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則克耳
第 5 章
人子啊!你拿一把利刀作理髮師的剃刀,剃光你的頭和鬍鬚;然後拿天平把鬚髮量成幾份。
圍困的日子滿了,就把三分一放在城中用火焚燒;三分一放在城的周圍用刀砍碎;三分一散在風中,我必拔刀追趕。
你要從其中取少量鬚髮,用你的衣邊包起來;
再從其中取一些扔進火裏,給火燒掉,其中必有火出來燒盡以色列全家。
我主上主這樣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置於列國中央,使列邦圍繞她。
但她違反了我的典章,作惡超過列國;違抗我的法令,超過她周圍的列邦;都拋棄了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法令。
為此,我主上主這樣說:因為你們混亂,超過你們周圍的列邦,不遵行我的法令,不守我的典章,也不實踐你們周圍邦國的典章;
為此,我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親自對付你,我要在列邦眼前,在你境內施行審判。
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做未曾做過,也不會再做的事。
在你中間,父親要吃自己的兒子,兒子要吃自己的父親。我必在你境內施行審判,把你剩下的人都分散四方。
我主上主說:為此,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偶像和一切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我必親自剷除你,我的眼決不顧惜,也不同情。
你三分一的人要死於瘟疫,或因你境內的饑荒而喪命;三分一要在你的周圍死於刀劍;我還要把三分一驅散到四方,並拔劍追趕他們。
我要這樣散盡我的憤怒,發洩我對他們的烈怒,才可平復我自己。當我散盡對他們的烈怒時,他們必承認我是上主,我在妒火中講了話。
我要使你在周圍列邦中變成荒涼,承受一切過路人的辱罵。
那時我必以憤怒、烈怒和烈怒的斥責,向你施行審判,你必成為周圍列邦的羞辱、謾駡、警戒和驚懼;我是上主,我這樣說了。
當我把恐慌的饑荒之箭射向他們時,是為了毀滅你們;我必加重你們的饑荒,斷絕你們的糧食供應。
我要派遣饑荒和猛獸攻擊你們,使各人喪失子女;瘟疫和流血的事必橫行你的境內,我也要使刀劍攻擊你;我是上主,我這樣說了。

註釋
有象徵意義的行動
厄則克耳以特殊的行動,向子民傳達上主的訊息,這是先知的一種傳統做法(參閱列上11:29-31;依20;耶13:1-7;19;27–28)。這兩章記述了四個連續的行動,綜合地預告了圍城、充軍、饑荒、亡國與四散死亡的過程(4:1-3,4-8,9-17;5:1-4);最後上主解說那些行動包含的訊息,宣告審判和懲罰(5:5-17)。
首批到巴比倫的俘虜是王族與權貴,司祭和長老,戰士和工匠。他們以為短期內可回歸猶大國,從未想過耶路撒冷將淪陷,聖殿被燒毀。先知打破他們虛幻的期望,預告將會發生的連串事件。那四項行動反映出災難中的實際情況,例如饑荒時配給每日每人粗糧約230克,水約600毫升(10-11)。其實我們無法確定先知有沒有躺了十四個月或用糞燒餅,但可見司祭謹慎地戒避不潔,而圍城末期人吃人的悲劇也有多處經文記錄(5:10;耶19:9;哀2:20)。這些戲劇化行為中的象徵意義更為重要(參閱24:18),厄則克耳的語氣嚴厲,是要喚醒聽眾的良知:他們在巴比倫雖然比在耶路撒冷安全,但仍要一起承擔祖國的危難。他們應明白,亡國原因是子民的共同罪惡和褻瀆聖殿,以至招來懲罰(5:5-17),得不到上主的憐惜(11;參閱8:18;9:10等等),且要承受破壞盟約的後果(參閱申28: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