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亞郎家族和肋未人的職責

(參閱則44:1)

上主對亞郎說:「你和你的兒子們,以及你父家的人,要一同擔當冒犯聖所的罪罰;你和你的兒子們要擔負與冒犯司祭職的罪罰。

2

你也要帶你的兄弟肋未支派的人,就是你父家支派的人,與你一同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並服事你;你和你的兒子們要一起在約櫃的會幕前供職。

3

他們要遵守你的吩咐,和照管整個會幕的事務,但不可接近聖所的器皿和祭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4

他們要協助你照管會幕的事務,辦理會幕的一切勞役。外人不可接近你們。

5

你們要照管聖所和祭壇的事務,免得憤怒再臨到以色列人身上。

6

看啊!我已從以色列人中選拔了你們的兄弟肋未人,給你們作禮物獻給上主,為給會幕服役。

7

你和你的兒子們要謹守你們的司祭職分,負責祭壇和帳幔內的一切事務。你們必須服務,我賜給你們的司祭職分是一個服務的恩典;任何外人走近,必被處死。」

8

司祭所得的份

(參閱肋7:28-36)

上主對亞郎說:「看啊!我託你管理那些歸我的獻儀,就是以色列人獻的所有聖物,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作為永遠應得的一份。

9

那不經過火的至聖的供物都歸你,就是他們所獻給我的一切素祭、贖罪祭、贖過祭的供物,都是至聖之物,歸你和你的子孫。

10

你要至聖的地方吃,凡是男子都可以吃;你要以此為聖物。

11

這也是你的:以色列人行搖祭所獻的祭品,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永遠應得的份;你家中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2

所有最好的新油、最好的新酒和五穀,就是他們獻給上主的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

13

從他們田地帶給上主的所有初熟之物,都屬於你;你家中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4

以色列中一切永獻之物,都屬於你。

15

凡有血肉者的頭胎要獻給上主的,無論是人或是牲畜,都屬於你;但你要叫人贖回人的長子,也要贖回首生的不潔牲畜。

16

至於贖價,為滿一個月的,你要按聖所的協刻耳,付五協刻耳銀子;一協刻耳是二十革辣。

17

但是首生的牛、首生的綿羊,或首生的山羊,你不可贖回,因為牠們都是聖的。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牠們的脂肪焚燒,作為獻給上主的馨香火祭。

18

牠們的肉要歸給你,像經過搖祭的胸和右腿要歸你的一樣。

19

凡以色列人獻給上主作神物的祭品,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你們永享的一份。這是在上主面前給你和你後裔的永遠鹽約。」

20

上主對亞郎說:「你在他們的地上不可有產業,在他們當中也不可有你的一份;在以色列人當中,我就是你的一份和你的產業。

21

肋未人的什一之物

(參閱肋27:30-33)

至於肋未人,看啊!我已把以色列所有的什一之物賜給他們作產業,這是他們在會幕服役的酬勞。

22

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再接近會幕,以免他們負罪而死。

23

只准肋未人在會幕內服役,並擔當以色列人的罪罰,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久的法令。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4

因為我已把以色列人獻給上主作舉祭的什一之物賜給肋未人作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25

上主對梅瑟說:

26

「你要告訴肋未人說:當你們從以色列人中取得了什一之物,就是我賜給你們作產業的時候,你們要從這什一之物中取出十分之一獻給上主作舉祭。

27

這要算是你們自己的舉祭,如同禾場上的五穀,又像榨酒池中盛滿的酒。

28

這樣,你們在以色列人所收取的什一之物中,也要取一份作舉祭獻給上主;你們要把這獻給上主的舉祭交給亞郎大司祭。

29

從你們所得的一切禮物中,要把獻給上主的區分出來;就是禮物中最好的應獻為祝聖的一份。

30

你要對他們說:當你們把最好的獻上了,其餘的就算為你們禾場的收成和榨酒池的出產。

31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因為那是你們的工資,是你們在會幕服役的酬勞。

32

只要你們把最好的獻上,就不致於負罪。但是你們不可玷污以色列人所獻的聖物,免得死亡。

註釋

18:1 - 18:32

亞郎家族和肋未人的職責

司祭與肋未人的差別:在職務上,司祭要保持會帳的聖潔,肋未人的工作要聽從司祭的指示(1-7)。關於享用祭物,司祭能享用更好的份量(8-19),肋未人只分享祭物中的十分之一(21-32)。但凡祭物都已經是百姓勞動的產物中最好的一份,司祭和肋未人是憑侍奉天主的職務而可以享用(8, 20-21),他們也要把其中十分之一獻給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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