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再次蒙召作守衛

(參閱則3:16-27;18)

上主有話傳給我,說:

2

人子啊!你要告訴你百姓的子孫,對他們說:當我使刀劍臨到某地,某地的百姓從自己的人中選出一人作他們的守衛;

3

守衛一見刀劍臨近那地,就吹號角警告百姓。

4

凡聽到號角聲卻不理警告的,刀劍來到滅了他,他的血債歸回自己頭上。

5

他既聽到號角聲,卻不理警告,他的血債由自己負責;若他接受警告,就救了自己的命。

6

但若守衛見刀劍臨近,卻不吹號角,百姓未受警告,刀劍來到滅了他們中任何一人,那人雖因自己的罪孽被滅,我卻要從守衛手中追討那人的血債。

7

所以你,人子啊!我已立你作以色列家的守衛;你要聽我口中的話,代我警告他們。

8

我對惡人說:『惡人啊,你死定了!』你卻不發言警告惡人離棄自己的行徑,那惡人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死,我卻要從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9

但你若警告惡人離棄自己的行徑,而惡人不離開自己的行徑,他必因自己的罪孽而死,你卻救了自己的命。

10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曾這樣說:「因為我們的過犯和罪惡重壓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滅亡,還怎能生存呢?」

11

你要對他們說:我主上主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決不喜歡惡人死亡,只喜歡惡人回頭,離開自己的行徑,好能生存。以色列家啊!你們悔改,離開你們的惡行吧!你們何必找死呢?

12

人子啊!你要對你百姓的子孫說:義人的義,在他犯罪之日救不了他;惡人的惡,在他離棄邪惡之日不會絆倒他;義人在他犯罪之日,不能因他的義而得生存。

13

當我對義人說:「你必存活!」他若依賴他的義作惡,他的一切義行就不被紀念,但必因他所作的惡而死。

14

當我對惡人說:「你死定了!」他若回頭,離開他的罪惡,行公道正義的事,

15

歸還抵押品,償還搶掠之物,遵行生命的法令,不再作惡,那麼他必生存,不致死亡。

16

他所犯的一切罪不會被提起,也不會向他追究;他既行公道正義的事,他必生存。

17

你百姓的子孫說:「我主的做法不公平!」其實是他們的做法不公平。

18

義人離棄自己的義而去作惡,他必因此而死。

19

惡人離棄自己的惡,而行公道正義的事,他將因此而活。

20

你們卻說:「我主的做法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照你們各人的行徑審判你們!

21

逃難者宣告耶路撒冷陷落

(參閱則24:26-27)

我們被擄後第十二年十月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到我這裏說:「那城已陷落了。」

22

逃亡者來到的前一天晚上,上主的手已臨到我身上,開了我的口;當他早上來到我這裏之前,我的口已開了,不再是啞巴。

23

論耶路撒冷的土地

上主有話傳給我,說:

24

人子啊!在以色列地區,住在那些廢墟的人常說:「亞巴辣罕只是一人就得這地作產業,我們人數眾多,這地應該賜給我們作產業。」

25

為此,你要對他們說:我主上主這樣說:你們吃帶血的肉,雙眼仰望你們的偶像,又傾流人血,你們還要得這地作產業嗎?

26

你們依靠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各人玷污鄰人的妻,你們還要得這地為產業嗎?

27

你要這樣對他們說:我主上主這樣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要使住在廢墟的死於刀下,我要把那在田野的交給走獸吞食,使那在堡壘和山洞的死於瘟疫。

28

我要使這地荒涼和荒廢,其傲慢的勢力將終結,以色列的山必荒涼,再無人經過。

29

因他們所行的一切可憎之事,我必使這地荒涼和荒廢,他們就會承認我是上主。

30

民眾的心態

(參閱依5:1-7;歐2:1)

至於你,人子啊!你百姓的子孫在城牆旁邊和屋門前講論你,兄弟對彼此說:「來!我們去聽聽從上主那裏發出什麼話。」

31

他們成群百姓來到你這裏,坐在你面前如同我的子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實行。因為他們口中說愛,但內心追求私利。

32

看!他們看你有如唱情歌的人,聲音美妙,善於彈奏;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實行。

33

但當這事來到時,看!要來了!他們就會承認在他們中間有一個先知。

註釋

25:1 - 35:1

審判列邦之神諭

上主已宣告對耶路撒冷的審判,接下來從25章至32章是審判猶大鄰國的神諭,這表示上主有統治萬國的權柄。各篇神諭有相同的結構:控訴、定罪、懲罰或毀滅,內容反映出古時的排他主義,以及猶大亡國前後幾十年間的政治形勢和各國的關係。

