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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篇

(57)達味金詩,交與樂官。調寄「莫要毀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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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們!你們真的申張正義嗎?世人們!你們是否按公道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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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們心裏只想作惡,你們雙手在地上暴行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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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惡的人一出生就遠離正道,撒謊者自出娘胎便走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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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毒氣有如蛇毒,又像聾蛇一樣塞住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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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見弄蛇者的聲音,也聽不見術士的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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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求祢敲碎他們口中的牙齒;上主,求祢拔掉少壯獅子的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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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他們消逝好像河水流走,好像青草被踐踏而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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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蝸牛爬過不留痕跡,又像流產胎兒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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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鍋還未被荊棘的火燒熱,狂怒烈風即把活人熱鍋都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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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因見大仇已報而歡喜,他們的腳要踐踏惡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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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要說:「義人果然有善報,天主果然有在世上執行審判!」

註釋

58:1 - 58:1

天主要來審判

這是一篇個人的哀禱,像先知傳統那樣激烈地指責世人的邪惡,呼籲天主為義人報仇。我們感到很難用這篇聖詠來祈禱,因為基督徒不應以惡報惡(參閱羅12:12,14,19-21)。但是,我們從這篇聖詠的歷史背景來看,就能明白詩句為何如此嚴厲。這篇聖詠是針對不義的判官,譴責他們濫用權柄,以為那管治百姓的權柄只屬於他們,不須向別人交代。他們只為滿足自己的貪婪,忽視照顧百姓的責任。詩人將這些判官,比作一切邪惡的源頭,即伊甸園裏的蛇(5-6;創3:1-5,11-14)。當百姓的基本人權被漠視或侵犯時,往往訴諸憤怒和暴力。我們用這篇聖詠祈禱時,要記念世上受不義欺壓而無力自保的百姓,以這篇聖詠為他們發聲。基督徒渴慕正義,不可漠視邪惡之事,否則邪惡更橫行無忌。表達憤怒並不違反耶穌的教導(參閱谷3:5)。我們要不斷懇求天主執行正義,使眾人享有自由和公義,因為那是天主子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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