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格言集:不可做的事

不作惡,邪惡便不會壓倒你;

2

遠離不義,不義也必遠離你。

3

不在不義的犁溝中撒種,你就不會收穫七倍的不義。

4

不要向上主求權勢,也不要向君王求榮位。

5

不要在上主前自稱正義,也不要在君王前顯示明智。

6

不要渴求當判官,你可能無力驅除不義;免得你被某權勢者嚇倒,你就阻礙了你的正直。

7

不要得罪城中的會眾,不要使自己趴倒在群眾面前。

8

不要再次犯同樣的罪,因你只犯一次都不免受罰。

9

不要說:「祂必看我這許多的禮品,當我向至高者天主獻禮時,祂必悅納。」

10

不要在祈求時膽怯,也不要忽略施捨。

11

不要嘲笑那心靈憂苦的人,因為天主貶抑人也舉揚人。

12

不要捏造謊言陷害你的兄弟,或這樣對待你的朋友。

13

不要同意編造任何謊言,因為習慣說謊,不會有好結果。

14

不要在長老的集會中多言,不要在祈禱中重複同一句話。

15

不要厭惡勞碌的工作,和至高者所創造的耕耘。

16

不要加入罪人的集團,應記住祂的義怒決不遲延;

17

當盡力謙卑你的心靈,因為給不虔敬者的懲罰是火和蟲子。

18

不要用朋友換取錢財,也不要用真兄弟換取敖非爾純金。

19

不要離棄明智的好妻子,因她的賢德勝過黃金。

20

不要虐待忠誠工作的家僕,和盡心盡力的勞工。

21

應當愛那明智的家僕如同愛你自己,不可剝奪他的自由。

22

格言集:應該做的事

你有羊群麼?就該照顧,若牠們對你有用就保留。

23

你有孩子麼?就該教訓,使他們從幼年就得低頭服從。

24

你有女兒麼?留意她們的身體,不要向她們常露笑容。

25

將女兒出嫁,你就完成了重要的事,但要把她嫁給明智的人。

26

你有合心意的妻子嗎?不要休棄她;若她是可恨的,不要信賴她。

27

你要全心尊敬你的父親,不要忘記你母親的產痛。

28

你要記住:你是他們所生的,他們為你所做的,你如何報答?

29

你當以全靈敬畏上主,並尊敬祂的司祭。

30

你當以全力愛你的創造者,不可忽略祂的僕人。

31

敬畏上主,尊敬司祭,並按照你受的規定,給他應得的份量,就是:初熟果實、贖罪祭品、和平祭牲的右腿、聖潔的祭物,和聖物的初果。

32

你應伸手幫助窮人,使你的祝福圓滿無缺。

33

要善待和施恩給每個活人,對死者也不可吝嗇你的恩惠。

34

不要制止哭泣的人,卻要與哀悼的人一同哀悼。

35

看望病人,不要遲疑,因為這樣你才會受愛戴。

36

在你所有的事情中,記住你的末日,你將永不再犯罪。

註釋

7:1 - 7:21

格言集:不可做的事

這個格言集以否定的語氣說教,推崇簡樸的生活,因為那是智者的生活方式。這些教訓的題材分散,沒有結構,但有些簡樸生活的重點可供參考。例如:遠避邪惡和不義(1-3);不求自己的光榮(4-7);總是要信賴天主的忍耐和仁慈(8-9);不要使近人的生活難過,不可加重近人的痛苦,或設計陷害他(10-14);尊敬自己的工作(15);信賴天主的助佑和祂對祈禱的回應(17);與他人保持正直的關係,坦誠和忠實地對待真朋友、賢妻和好僕人(18-21)。

7:22 - 7:36

 格言集:應該做的事

本段說出舊約時代末期(公元前二世紀)組成人類生命的各種要素。每個人應該以真誠對待他人和世上萬物,這樣的人生才能往好的方向成長。他提到當時一個成熟男人的各種人際關係:家產(家畜)、兒女、妻子、父親、鄰人、司祭和天主。人對這些都有不同的責任,例如:照顧家畜(22)、教育兒子並為他們娶妻(23)。父母安排子女的婚姻,是當時正常的風俗。父親要守護女兒的貞潔,才有可能為她找到好丈夫,獲得豐厚的禮金(24-25)。男人應敬重妻子,若有必要,休妻也是合法的(26),因為妻子是丈夫的財產。但要注意,這只是作者當時的意見,並不符合福音的教導。人應該孝敬父母,幫助窮人度過難關(28-29,32)。對待司祭,要慷慨大方,態度尊敬,藉此表達敬愛上主(29-31)。對待生者,即近人,要善良慷慨(33-35)。對待亡者,要虔敬,要想到自己也有死亡的一天(33b,36)。
這些正直行為的動機,除了敬畏上主之外,還有考慮到人生的「最後去向」。可能從這時期起,猶太人開始形成「最後審判」的概念。這概念繼續在新約時期中發展,正如瑪竇福音25:31-46所述——有人認為那些描述只表示有「最後去向」的想法,並不一定是「末世」的概念,更可能反映出人們善度今生,是為了在死後留下良好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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