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未纪
第 6 章
全燔祭礼规
上主对梅瑟说:
“你吩咐亚郎和他的子孙说:“以下是全燔祭礼规:全燔祭祭物应彻夜至次日清晨留在祭坛的火台上,祭坛上的火应常燃不熄。
司祭应穿上亚麻衣和贴身的亚麻裤,收取祭坛上焚烧全燔祭祭物的灰烬,放在祭坛旁边。
然后,他脱下这些祭服,穿上另外的衣服,将那灰烬带到营外一处清洁之地。
祭坛上的火要常燃,绝不可熄灭;司祭每天早晨要添柴,在上面摆放全燔祭祭物,再将和平祭祭牲的脂肪放在上面焚烧。
祭坛上的火要常燃,绝不可熄灭。”
素祭礼规
“以下是素祭礼规:亚郎的子孙要在上主前,将素祭祭物带到祭坛前。
他们中的一员要从这素祭祭物中取出一把细面、一些油和其上的所有乳香,放在祭坛上焚烧,作为献给上主的馨香礼物,以资纪念。
亚郎和他的子孙可吃剩下的,但要做成无酵饼,且应在圣处吃,在会幕庭院内吃。
烤时不可含有酵母;我已从这献给我的火祭祭物中分给他们一份,那是至圣之物,一如赎罪祭祭物和赔补祭祭物一样。
亚郎子孙中的所有男子都可以吃这一份。分享献给上主的火祭祭物是你们世世代代的永久权利。凡接触这些祭物的,即成为圣的。”
上主吩咐梅瑟说:
“以下是在亚郎受傅的那天,他和他的子孙要献给上主的祭物:十分之一厄法细面,作为常规素祭祭物,早晨奉献一半,晚上奉献一半。
要把它放在烤盘上用油调好,分成块,将成块的素祭祭物献给上主,作为馨香的礼物。
继亚郎之后受傅为司祭的子孙,都要举行这素祭。这是一条永久的法令:此祭物属于上主,应被完全焚烧。
司祭的所有素祭祭物都应完全焚烧,绝不可吃。”
赎罪祭礼规
上主吩咐梅瑟说:
“你吩咐亚郎和他的子孙说:以下是赎罪祭礼规:赎罪祭祭牲应在宰杀全燔祭祭牲的地方,在上主前宰杀,它是至圣之物。
奉献赎罪祭的司祭要吃这祭物,且应在圣处,在会幕庭院内吃。
凡接触这祭肉的,即成为圣的。若祭牲的血溅在祭服上,被溅之处就要在圣处洗净。
用来煮祭物的陶器应被打破。若是在铜器内煮,该铜器要被擦光,并用水洗净。
司祭家中的所有男子都可吃;它是至圣之物。
但若赎罪祭祭牲的血已被带进会幕,在圣所内用以赎罪,它的肉便绝不可吃,要用火焚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