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訓篇
第 41 章
論死亡
(38:16-23)
死亡啊!一想起你,那安享產業的人,那無憂且事事順利,仍有活力享樂的人,是多麼苦澀啊!
死亡啊!你的判決,為那貧困和體力衰退,極度年老又事事憂慮,叛逆又失望的人,是多麼美好啊!
不要憂慮死亡的判決,應記得你以前的人和以後的人。
這是上主對一切凡人的判決,你為何拒絕至高者的善意呢?無論活了十年百載,或一千年,在陰府中對生命再沒有爭論。
罪人的子女是可憎惡的子女,一同住在不虔敬者的領域。
罪人子女的家業必然毀滅,他們的子孫要承受不斷的侮辱。
子女必責怪不虔敬的父親,因他們為他的緣故而受斥責。
你們有禍了,不虔敬的人!你們拋棄了至高者天主的法律。
[因為你們若增多,是為了被毀滅;]你們若出生,生來是受咒罵;你們若死去,你們分得的產業,也是咒罵。
每個從土來的必回歸於土,同樣,不虔敬者是從咒罵而來,必歸於毀滅。
人們哀悼死者的遺體,但罪人的惡名必被抹去。
論羞愧
(4:20-26)
你應保護你的名聲,因它比你活得更久,勝過千萬個黃金大寶藏。
美好生命的日子有限,但好的名聲要長存到永遠。
孩子們!來平安地實踐教導,但隱藏的智慧和看不見的寶藏,這兩樣有什麼用?
隱藏自己愚昧的人,勝過隱瞞自己智慧的人。
所以,你們應尊敬我的判斷,不必對每種恥辱感到羞愧,也不是每樣都被眾人認同。
應該羞愧的是:犯姦淫者愧對父母;撒謊者愧對首領和統治者;
犯罪的人愧對判官和領袖;違法的人愧對集會和民眾;不義的人愧對同伴和朋友;
偷竊的人愧對自己的鄰里;要為忘記神聖的真理和盟約而羞愧;要為霸佔食物*而羞愧;要為接受和給予的無禮態度而羞愧;
要為不回答他人的問候而羞愧;要為觀看妓女而羞愧;
要為拒絕親戚的請求而羞愧;要為奪取他人的一份或禮物而羞愧;要為注視他人的妻子而羞愧;
要為調戲自己的婢女而羞愧,因你不可走近她的床;要為出言斥責朋友而羞愧,因你送了禮物也不該侮辱人;

註釋
論死亡
死亡有兩種極端的效果:那受盡折磨並絕望的人,樂意迎接死亡;那生活順利、享福和富有的人抗拒死亡。作者勸人不要畏懼死亡,因為男女老幼、智愚善惡,都不免一死。但人死留名,一生依上主旨意而生活的人,他的美譽永存子孫心中;一生作惡的人將禍延子孫,永無安寧。
論羞愧
作者用具體例子說明,為了保持名譽,要知道做了什麼錯事會感到真正的羞愧(41:14–42:1),什麼是德行而不應羞愧(42:2-8)。所說的行為,也顯出了背後的動機,是否符合倫理和道德標準。作者的這些建議,都是依照上主的法律和公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