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犹大的领地

犹大支派的子孙按宗族抽签所得之地,是在最南端,到厄东边界,南至亲旷野。

2

他们南方的边界始自盐海顶端,即面向乃革布的海湾,

3

延伸至阿刻辣宾南部山坡,经过亲,上到卡德士-巴尔乃亚之南,又经过赫兹龙,上至阿达尔,从那里转向卡尔卡,

4

然后经过阿兹孟,延伸至埃及小河,边界直通向海。这将是他们*南方的边界。

5

东方的边界是从盐海直抵约旦河口。北方的边界始自约旦河口的海湾,

6

上至贝特-曷革拉,经过贝特-阿辣巴北部,再上至勒乌本之子波罕的磐石,

7

又从阿苛尔山谷上至德彼尔,然后向北转至溪谷以南阿杜明山坡对面的基耳加耳,之后经过舍默士水泉,边界直抵洛革耳水泉;

8

之后,边界线向上抵达本希农山谷,再到耶步斯,即耶路撒冷南边的斜坡,上至本希农山谷西边的山顶,即位于勒法因山谷以北的尽头。

9

边界线从那山顶转向乃费托亚水泉,再延伸至厄斐龙众山城,然后转向巴阿拉(即克黎雅特-耶阿陵),

10

又从巴阿拉往西转向色依尔山,经过耶阿陵(即革撒龙)山坡之北,下至贝特-舍默士,又经过提默纳,

11

延伸至厄刻龙山坡之北,转向史加龙,经过巴阿拉山,延伸至雅贝乃耳,边界直通向海。

12

西方的边界是大海及其海岸线。这就是犹大子孙按其宗族所得领土的四周边境。

13

加肋布与敖特尼耳

(参阅民1:10-15)

按照上主对若苏厄所吩咐的,他将犹大子民中的部分土地,分给了耶孚乃之子加肋布,即在赫贝龙的克黎雅特-阿尔巴,阿纳克父亲的城市。

14

加肋布从那里赶走了阿纳克的三个子孙,即舍瑟、阿希曼和塔耳买;他们是阿纳克的后代。

15

然后,加肋布从那里上去攻打德彼尔的居民,德彼尔从前名叫克黎雅特-色费尔。

16

加肋布说:“谁能击溃并夺取克黎雅特-色费尔,我就把女儿阿革撒给他为妻。”

17

加肋布的兄弟,刻纳次之子敖特尼耳夺取了那城,加肋布便将女儿阿革撒给他为妻。

18

在她过门以后,她劝丈夫向她父亲要一块地。她从驴背上下来时,加肋布问她:“你想要什么?”

19

阿革撒答说:“请向我开恩!你既将乃革布地给了我,也请把水泉给我吧。”加肋布于是将上水泉和下水泉都给了她。

20

犹大的百姓

以下是犹大支派的子孙按宗族所得的产业。

21

犹大支派子孙在乃革布,靠近厄东边界的城镇,有卡贝责耳、厄德尔、雅古尔、

22

克纳、狄摩纳、阿德阿达、

23

刻德士、哈祚尔、依特南、

24

齐弗、特冷、贝阿罗特、

25

哈祚尔-哈达大、克黎约特-赫兹龙即哈祚尔、

26

阿曼、舍玛、摩拉达、

27

哈匝尔-加达、赫市孟、贝特-培肋特、

28

哈匝尔-叔阿耳、贝尔舍巴、贝市约达、

29

巴阿拉、依因、厄曾、

30

厄耳托拉得、革息耳、曷尔玛、

31

漆刻拉格、玛德玛纳、桑森纳、

32

肋巴敖特、史耳新、阿因和黎孟,共二十九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33

在低地有厄市陶耳、祚辣、阿市纳、

34

匝诺亚、恩-嘉宁、塔普亚、厄南、

35

雅尔慕特、阿杜蓝、索苛、阿则卡、

36

沙阿辣因、阿狄塔殷、革德辣和革德洛塔因,共十四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37

还有责南、哈达沙、米革达耳-加得、

38

狄耳罕、米兹培、约刻特耳、

39

拉基士、波兹卡特、厄革隆、

40

加朋、拉赫玛斯、基特里士、

41

革德洛特、贝特-达贡、纳阿玛、玛刻达,共十六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42

里贝纳、厄特尔、阿商、

43

依弗达、阿市纳、乃漆布、

44

刻依拉、阿革齐布、玛勒沙,共九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45

还有厄刻龙及其附属地区与村庄;

