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傳
第 9 章
約伯回答彼耳達得
約伯回答說:
「我確實知道是這樣,但人在天主面前怎能自稱正義呢?
人若與祂爭辯,祂能提出成千問題,人卻無法回答一個。
天主心中有智慧,力量也強大,有誰能向祂逞強而平安無事呢?
祂把山移動,山還不知道,祂便在怒氣中把群山翻倒。
祂使地震動,離開原處,地柱就都搖動。
祂命令太陽,太陽就不升起,眾星也封閉不動。
祂獨自鋪設諸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祂創造了北斗星、獵戶星、昴星,和南極的星群。
祂所做的大事,無法理解;祂所行的奇事,無法數算。
看!祂走到我身旁,我沒有看見;祂越過我而去,我也不察覺。
看!祂奪去的,誰能阻擋?誰敢對祂說:『祢在做什麼?』
天主一發怒,決不收回,海怪辣哈布的助手必定向天主俯伏。
這樣,我怎敢回答祂,怎敢找話語跟祂爭辯?
我縱然有理,也不敢回答,只有懇求那審判我的天主開恩。
我若呼求,即使祂答應我,我仍不相信祂會聽見我的聲音。
祂用暴風*壓碎我,無故地增加我的創傷;
祂不讓我喘一口氣,使我飽受痛苦。
若論力量,祂確實強而有力;論審判,祂會說:『誰敢召我出庭受審?』
我雖自認正義,我的話卻判我有罪;我雖自覺無辜,祂必證明我的過錯。
我是無辜的,但顧不了自己,我已厭棄我的性命。
所以我說:人的結局都是一樣!善人或惡人,祂都要滅絕。
如果災難使人突然死亡,祂便嘲笑無辜者的絕望。
世界被祂交在惡人手裏,祂蒙蔽了審判者的臉;若不是祂,那麼是誰呢?
我的日子急促過去,比奔跑的人更快,卻看不到福樂;
像蘆葦船掠過,又像鷹俯衝抓食。
我即使想忘記我的哀怨,改變愁容,強顏歡笑;
但是我所有的痛苦使我恐懼,我知道祢決不判我為無辜。
既然我必被定罪,又何必徒然喊冤呢?
我就是用白雪洗身,用鹼水洗我的手,
祢還是把我扔在泥坑裏,以至我的衣服也厭惡我。
天主不像我一樣是人,否則我就能跟祂答辯,我們可以同受審判。
我們之間也沒有仲裁者,能夠主持我們雙方的審判*;
使祂的棍不能攻擊我,祂的威嚴不能恐嚇我;
我就能放膽說話,而不必害怕祂。但是如今我的情況並非如此。

註釋
三、第一回合的辯論
約伯的哀怨,使朋友們驚訝。面對約伯重複地問「為什麼」,他們嘗試解答,就放棄了明智的沉默(參閱13:5)。他們的爭論共有三個回合:一、第4–14章;二、第15–21章;三、第22–27章。第一和第二回合的結構是每位朋友發言後,由約伯回答,通常是冗長的自辯。也許由於原文的殘缺,第三回合欠缺第三位朋友的言論。
約伯回答彼耳達得
這兩章的內容在文本和翻譯上有許多困難,卻有明顯的法庭語境。約伯在第一段是原告,要求與天主在法庭上對質(9:3)。但天主既是被告,也是判官,約伯真是百辭莫辯。後來,約伯又變成被告,要為自己的一生辯護(9:14)。約伯的無助感愈來愈大,尤其在面對天主的創世權柄的時候。然而,約伯的言論逐漸變得大膽,沒有顧忌了。
面對天主這位強大的判官兼被告,約伯無力辯明自己的無辜,也不知道言語或行動能否改變他的困境。但第9至10章有連串的提問:縱然、如果;這顯示約伯不斷上下求索,尋找出路。
約伯堅持自己是無辜受苦,他再次質疑天主的公義,聲稱善人惡人沒有不同(9:21-28),更何況天主就是要他蒙上不白之冤(9:29-31)。
因為朋友們都反對約伯,所以他渴求有第三者作見證人和調解者,站在他與天主之間,作出公正的判決,也使他不再驚慌(9:32-35)。約伯在全書裏共有三次如此懇求,另外兩次在16:19和19:25。
約伯現在向天主哀嘆和抱怨(10:1;參閱7:11;13:13)。他的許多「告訴我,祢為什麼?」顯出他回到與天主的「我與祢」矛盾關係,就是:若要毀滅我,何必當初創造我。約伯呼籲天主回憶創造他時的喜悅,又將天主比喻為工藝卓絕的陶匠、奶酪師傅、裁縫師(10:9-12),但人總是不免一死。約伯的結論如同3:11和7:15,他快死了,但至少讓他死前輕鬆一些(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