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纪
第 24 章
“若一人娶了一女子为妻,但这女子在他眼中不得宠,因他在她身上发现了不得体的事,便写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
女子走出他的家,嫁给了另一人为妻;
若后来的丈夫也憎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叫她离开他的家,或者后来娶她为妻的丈夫死了,
那么昔日赶走她的丈夫,在她成了不洁以后,不可再娶她为妻,因为这在上主前是可憎之事;你不可使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为基业的土地陷于罪恶。
“若一人娶了新妻,他不应随军出征,也不可被派担任任何职务。他应在家享一年自由,使新婚妻子快乐。
不可把他人的石磨或石磨的上面一块拿来作抵押,因为这无异于拿人的性命当作抵押。
若查出一人绑架自己的以色列兄弟,奴役他,或将他卖了,那绑架者该被处死。这样,你就从你中间铲除这邪恶。
要提防麻风病,凡肋未司祭指示你们的,应谨慎执行;你们应照我吩咐他们的,谨守遵行。
要记得,在你们出离埃及时上主你的天主在途中对米黎盎所做的事。
你借给你近人东西后,不可走进他家索取抵押品;
你应站在外面,等那借贷的人出来,将抵押品交给你。
倘若他是个贫苦人,你不可睡在他所抵押的外衣内;
而要在日落时设法将抵押品还给他,好让他睡在自己的外衣内祝福你。这在上主你的天主前堪称为你的义行。
“贫苦而有需要的佣工,不论是你的兄弟,或是寄居在你城镇中的外方人,你都不可欺压。
每天日落前,你应付给他工资;因为他穷苦,指望拿到工资,免得他因对你不满而哀求上主,你就不免有罪了。
不可因儿子处死父亲,也不可因父亲处死儿子;各人该因己罪被处死。
不可侵犯外方人或孤儿的权利,也不可拿寡妇的衣服作抵押。
要记得,你在埃及也曾为奴,上主你的天主从那里救出了你,所以我吩咐你这样做。
你在田间收割庄稼时,如在田中忘下了一捆,不要回去拾取,应留给外方人、孤儿和寡妇,好叫上主你的天主在你所做的一切事上祝福你。
你若击打橄榄树【而收取果实】,不可再次击打树枝上所剩的,而应留给外方人、孤儿和寡妇。
当你收获园中的葡萄时,不可采摘剩余的,而应留给外方人、孤儿和寡妇。
你当记得,你在埃及境内也曾为奴,所以我吩咐你这样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