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与法律

虽无人追捕,恶人仍然逃窜;义人却安然自若,有如雄狮。

2

国有过犯,执政者时有更换;依赖贤明之士,方能长治久安。

3

贫乏人欺压弱小者,恰如暴雨摧毁粮食。

4

离弃法律者,称赞恶人;遵守法律者,对抗恶人。

5

恶人对正义一无所知,寻求上主的人却完全明了。

6

行为正直的穷人,胜过行径歪曲的富翁。

7

遵守法律的,是明智之子;与暴食者为伍,使其父蒙羞。

8

凭高息厚利致富的,是为怜悯穷人者积蓄。

9

闭耳不听法律的,他的祈祷也可憎。

10

引诱正直人走上邪路的,必陷入自掘的坑内;但无可指摘者,必承继幸福。

11

富人自以为明智,聪明的穷人却能把他看穿。

12

义人获胜,荣耀盛大;恶人得势,人便躲避。

13

掩盖己罪的,必不顺利;认罪改过的,必蒙怜悯。

14

常存敬畏者,必享幸福;心肠刚硬者,定遭灾祸。

15

压制贫民的暴君,无异于咆哮的狮子和饥饿的野熊。

16

统治者缺乏聪智,必横行暴虐;憎恨不义之财的,将延年益寿。

17

背负血债的人,即使逃至死境,也无人挽救。

18

行为正直的人,必蒙救助;行事歪曲的人,必陷深坑。

19

忠义诚实

耕种己田者,必丰衣足食;追逐虚空者,必饱尝匮乏。

20

忠实可靠的人,将满渥鸿福;急于发财的人,必难逃惩罚。

21

顾及情面,乃为不善;但为一片面包,有人竟然枉法。

22

眼目贪婪之人急于求财,却不知贫乏即将临于其身。

23

责备他人者,比以口舌奉承人的,更受人爱戴。

24

掠夺父母,还说“这不是罪”的人,与强盗同类。

25

贪得无厌者,必引起纷争;信赖上主者,必蒙获丰裕。

26

自恃聪明的,实属愚人;行事明智的,必蒙拯救。

27

赒济穷人的,不致匮乏;掩目无视穷人的,饱受咒骂。

28

恶人得势,人便躲避;恶霸败亡,义人大增。

注释

25:1 - 29:27

希则克雅所搜集的撒罗满箴言

这部分箴言写于希则克雅王时期(公元前715-687年;25:1)。北国以色列在公元前722年灭亡以后,南犹大国王希则克雅在国内推动政治改革和信仰复兴(参阅列下第18-20章),可能包括收集和编写箴言,鼓励人民学习智慧,善度生活。

28:1 - 28:18

人与法律

这几节的主题是人与法律。第1节谈恶人心虚恐惧,加上第2节,就反映了北以色列王国的情况:频繁更换君王,暗杀夺位,暴君暴政,天怒人怨;对比之下,南犹大王国的领袖贤明,国运也更安定长久。人的境遇也是如此,作恶违法的人自招恶运,正直守法的人获上主照顾(3-10)。
人的财富未必是智慧的产物,更可能是用权力欺压穷人的结果(11、15)。但公义存在人心,善恶不相容,正邪不两立,恶人必有恶报(12-14、16-18)。

28:19 - 28:28

忠义诚实

智慧文学对财富的看法毫不含糊,如果循正义之道得到财富,那是上主的祝福和对他努力的认同;如果循邪恶的手段得到财富,是自招惩罚(19-20)。因此,人若贪财,甚至为钱财加害父母,都有其恶报(21-22、24-25)。从社会历史来看,与智慧和义人相反的,除了愚人,还有残忍的富人和恶霸。治国最重要的是公义,若只有恶人而没有公义,国家必定灭亡(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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