33:1 - 39:29

轉捩點—死而復生

耶路撒冷陷落,先知的使命進入新階段,他要幫助遺民面對這噩耗,給予生活指引和新的希望。這幾章的內容包括:新時代和新秩序(33)、上主親自照顧子民和挑選領導(34)、土地與群山回復生機(35)、已死之民復生(36)、以色列的廢墟被重建(37),因上主的保護而成為無敵的國度(38–39)。

33:1 - 33:20

再次蒙召作守衛

上主再次吩咐先知擔任守衛(2-9),像3:17-21說的那樣,他要謹慎觀察和聆聽上主,向國家和百姓發出警告。無論先知或眾百姓,都需要聽從上主的話語。先知被選,為子民密切觀察時代記號,發現其中蘊涵的上主旨意,並向民眾傳達:上主在每個事件中期望什麼,人們要如何回應祂?百姓聽到上主的話,各人按照自己領受的回應上主。這是先知生命與子民生命所需要的滋養(參閱若4:34)。
子民此刻的危機是亡國後如何生活下去,就像現代的難民流離失所,生命失根,無望又崩潰(參閱37:11)。倖存者了解到,亡國是民族犯罪的惡果,如今甚至滅族,因眾人快要死了(10)。上主就是要澄清他們這些誤解,神諭說明了以下重點:一、上主不會徹底消滅這民族,卻願意眾人好好生活(11);二、各人遇難或生或死,取決於自己所行的善或惡(12);三、各人有自由選擇如何回應上主的要求,各自承擔後果(13-20)。與18:1-32比較,這段說的較清楚:經歷大難後或生或死,並非僥倖或不幸,而是上主按照各人倫理行為的公正審判。所以,經歷了國破家亡而活下來的人,雖極其痛苦也不可絕望,環境有多艱難惡劣也不可墮落或喪志;要知道是上主願意他們活着,他們並非完全被動地受苦,他們能夠主動地回應上主的呼籲:生命仍有意義,也有光明的未來。

33:21 - 33:22

逃難者宣告耶路撒冷陷落

日期顯示先知在他職務的第六年(參閱1:1-2),見證了耶京陷落的預言應驗。對那些難民,或早已充軍到巴比倫的人來說,這是民族歷史的中斷。如今先知再次開口說話,是24:25-27的預言應驗的記號,也表示他將傳達新的訊息,那就是:國破家亡並非終結卻是開始。上主透過先知,引導子民重整倫理和屬靈生活,繼續上主子民的發展。因為上主仍在子民中行動,一如以往在芸芸眾生中,在繽紛的世界內,實現祂的旨意和工程。

33:23 - 33:29

論耶路撒冷的土地

這段神諭論土地擁有權。戰爭使土地的建設變成廢墟,原居民死去或逃亡,早已充軍到巴比倫的子民即使人數不少,卻被視為喪失土地的擁有權與繼承權(參閱11:14-15)。耶路撒冷被陷落以後,巴比倫把最窮的農民留在當地負責耕種,也有殘存的猶太軍隊留在鄉間(耶39:10;40:7)。神諭指這些殘存的人想佔據土地,自認是亞巴辣罕的子孫,所以有權繼承土地(24)。可是他們拜偶像、殘殺無辜者和侵犯婦女(25-26;參閱耶41所記述的戰爭罪行),都觸犯了上主盟約與法律的要求。因此,上主判決了他們,也判決了土地(27-29;參閱7:2)。自古至今,人與土地的關係密切。厄則克耳更把土地擬人化,子民復興就是進入祖先的地和以色列的土地,於是猶大群山受祝福,聖殿與聖城被重建,土地重新分配(20:42;36:8-15;37:12;40–48)。

33:30 - 33:33

民眾的心態

厄則克耳忠於先知職責,有號召力,口才又吸引,他卻是失敗的先知。因為民眾只把他當作娛樂,喜歡聽卻不認真聽從。這提醒我們反省自己對上主聖言的態度,是否只尋找中聽和有趣的言論,對生硬和嚴肅的就忽略過去呢(參閱谷6:20)?上主的神諭總是揭發人的虛偽和內心險惡,民眾與那些來見先知的長老一樣,說話體面,卻一心追求不義之財(31;比較8:1-13;14:1-3;20:1-4)。貪財的人難以接受上主的話語,福音常常說那些追求世俗、貪財自私的人都進不了上主的國(瑪13:22;路12:13-31;14:17-2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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