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紅母牛的灰

上主對梅瑟和亞郎說:

2

「這是上主所定法律中的一條法令:要吩咐以色列人為你牽來一頭無瑕疵、身上無殘疾,也未負過軛的紅母牛。

3

你們要把牠交給厄肋阿匝爾司祭,牛要被帶到營外,在司祭面前被宰殺。

4

厄肋阿匝爾司祭要用手指蘸一些牛血,向會幕前面灑血七次。

5

然後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和糞,都要一起焚燒。

6

司祭要取松柏木、牛膝草和朱紅綫,丟在燒牛的火中。

7

司祭要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可以進營;但司祭成為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8

那燒牛的人也要用水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為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9

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放在營外一個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留作取潔的水;這是為除罪用的。

10

那收起牛灰的人要清洗自己的衣服,他成為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這為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方人是一條永久的法令。

11

取潔禮的法律 

凡摸了任何人屍體的,七天之久是不潔的。

12

那人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用取潔的水潔淨自己,才得潔淨;若他在第三天和第七天不潔淨自己,他仍是不潔的。

13

凡摸了死屍、死人的身體,而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上主的會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被剷除;因為取潔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仍是不潔的,他的不潔還在他身上。

14

若有人死在帳幕裏,法規是這樣:凡進入那帳篷,和所有在那帳幕裏的人,七天之久是不潔的。

15

一切開口的、沒有封蓋的器皿,都成為不潔的。

16

凡在田野摸了被刀殺死的,或自然死的,或人的骨骸,或墳墓,他七天之久是不潔的。

17

要為這樣不潔的人,拿些贖罪祭燒成的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

18

之後一個潔淨的人要拿牛膝草蘸在這水裏,把水灑在那帳幕和一切器皿上,灑在帳幕內的人身上,也要灑在那摸過人骨、或摸了被殺的或自然死的,或摸了墳墓的人身上。

19

那潔淨的人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灑水在那不潔的人身上,到第七日就使他潔淨;然後他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到晚上便成為潔淨的。

20

但凡不潔的人卻不潔淨自己,必要從會眾中被剷除,因為他玷污了上主的聖所;取潔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的。

21

這為他們要成為一條永久的法令。那灑取潔水的人也要清洗自己的衣服;凡觸摸取潔水的人是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22

不潔的人所摸過的一切都成為不潔的,摸了那東西的人也成為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註釋

19:1 - 19:10

紅母牛的灰

這段記述紅母牛灰如何制作,那灰調成除污穢的水,或稱取潔水,是取潔禮必須用到的。取潔禮的目的,是使受玷污的百姓能回到禮儀上潔淨的狀態,才可參與日常社交活動和各項禮儀。因為神聖的天主,要求所有前來親近天主的人都必須是潔淨的。經文沒解釋為何要求一隻紅色的母牛,所謂紅色應該是我們所說的棕紅色。那母牛被燒的時候被當作不潔之物,必須在營外處理,執行者也被視為不潔。但牛灰卻有除污取潔的效果,所以由潔淨的人來收取(9)。

19:11 - 19:22

取潔禮的法律

這些例子都是碰到屍體及相關物件後,要遵行的取潔禮。除了宗教禮儀追求聖潔之外,平民也要保持潔淨,原因更多是關於衛生和健康,排除各項引致疾病與死亡的因素。其他的不潔狀態和取潔禮,可參閱肋11至16章。假如人們避免不潔的態度變得極端,就會冷漠對待鄰人的需要。耶穌在「慈善的撒瑪黎雅人」的比喻中,就諷刺了那些嚴格遵守潔淨法的偽善者(參閱路1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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