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伯多祿和若望受審 

當伯多祿和若望正在給人民講話時,司祭、聖殿侍衛長和撒杜塞人找上他們了。

2

因為宗徒們教導人民,並宣講耶穌的復活,證明死者復活的事,他們就很惱怒,

3

所以逮捕了宗徒;因天色已晚,便把他們關進監牢,拘留到第二天。

4

雖然如此,很多聽了他們講話的人都信了,其中男人的數目大約有五千。

5

第二天,他們的領袖、長老和法學士聚集在耶路撒冷。 

6

大司祭亞納斯連同蓋法、若望、亞歷山大和大司祭家族的人也出席。

7

這些人令宗徒們站在他們中間,便開始質問說:

「你們憑什麼力量,或以誰的名做這事?」

8

伯多祿被聖神充滿,對他們說:

「各位民眾領袖和長老!

9

既然今天我們是關於給殘疾病人所作的好事,及他怎樣得救而受審,

10

那麼,你們和全體以色列人民都該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痊癒了,是因納匝肋人耶穌基督之名。你們釘死了祂,但是天主卻把祂從死者中復活了。

11

這位耶穌就是你們『匠人拋棄的石頭,反成了屋角的基石。』

12

除祂以外,沒有拯救!因為在普天之下,沒有賜下其他名字給世人,使我們靠着得救的。」

13

他們見到伯多祿和若望的膽量,知道他們是沒有學識的普通人,就很驚訝,也認出他們曾經與耶穌在一起。

14

但看見那個被治癒的人站在他們身旁,眾人就無話可說。

15

於是命令他們離開公議會,彼此商議,

16

說:

「對這些人,我們應該怎麼辦?所有耶路撒冷的居民都知道他們行了這個不尋常的神蹟,我們也無法否認。

17

但是,為了避免這事在民間傳揚開去,我們要警告他們,不可再以這個名字向任何人講什麼。」

18

他們又把宗徒叫回來,命令他們不可再以耶穌的名講話和教導。

19

但伯多祿和若望回答他們說:

「要我們聽從你們而不聽從天主?你們在天主面前判斷這樣對不對吧!

20

我們所見所聞的事,我們不能不說!」

21

公議會再次恐嚇一番後,還是釋放了他們,由於民眾的緣故,找不到任何藉口來懲罰他們,因為眾人都為所發生的事光榮天主。

22

原來那個因神蹟治癒的人已有四十多歲了。

23

團體的祈禱

兩位宗徒被釋放後,立刻回到自己的人那裏,跟他們報告了大司祭和長老們所說的一切。

24

眾人聽了,便同心一致高聲頌揚天主說:

「上主,是祢創造了天地、海洋與其中的萬物,

25

祢以聖神,藉我們的祖先、祢的僕人達味的口說:

『異邦為何喧嚷?

萬民為何策劃愚妄的計謀?

26

地上的君主結盟,王臣也聚集一處,

共同反抗上主和祂的基督!』

27

事實上,黑落德和般雀比拉多,與外邦人及以色列人民在這城內聚集,反對祢神聖的僕人耶穌,反對祢的受傅者;

28

如此實現了祢全能的旨意所預定要發生的事。

29

上主,現在他們恐嚇我們,求祢鑒察,賜祢的僕人完全放膽地宣講祢的聖言。

30

求祢伸出手來,以祢神聖的僕人耶穌的名字醫治、行神蹟並顯異能。」

31

他們祈禱後,集會的地方就震動起來,所有的人都被聖神充滿了,大膽地去傳揚天主聖言。

32

共享財物

眾信徒一心一意,沒有人說自己的財物只留給自己,都拿出來共用。

33

宗徒們以偉大的能力為主耶穌的復活作見證,他們都蒙受了偉大的恩寵。

34

在他們中間,沒有人缺什麼,因為擁有田地房屋的人都將財產變賣,

35

把賣得的錢放在宗徒的腳前,按各人所需分配。

36

有個若瑟,是生於塞浦路斯的肋未人,宗徒稱他為巴爾納伯,意思就是「安慰之子」;

37

他賣了自己的一塊田地,把賣得的錢交給宗徒。

註釋

4:1 - 4:22

伯多祿和若望受審

路加初次提到教會團體遇到迫害。在整部大事錄裏,「受迫害」已成為門徒獻身於宣講福音並為福音作證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耶穌宣佈過的已經應驗:祂的門徒們將要受迫害,但聖神會替他們在迫害者面前發言(路12:4-12;21:12-19)。
路加在此刻巧妙地使人記起耶穌的預言。當時的場面很生動:一邊是以色列的公議會,總攬司法、政治、經濟和宗教大權;另一邊是被控告的伯多祿和若望,兩個簡樸而未受過正式教育的平民。在以色列的當權者眼中,他們犯了極嚴重的罪行:竟然在聖殿——「他們的」聖殿裏向民眾宣揚耶穌的名號。
通常,那些簡單而卑下的人就會低頭認錯求饒,然後接受懲罰。但現在一件從未見過的事情發生了,被告竟然變成了原告。伯多祿不會錯過這個為耶穌作證的好機會,他親自示範這獨一無二的見證經典。一如先前的宣講,他再次提到耶穌死而復活的訊息,但這次的內容有所增添:他堅定地斷言「在普天之下,沒有賜下其他名字給世人,使我們靠着得救的。」(12)
被治癒的癱子就是明證,使原告在此時無言以對,自覺一敗塗地。路加也特別指出當時的民眾站在伯多祿的一邊,一同讚頌天主。公議會為了不致完全失去面子,最後當庭命令被告不可再以耶穌的名字講話。但真正的結案陳辭由伯多祿說出: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20)。此後,這句話一直在所有站在窮人一邊、力爭他們福利的人口中回響。從此,在基督徒團體中,受迫害變成一種忠於耶穌教導的標記。

4:23 - 4:31

團體的祈禱

路加以團體的祈禱,圓滿地結束了這段在公議會受審的敘述。伯多祿和若望返回團體,與大家分享他們的經驗,且解釋了事件的意義,並一同祈禱。大家是在受迫害的時刻作這祈禱,他們既沒有擬定逃難的計劃,也沒有祈求懲罰那些迫害者。他們所祈求的,首先是繼續宣講耶穌喜訊的自由,其次是依靠祂名號的力量,藉着奇蹟、異兆和醫治,繼續將人由罪惡中釋放出來。

4:32 - 4:37

共享財物

這段新的綜合描述,使我們更了解信徒團體的生活,而這次的重點是信徒共享財物。在路加的描述中,有三點讓讀者困惑不解:「眾信徒一心一意,沒有人說自己的財物只留給自己,都拿出來共用」(32),「在他們中間,沒有人缺什麼」(34)。這樣的團體不是近乎理想主義或者烏托邦嗎?
但路加是一個腳踏實地的現實主義者。正如耶穌曾在福音裏說過,我們身邊常有窮人。如果我們不認真地思考路加對早期基督徒所作的描述,我們將會大錯特錯。因為路加根本無意設想一種能帶來改革的福音式社會制度,他只想呈現福音所要求的徹底改變,已由第一批信徒實現出來。雖然賣田賣屋的方法收益有限且不能持久,甚至違反經濟常識,但是因為團體中的窮人太多,所以團體才不顧後果地照顧他們。他們的模範,其實在提醒和挑戰我們今天的信徒,努力建設一個更正義、更公平的社會。
這個「烏托邦」的力量,就是在歷史中每個時刻啟發和警告我們。這種團體生活裏的模範、召叫、譴責和激勵,甚至是福音裏的審判,我們都應依照路加的話來領悟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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