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照料圣所

上主吩咐梅瑟说:

2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为你取来榨好的点灯用的纯净橄榄油,好使灯火常燃。

3

亚郎要将这灯安放在会幕中约柜前的帐幔外,从傍晚至清晨,在上主前常燃。这为你们世世代代是一条永久的法令。

4

他要把这灯安放在纯金灯台上,在上主前常燃。

5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块饼,每块用十分之二厄法细面;

6

将饼放在上主前的纯金桌上,将其分成两摞,每摞六块。

7

在每摞饼上,你要放上纯粹的乳香,作为纪念,这是作为食物,献给上主的火祭。

8

在每个安息日要把饼不间断地供放于上主前,这是以色列子民遵行永久盟约应尽的义务。

9

这饼要归给亚郎和他的子孙。他们要在圣处吃,因为那是献给上主火祭中的至圣之物,是他们的永久权利。”

10

亵渎案例——刑事立法

当时有一个人,他的母亲是以色列人,父亲是埃及人,由以色列子民中走出来。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在营地内和一个以色列人发生了冲突。

11

以色列妇人的儿子诅咒并亵渎上主的圣名,人们就将他带到梅瑟那里。那人的母亲名叫舍罗米特,是属于丹支派的狄贝黎的女儿。

12

他们将他拘禁起来,直到上主的判决显示给他们。

13

上主吩咐梅瑟说:

14

“将那诅咒者带到营外,凡听见他诅咒的人,要按手在他头上;然后令全会众用石头砸死他。

15

你吩咐以色列子民说:凡诅咒天主的,必承担自己的罪罚;

16

凡亵渎上主圣名的,必被处死,全会众务必用石头将他砸死。不论是外方人,还是本地人,若亵渎上主的圣名,就应处死。

17

“凡打死人的,应被处死。

18

凡打死一头牲畜的,要赔偿牲畜,以命偿命。

19

凡使自己同胞致残的,他是怎样做的,也怎样还报在他身上。

20

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使人致残,也怎样还报在他身上。

21

凡打死一头牲畜的,就要赔偿牲畜;但打死人的,就应处死。

22

不论对外方人或是本地人,你们只有一条准则,因为我是上主你们的天主。”

23

于是,梅瑟吩咐以色列子民,他们就将那诅咒者带到营外,用石头将他砸死了。如此,以色列子民行了上主吩咐梅瑟的。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