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領受的啟示和自身的軟弱  

自誇固然沒有好處,但我不得不繼續誇耀主賜給我的異像和啟示。

2

我認識一個屬於基督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升到第三層天上去。當時他是帶着身體被提的嗎?我不知道;或者他是離開了身體的嗎?我也不知道,只有天主知道。

3

我知道的只是這個人——當他被提時是帶着身體或者是離開了身體,我不知道,但天主知道——

4

被提升到樂園去了,他所聽到的不能用言語表達,人也無法說出來。

5

為這個人,我要誇耀;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不要誇耀什麼。

6

即使我要誇耀,也不算愚狂,因為我說的都是實話。但我還是絕口不談,以免有人把我捧得太高,超過了他在我身上所看見和所聽到的,

7

而只着重那些超凡的啟示。所以,為了不容我變得傲慢狂妄,就有一根刺扎在我身上,就是撒旦的使者來折磨我,免得我變得傲慢狂妄。

8

為了這事,我曾三次求主把這刺拿去。

9

但祂對我說:「我的恩寵足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中,才完滿地發揮出來。」因此,我最喜歡誇耀我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留在我身上。

10

所以,為了基督的緣故,我樂於接受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和憂苦;因為我軟弱的時候,就是我強而有力的時候。

11

在格林多的工作

我成了說蠢話的愚人,都是被你們逼出來的!本來這些話,應該是由你們讚許我才對。因為我即使一無是處,卻沒有什麼比不上那些所謂的「超級宗徒」。

12

事實上,我與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已顯出了宗徒的特徵:對你們百般忍耐,又行了各種神蹟、奇事和異能。

13

既然如此,你們的待遇有哪一方面比不上其他的教會呢?除了這一樣:我沒有要求你們負擔我的生活費!這真是不公道,就請你們寬恕我吧!

14

好了,我已準備第三次來看你們,我也不會要求你們負擔什麼,因為我想要的是你們本人,不是你們的錢財。子女不必為父母積財,而是父母應當為子女積財。

15

而我為了你們的靈魂,極其樂意付出一切,甚至耗盡我自己!難道我越多愛你們,卻反而越少得到你們的愛嗎?

16

總之,我不是你們的負擔,卻仍被當作一個「狡猾的人,用詭計引你們入圈套!」

17

在我派往你們那裏去的人當中,我利用過誰來佔你們的便宜呢?

18

我請求弟鐸到你們那裏去,又派了那位兄弟與他同行。難道弟鐸佔過你們的便宜嗎?難道我們行事為人的精神不是相同的嗎?難道我們沒有採取同一路線嗎?

19

你們還一直以為我們是在你們面前為自己辯護嗎?其實,我們是在天主面前,在基督內說話。親愛的兄弟姊妹們,我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建立你們。

20

因為我怕當我來到時,見到你們不符合我的期望,而你們也對我不滿。只怕會有爭吵和嫉妒、憤怒和野心、毀謗和挑撥、狂傲和動亂的事。

21

我又怕當我來到的時候,我的天主會使我在你們面前受羞辱,要我為許多從前陷於污穢、淫亂和放蕩等等罪惡而不知悔改的人悲傷痛哭!

註釋

12:1 - 12:10

領受的啟示和自身的軟弱

保祿的敵人也自誇擁有高超的神視、屬靈經驗和奇怪的啟示,很可能有些格林多人模仿他們。但保祿再次很不情願地談到他自己的屬靈經驗,他並不重視這些經驗,卻給格林多人說過各種神恩在教會裏的正確地位(格前12-14)。保祿羞於向人講述自己內在的屬靈經驗,與他所捍衛宗徒工作的敢言態度形成強烈對比。關於這種「內在靈修自述」的文體,不論保祿或新約的其他作者都不重視,因為對他們來說,「生活就是基督」。再沒有其他的證據幫助我們更了解保祿所敘述的事件,那當然不是在大馬士革路上所發生的事情,因為根據年份,「十四年前」是在說另一個時期。這樣的話,在他到達格林多很早之前,那件事已發生了,所以對於那種神聖的經驗,不一定發生在特定的宗教和文化氛圍當中。既然是天主的恩惠,受惠者就不能過分榮耀自己,更不能夠拿出來展示人前,當作自己宗徒職務的「推薦信」。
為了強調他所肯定的事,他向格林多人坦白地承認自己的身上有一根刺,是撒旦使者給他的打擊。那是一種疾病嗎?還是指猶太人拒絕福音而他因此自責(參閱羅9–11)?還是猶太主義者不斷干擾他的工作以及他所建立的團體(參閱迦1:7;斐3:2)?還是有關肉身的考驗?我們都不知道。
無論如何,保祿未被接納的懇求,卻留給我們一個美麗的祈禱模範(8-10節)。保祿說過「我們不知道應當怎樣祈禱」(羅8:26),但天主按照祂自己的方式俯聽祈禱,祂不是減輕重擔,卻要使人力量倍增,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天主怎樣答覆耶肋米亞的祈求(參閱耶15:20-21)。因此,保祿回到一項超然又偉大的原則,就是天主運用軟弱的工具來顯示祂的力量。人的軟弱就是天主顯示能力和產生效果的場所。

12:11 - 12:21

在格林多的工作

保祿總結說,自己任何一方面也不次於對手們。他只是悲嘆,格林多人本應是他的辯護者,如今他竟然要為自己辯護。他還加上另外一項證據,就是在格林多時,他的職務有神蹟和奇事相隨,將耶穌的許諾都實現了,如此證明他所宣講的福音是真實可靠的(參閱谷16:17)。無論如何,臨於保祿生命中的十字架,也要帶來復活的力量。
他隨即向他們宣佈第三次的探訪。他第一次探訪是要建立團體;第二次的時候,有人辱罵他,並煽動團體反對他(參閱7:7-13),但後來眾人都為他們的行為感到後悔。他事先警告他們,這次探訪決不會用他們的錢,因為他所渴求的不是金錢,而是他們的益處。保祿堅持親手工作來維持生計,這使團體中少數生活富裕的人覺得奇怪,他們也不能接受。
心術不正的人可能會想:難道這不是要取得更多捐款的一個圈套嗎?或者保祿想利用其他人,例如弟鐸或者其他教會派來監察捐款工作的兄弟?
保祿用自問自答的方式,氣憤地回應了那些影射和批判。他已經告訴他們,他像他們的父親一樣行事(6:13;11:2),父親的天職是幫助子女,而不是佔他們的便宜。
為了準備第三次的探訪,保祿承認自己害怕發現他不想看到的事情。向對方說明疑慮,是一種隱而不顯的方式,對當下的某種狀況加以譴責,同時勸勉對方儘快補救。一想到他將會發現這個團體被紛爭和嫉妒所分裂,他就十分憂傷,如同自己被侮辱一樣,又好像哀悼已亡的偉大親友一樣悲痛。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