷史序幕。依市瑪耳的母親哈加爾遭主母虐待,但天主沒有拋棄她。天主許諾給哈加爾後裔繁多(10),卻沒有許諾土地。這被排擠到福地以外的族群,被稱為「野驢」、與兄弟衝突的人(12),並要屈服於以色列,正如上主曾吩咐哈加爾要回去屈服在主母手下(9)。
這故事看來違反了天主的正義,為能正確地理解,我們應注意以下兩個重要因素:一、故事中雖然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但事實上是借古喻今,解釋聖經作者成書時期的實況,並指出那將延續下去。二、聖經作者和自己的族群,都傾向把有益於同族的事看作天主的旨意,並不需考慮對其他族群的傷害。因此,我們要從正義的角度閱讀經文,以免誤解了天主的仁慈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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