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識祢就是完美的正義

至於祢,我們的天主啊!祢良善又信實,緩於發怒,以慈愛治理萬物。

2

即使我們犯罪,我們仍屬於祢,因為認識祢的權能;但我們不會犯罪,因為認識我們屬於祢。

3

實在,認識祢,就是滿全的正義;認識祢的權能,就是不死的根源。

4

人們邪惡的作品並沒有誤導我們,畫家總是徒勞無功;但塗抹了色彩的偶像,

5

其外觀卻激發愚人的慾望,使他愛慕這無靈的死像。

6

凡製造、渴求和崇拜偶像的,都是貪戀邪惡的人,只堪當指望偶像。

7

泥造的偶像

有個陶工搓揉軟泥,出力塑造各種器皿給我們使用;從同一塊黏土,造出作潔淨之用的器皿,同樣造出作不潔之用的器皿;但每件器皿作何用途,由捏土的人決定。

8

可是他錯用力氣,從同一塊黏土捏成一個虛無的神像;而這人自己不久以前也是由土所造成,不久以後,當借來的靈魂要歸還時,一切會死的人既來自土,必歸於土。

9

陶工卻不關心凡人注定要死,或他們的生命短暫;他只想與金匠銀匠競爭,又仿效銅匠,以製作虛偽之物為榮耀。

10

他的心是灰,他的指望比塵埃更賤,他的生命比黏土更廉價。

11

因他從不知道是誰將他捏成,是誰把活躍的靈魂和生命的氣息*吹入他內。

12

他卻認為我們的生命是無聊的遊戲,將此生看作營利的市場,更說:「人必須用盡方法賺錢,甚至用邪惡手段。」

13

因此,當這人用泥土製造易碎的器皿和塑像時,他比任何人更清楚自己的罪。

14

奉禽獸為神明

但最愚蠢的,比嬰孩更可憐的,是那壓迫祢子民的所有仇敵。

15

因他們將列國的一切偶像當作神明,然而那些偶像有眼不能看,有鼻孔不能呼吸,有耳不能聽,有手指不能摸,有腳不能行。

16

因為都是人的作品,是借來氣息而活的人捏出它們,所以無人能捏出一個像自己的神。

17

他終必死去,他用不法之手所做的也是死物;其實他本人勝過他所崇拜的東西,至少他有生命,那些東西卻從來沒有。

18

此外,祢子民的仇敵甚至崇拜動物中最可憎的野獸,這些野獸的愚昧,比其餘的更甚;

19

牠們在動物中既不算美觀,也不讓人羨慕;牠們避開了天主的讚賞和降福。

註釋

10:1

三、天主在人類歷史以智慧伸張正義

作者回憶自己民族得救的歷史,闡釋天主的救援與公義,先是藉智慧執行(10:1–11:1),後是直接以行動實踐(11:2–19:22)。這種文學體裁稱為Midrash「米特辣市」,是對聖經經文一種較通俗的詮釋,按照讀者時代的需要闡發義理;「米特辣市」文體的其他例子可參閱德44–50和宗7。

11:2 - 19:21

歷史的教訓

上文提到梅瑟,接下來這九章就是以色列子民反抗埃及,和爭取自由的歷史詮釋。所描述的以色列是理想的天主子民,而邪惡之國埃及便是以色列的仇敵。正義的天主(12:15)要在世間再次建立正義,保護和捍衛那受欺壓和迫害的子民,並且追趕和懲罰邪惡的壓迫者。
這一段結合了猶太「米特辣市」和希臘修辭學的對比寫法,把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在「出谷」的每個經歷中作對比,顯出天主對這一邊救援,同時對另一邊審判和懲戒。作者首先以綜合的導言(11:2-4)介紹這篇道理的主題(11:5),再用連續七個對比作證據:水、鵪鶉、銅蛇、冰火與糧食、黑暗與光明、殺長子、過紅海(11:6–19:17)。鵪鶉與銅蛇屬於「動物類」,也延伸出兩個副題,就是上主的全能與仁慈(11:15–12:27),和批評偶像崇拜(13:1–15:19)。那七個對比的事蹟,作者是按主題引用,而不是按出谷事件的次序。最後是綜合的反省(19:18-21),並以讚頌上主的光榮作全書的結論(19:22)。

11:15 - 16:15

以動物作懲罰:論上主的仁慈及批評偶像崇拜

作者論鵪鶉與銅蛇的懲罰之前,提到上主的仁慈(11:15–12:27)和世人崇拜禽獸塑像(13:1–15:19),這是針對世人對待動物的兩項錯誤:奉禽獸為神明,以禽獸塑像取代上主,實是崇拜權力與縱慾。然後,作者繼續說上主如何用動物懲罰惡人而救援以色列,先是鵪鶉(16:1-4),後是蛇(16:5-15)。這兩項事蹟證明:世上所有的禽獸都服從上主,惟獨上主能拯救人命,並掌握萬物的生死。

13:1 - 15:19

批評各種偶像崇拜

在聖經各段批評偶像崇拜的經文中,《智慧篇》的這一段是很著名的,就像《巴路克》第6章一樣,有系統地全面討論偶像崇拜的問題。第13–15章和諧地揉合了以色列傳統的真實信念和希臘的哲學思想,因為作者一邊為以色列傳統信仰辯護,一邊嚴厲地批評假神的崇拜,同時向非猶太人介紹惟一的真天主。
這三章有三部分:
一、13:1-9是批評那些崇拜大自然和日月星宿的人。指人們有學問,卻沒有從美麗的受造物中認出造物者天主,反而把世上的元素奉為神明,加以崇拜(參閱申4:27-28;詠115:3-8;135:15-18;依40:18-20;44:9-20;46:1-7;耶10:2-16)。
二、13:10–15:13是批評偶像崇拜及其禍害。這部分稍長,首段和尾段(13:10-19;15:7-13)都是說明偶像是木匠、鐵匠和陶匠的製作品,絕不是神明。中間部分(14:1-11;15:1-6)是作者呼求天主,一邊指責拜偶像者的錯誤與罪惡,一邊論述天主統治萬物的權柄和各種美善的特性。核心部分(14:12-21,22-31)詳述拜偶像的起源及其後果,原因是對天主的無知或錯誤的認識,將使人轉向崇拜權力、暴力或淫慾,並惹來天主公義的懲罰。
三、15:14-19是結論。作者稱那些迫害天主子民的是最愚蠢的人,也因為他們崇拜各種偶像(15:14-15)。最後提到「奉動物為神」的罪惡,是承上接下,繼續11:15所開始的「以動物懲罰」埃及人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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