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定案例

“如果有人听到公开诅咒,本是证人,却没有为所见所知的事作证,他就犯了罪,要承担罪咎;

2

或有人无意中碰触了任何不洁之物,无论是不洁野兽的尸体,还是不洁家畜的尸体,抑或不洁群居生物的尸体,他就成为不洁的,因而是有罪的;

3

或有人无意中碰触了人的不洁,任何类型的不洁,以后意识到,因而是有罪的;

4

或有人无意中出于善意或恶念顺口起了誓,为任何事起誓,以后意识到,因而在其中任何一事上都是有罪的;

5

当他自觉在上述任何一件事上有了罪,就要承认自己犯了罪。

6

为赔补所犯的罪,他要献给上主一只母羊——母羔羊或母山羊,作为赎罪祭。司祭要为他的罪赎罪。”

7

穷人的案例

“如果他的财力不够备办一只羊,以赔补自己所犯的罪,他应献给上主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一只用作赎罪祭,一只用作全燔祭。

8

他应把它们带到司祭那里。司祭应先献上作赎罪祭的那一只,拧断它的脖颈,但不可使它身首分离。

9

司祭要将这赎罪祭祭牲的一部分血洒在祭坛壁上,剩余的血,要挤在祭坛的基座上。这是赎罪祭。

10

至于第二只,他应依照全燔祭的规定执行。司祭这样为他所犯的罪赎罪,他便得蒙赦免。

11

“如果他买不起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他应为自己所犯的罪献上十分之一厄法*细面作为赎罪祭祭品;上面不可倒油,也不可放乳香,因为这是赎罪祭。

12

他应把它带到司祭那里,司祭应取出满满一把面,放在祭坛上,与献给上主的诸礼物一起焚烧,以资纪念。这是赎罪祭。

13

司祭这样为他所犯的任何罪过赎罪,他便得蒙赦免。剩余的祭品,和素祭祭品一样,都属于司祭。”

14

赔补祭

(参阅列下12:17)

上主吩咐梅瑟说:

15

“如果有人无意中犯了亵渎上主圣物的罪,为赔补自己的过失,他应从羊群中取一只无瑕疵的公绵羊,也可按圣所的衡量标准*转换为等价的银子,献给上主作赔补祭。

16

他要赔偿他对圣物的亵渎,并在赔偿上追加五分之一,交给司祭。然后,司祭应以这作赔补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便得蒙赦免。

17

“如果有人无意中行了任何一件上主的诫命禁止行的事,他是有罪的,要承担罪罚。

18

他应从羊群中取一只无瑕疵的公绵羊,也可转换为银两,献作赔补祭,带到司祭那里。司祭为他那无意违犯又不自知的无心之过赎罪,他便得蒙赦免。

19

这是赔补祭,他一定要在上主前赎过。”

20

欺骗邻人

上主吩咐梅瑟说:

21

“如果有人犯了罪,犯了亵渎上主的罪,即在处理寄托物,或投资物,或劫掠物上欺骗了自己的邻人,或扣留邻人之物作抵押,

22

或找到失物却欺瞒,或在人易于犯错的任何事上发虚誓——

23

当人犯了这样的罪,且自觉有过,就应归还他夺走的劫掠物、他扣留的扣留物、寄托在他那里的寄托物、他找到的失物,

24

以及他发虚誓所指的任何物件;他应全数归还,并在其上追加五分之一,要在他发现己罪的那一天物归原主。

25

此外,作为赔补,他应从羊群中取一只无瑕疵的公绵羊,也可转换为银两,献给上主作为赔补祭,带到司祭那里。

26

司祭应在上主前为他赎罪,他便在他所犯的任何过失上得蒙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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