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分配與元首職責

(參閱蘇13-21)

「你們要抽籤分地為產業,要分開一份作為獻給上主的聖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肘*,這整個範圍內都是聖的。

2

要從其中劃出一塊地作聖所,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成方形,周圍再加五十肘寬的空地。

3

從這範圍中要劃出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的地,其中要有聖所,是至聖的地。

4

這是地上的一塊聖地,要給在聖所供職、近前侍奉上主的司祭,作為他們房屋用地,和聖所的聖地。

5

另一塊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的地,要給在殿內供職的肋未人,作為他們的地業和居住的城鎮*。

6

在那塊獻上的聖地旁邊,你們要劃出建城的用地,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給以色列全家。

7

劃給元首的地,要在獻上的聖地和建城用地的兩旁,面對聖地,從西至西邊界,東至東邊界,從西到東,長度與每支派所分得的土地相同。

8

這地在以色列內是屬於元首的產業。我的元首們必不再欺壓我的子民,但要按照支派把地分給以色列家。

9

我主上主這樣說:以色列的眾首領啊!夠了!你們要除掉殘暴和搶掠,實行公道和正義,停止剝奪我的子民!這是我主上主說的。

10

你們要用公正的天秤、公正的厄法、公正的巴特*。

11

厄法和巴特應等量,一巴特是十分一荷默爾,一厄法也是十分一荷默爾;要用荷默爾作分量標準。

12

一協刻耳是二十革辣。二十協刻耳加二十五協刻耳,再加十五協刻耳,為你們是一米納*。

13

你們應獻的供物如下:小麥每一荷默爾要獻六分一厄法,大麥每一荷默爾要獻六分一厄法。

14

獻油的規定如下:油的單位是巴特,油每一苛爾*像一荷默爾那樣有十巴特,要獻十分一巴特,因為十巴特等於一苛爾。

15

從以色列水源充足的牧場上,羊每二百隻要獻一隻羊羔。這都可作素祭、全燔祭、和平祭,為百姓贖罪;這是我主上主說的。

16

這地的全體百姓,應把這些供物交給以色列的元首。

17

元首的本分是在慶節、新月和安息日,並在以色列家的各個節日,獻上全燔祭、素祭和奠祭。他要獻上贖罪祭、素祭、全燔祭與和平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18

慶節的祭獻

「我主上主這樣說:正月初一,你要取一頭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

19

司祭要取贖罪祭祭牲的血,抹在聖殿的門框上、祭壇檯座的四角上,和內院大門的門框上。

20

正月初七,為那不慎犯罪的和無知犯罪的人這樣做;你們要這樣為聖殿取潔。

21

正月十四,你們要守逾越節,為期七天,應吃無酵餅。

22

當天,元首要為自己和全國百姓,獻一頭公牛犢作贖罪祭。

23

節期的七天內,他要每天向上主獻全燔祭,每天獻上七頭無殘疾的公牛犢和七隻無殘疾的公綿羊;又要每天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24

也要獻素祭,為每頭公牛犢同獻一厄法細麵,為每隻公綿羊同獻一厄法細麵,每一厄法細麵再加一辛*油。

25

七月十五日的慶節*,為期七天,他要提供同樣的祭品,獻贖罪祭、全燔祭、素祭和油。」

註釋

40:1 - 48:35

聖殿與土地的復興

全書的開始和結束都是輝煌的神視:厄則克耳立足於巴比倫,看見上主光榮的顯現,也見證光榮離開了耶路撒冷聖殿,如今又見光榮回到耶路撒冷的新聖殿裏去(參閱1:28;3:23;8:4;10:18-19;11:22-23;43:3)。他由此描述以色列宗教與政治的復興藍圖:以色列的復興是從聖殿開始,上主的光榮再次與人同在(40:1–43:12);復興的第二重要元素是禮儀與法規(43:13–46:24),上主的恩寵如活水從聖殿流遍全地,使萬物活力充沛(47:1-12);十二支派平均分得土地,全地有上主保護,自由自在,安居樂業,無恐無懼(47:13–48:35)。

45:1 - 46:24

土地分配與元首職責

屬於上主的聖地首先被分出來,分給聖殿的服務者(45:1-5;參閱48:8-14)。然後是給元首興建京城的地區(45:6-8;參閱48:15-22)。元首不是國土的主宰,沒有被稱為君王,更被警告不可壓迫百姓,且有責任作守法和獻祭的生活典範(45:9-17)。
禮儀曆也定好了逾越節和帳棚節的規則,安息日和新月的節目(45:18-24;46:1-7),都是從獻祭和司祭的立場作說明。出入聖殿的路線也按照社會不同階級而定,先說元首的路線,接着說百姓的路線規定(46:8-10)。後來提到節日與平日的祭獻與貢品份量,元首獻自願祭時的特權(46:11-15)。
對元首的最後一段言論是用「神諭」表達,顯出這項命令的權威性和嚴重性:限制君王的土地權如百姓那樣(46:16-18),只可以把土地傳給子孫;如果賜給臣僕,必須用租借的方式,以五十年為限(即禧年,見肋25:23-55)。在以色列傳統相信上主是土地的主宰,祂把土地分配給眾人享用。如果一少撮人佔有大量土地,已是極大的不義罪行,因為背後必有很多人被強奪田產或賣身為奴(參閱列上21)。正如現今有些國家善用土地,照顧各階層百姓的居住權,幫助新家庭居有其所,也能發展較穩固的治安和經濟。
從44:4–46:18的經文是上主的神諭,論禮儀和法規,中斷了神秘人物的聖殿導覽,現在46:19-24繼續。他帶先知來到聖殿的廚房,說明煮祭肉也要遵守潔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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