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受的啟示和自身的軟弱  

自誇固然沒有好處,但我不得不繼續誇耀主賜給我的異像和啟示。

2

我認識一個屬於基督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升到第三層天上去。當時他是帶着身體被提的嗎?我不知道;或者他是離開了身體的嗎?我也不知道,只有天主知道。

3

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當他被提時是帶着身體或者是離開了身體,我不知道,但天主知道——

4

被提升到樂園去了,他所聽到的不能用言語表達,人也無法說出來。

5

為這個人,我要誇耀;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不要誇耀什麼。

6

即使我要誇耀,也不算愚狂,因為我說的都是實話。但我還是絕口不談,以免有人把我捧得太高,超過了他在我身上所看見和所聽到的,

7

而只着重那些超凡的啟示。所以,為了不容我變得傲慢狂妄,就有一根刺扎在我身上,就是撒旦的使者來折磨我,免得我變得傲慢狂妄。

8

為了這事,我曾三次求主把這刺拿去。

9

但祂對我說:「我的恩寵足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中,才完滿地發揮出來。」因此,我最喜歡誇耀我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留在我身上。

10

所以,為了基督的緣故,我樂於接受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和憂苦;因為我軟弱的時候,就是我強而有力的時候。

11

在格林多的工作

我成了說蠢話的愚人,都是被你們逼出來的!本來這些話,應該是由你們讚許我才對。因為我即使一無是處,卻沒有什麼比不上那些所謂的「超級宗徒」。

12

事實上,我與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已顯出了宗徒的特徵:對你們百般忍耐,又行了各種神蹟、奇事和異能。

13

既然如此,你們的待遇有哪一方面比不上其他的教會呢?除了這一樣:我沒有要求你們負擔我的生活費!這真是不公道,就請你們寬恕我吧!

14

好了,我已準備第三次來看你們,我也不會要求你們負擔什麼,因為我想要的是你們本人,不是你們的錢財。子女不必為父母積財,而是父母應當為子女積財。

15

而我為了你們的靈魂,極其樂意付出一切,甚至耗盡我自己!難道我越多愛你們,卻反而越少得到你們的愛嗎?

16

總之,我不是你們的負擔,卻仍被當作一個「狡猾的人,用詭計引你們入圈套!」

17

在我派往你們那裏去的人當中,我利用過誰來佔你們的便宜呢?

18

我請求弟鐸到你們那裏去,又派了那位兄弟與他同行。難道弟鐸佔過你們的便宜嗎?難道我們行事為人的精神不是相同的嗎?難道我們沒有採取同一路線嗎?

19

你們還一直以為我們是在你們面前為自己辯護嗎?其實,我們是在天主面前,在基督內說話。親愛的兄弟姊妹們,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建立你們。

20

因為我怕當我來到時,見到你們不符合我的期望,而你們也對我不滿。只怕會有爭吵和嫉妒、憤怒和野心、毀謗和挑撥、狂傲和動亂的事。

21

我又怕當我來到的時候,我的天主會使我在你們面前受羞辱,要我為許多從前陷於污穢、淫亂和放蕩等等罪惡而不知悔改的人悲傷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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