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則克耳
第 9 章
1
定罪與行刑
(參閱列下10:17-27;默7:1)
我聽到祂大聲喊叫,說:「懲罰這城的人啊!上前來吧!各人要手拿毀滅的武器。」
2
看!有六人從向北的上門來到,各人手拿殺戮的武器;他們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佩戴書記的墨盒。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邊。
3
以色列天主的光榮往上升起,離開了原本在革魯賓的位置,來在聖殿門檻那裏,並召喚那身穿細麻衣、腰間佩戴書記墨盒的人;
4
上主對他說:「你要走遍這城,走遍耶路撒冷,給那為城中可憎之事悲嘆哀哭的人,在額上畫一個記號。」
5
我又聽到上主對其他人說:「你們跟隨他走遍全城擊殺!你們的眼不可顧惜,也不可同情。
6
要把老人、少男和少女、孩童和婦女全都殺掉,但不可碰那在額上有記號的人。就從我的聖所開始!」於是他們從聖殿前的長老們開始。
7
祂對他們說:「要使這殿玷污,使被殺者塞滿庭院。出去吧!」他們便出去,在城內擊殺。
8
當他們擊殺時,只留下了我,我把臉伏在地上,呼喊說:「唉!我主上主!祢對耶路撒冷傾倒祢的烈怒,是要毀滅以色列所有的遺民嗎?」
9
祂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大,遍地都是血腥,這城充滿不義,因為他們說:『上主已拋棄這地,祂看不見。』
10
但我的眼決不顧惜,也不同情;我必把他們所行的,報復在他們頭上。」
11
看!那身穿細麻衣,腰間佩戴墨盒的人,回來報告說:「我已照祢吩咐我的做了。」

註釋
定罪與行刑
從前在埃及殺長子之災,子民有逾越記號的保護,如今上主降災之前也給義人劃上記號,保護他們的性命(4-6;參閱出12:13;默7:2-4;13:16等等)。那記號原是希伯來字母中最末的「ת」,讀音tav,在古時的寫法像X。前一章顯示聖殿內的邪神崇拜,殺戮也就從聖殿開始(6)。這是一種象徵說法,首先表達已污穢的聖殿再次被眾多屍體所玷污,不可再作崇拜的場所。此外,城內百姓被敵軍殺戮,是上主所降之災,並非上主不敵異國軍隊或神明。這神視已說明:上主要拋棄這子民,也要離開這被褻瀆了的聖殿和土地。所以,先知將見證上主的光榮從聖殿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