46

从厄刻龙到海、阿市多得附近的整个地区及其所属村庄。

47

阿市多得及其附属地区与村庄,迦萨及其附属地区与村庄,直到埃及小河与形成边界的大海。

48

在山区有沙米尔、雅提尔、索苛、

49

达纳、克黎雅特-萨那即德彼尔、

50

阿纳布、厄市特摩、阿宁、

51

哥笙、曷龙和基罗,共十一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52

阿辣布、杜玛、厄商、

53

雅农、贝特-塔普亚、阿费克、

54

胡默达、克黎雅特-阿尔巴即赫贝龙、漆敖尔,共九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55

玛红、加尔默耳、齐弗、犹他、

56

依次勒耳、约刻德罕、匝诺亚、

57

卡因、基贝亚、提默纳,共十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58

哈耳胡耳、贝特族尔、革多尔、

59

玛阿辣特、贝特-阿诺特、厄耳特孔,共六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60

克黎雅特-巴耳即克黎雅特-耶阿陵和阿辣巴两城及这两座城的附属村庄。

61

在旷野中有贝特-阿辣巴、米丁、色加加、

62

尼贝商、盐城和恩-革狄,共六座城及这些城的附属村庄。

63

但犹大子民未能赶走住在耶路撒冷的耶步斯人,所以,耶步斯人与犹大子民一同住在耶路撒冷,直至今日。

注释

13:1 - 21:1

土地分配

本书的第二部分论及分配土地。初一瞥,这一连串颇难阅读也不吸引人的地名,毫无可读性;这些边界、支派和新业主的名单对于教会当前的牧灵关注也关系不大。读者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些篇章呢?首先找出叙述者所用的资料,然后再检视他的写作意图。
首先是一系列边界名和支派名。叙述者试图用前者来为每个支派定义其领地范围,但是这个分配规划与《厄则克耳先知书》所描写的并不相同(则第47-48章),其中存在重复和不吻合的情况。这很可能是一份旧名单,那时不同的支派已各自安扎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只是尚未纳入统一的君主制下。
其次是一系列支派名单。关于南部各支派,罗列得相当明确和完整,而对于北部却比较支离破碎,至于中部只给出星星点点。读者对许多城市都能加以识别:阿拉伯名字一般保留了名字的原意,改变不大。现代的以色列国已在许多情况下恢复使用其原名,而在另一些情况下,需求助于考古学。但迄今为止仍存在许多疑问有待解决。
再其次,在这份名单中,叙述者常插入天主的讲话,或者若苏厄的讲话,或者介绍一些轶事。天主的讲话尤为重要,以明白分配土地的深刻含义。
最后,第20-21章给出避难城和肋未城的名单。
如果从神学的角度分析,就不得不分别考虑许地的普遍性因素和分配土地的具体因素。这也分几点说明:第一、对于圣祖们来说,土地的交付是天主许诺的兑现,对此最清楚的表述可在21:43中找到(参阅1:6,5:6)。与旷野相比,许地意味着休憩(1:13、15,21:44)。与以色列人曾经寄居的埃及相比,巴勒斯坦是他们的产业地(18:3,19:47)。第二、这一篇幅中的具体因素就是分配土地。许地作为整体被交给全体百姓;全体百姓有权拥有整个土地,并生活其中。第三、此篇章所论及的神学观,就实际而言,虽有些理想化,但比单纯的垦荒经验远为深邃。这种观念及其大量的专有词汇,以本意和喻义在先知文学和末世论观点中传递下来,并被保存在新约中。《若苏厄书》的这些奇特记述为新约神学提供了一个写实的背景。
细读这一篇章,就会发现在整个申命纪典中所呈现出的非常重要的、关于社会-神学上的先知性信息:只有以公平分配土地且集体拥有之为其出发点,才可能建设一个自由、平等和友爱的社会。如果缺乏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人民就没有发言权。
通过把这种分配归诸于天主,并把它视作天主子民进入并拥有许地的一个条件,作者肯定了两件事:第一件很清楚,即从一开始这就是天主的意愿;第二件需要从字里行间发现,那就是以色列人偏离了天主对他们的原初计划。事实上,君主制的产生,带来了一种不同的社会模式,土地被有权力的特殊阶级所拥有,而大多数人则处在贫穷无助之中。申命纪典——尤其体现在《申命纪》和《列王纪下》中——再三指出以色列选择君主制的灾难性结果:更多的人失去土地、愈加贫困。在经历了充军至巴比伦之后,为了重建以色列,绝对有必要回归至天主的原始计划。
天主的关注与意愿始终是解读这些篇章的钥匙,即以公平分配为出发点。当时的人民就如此理解,今日的读者亦须常将自己的目光转向此出发点。的确,各种牧灵计划、福传计划等等,都需要制定,且应在制定上尤近完美,但在制定之前都要反思:这一切都基于天主的原计划吗?换句话说,这有助于人在个人、家庭和社会中正视自己的定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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