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纪
第 26 章
有关宗教仪式的各项规定
“当你进入上主你的天主赐你作产业的地方,占领并住在那里时,
你要从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土地上所收获的初熟之物中,取一部分放在筐里,到上主你的天主选定为立祂名字的居住之地,
到当时供职的司祭前,向他说:‘我今日向上主我的天主宣认,我已来到了上主曾对我们的列祖起誓要赐给我们的地方。’
司祭将从你手里接过筐子,放在上主你的天主的祭坛前。
你要在上主你的天主前声明:‘我的祖先原是漂泊的阿兰人,他带着极少数家人下到埃及寄居。但是在那里他成了一个强大有力、人口众多的民族。
但埃及人虐待我们,压迫我们,逼迫我们做苦工。
我们哀求上主我们祖先的天主,上主俯听了我们的哀求,垂视了我们的痛苦、劳役和所受的压迫。
上主以祂有力的手和伸开的臂,以令人恐惧的力量,以神迹、奇事,带领我们出离了埃及,
来到这地方,将这流奶流蜜的土地赐给了我们。
如今请看,上主!我把在祢赐给我的田地上出产的初熟之果带来了。’随后,你应将它摆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并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俯伏叩拜。
之后,你要与你的家人,偕同肋未人,以及与你同住的外方人一起,因上主你的天主赐予你的一切福分而欢欣喜悦。
“每逢第三年,是什一奉献年。当你从你的一切出产中取出十分之一,分给肋未人、外方人、孤儿和寡妇,并让他们在你城中得享饱饫时,
你就要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宣称:‘我完全依照祢吩咐我的诫命,把我家中神圣的一份拿出来,分给了肋未人、外方人、孤儿和寡妇。我没有违背祢的命令,也没有遗忘。
这什一之物,我在守丧之时没有取食,在不洁之时没有拿出,更没有献给死人。我听从了上主我天主的话,全照祢吩咐我的做了。
愿祢自祢的圣所,自天上俯视,并祝福祢的百姓以色列和祢赐给我们的这片土地,正如祢向我们的列祖所誓许的,这是一方流奶流蜜的土地。’
“今天,上主你的天主命你遵行这些法令和规则,你要全心全灵谨守遵行。
今天,你已明认上主是你的天主,你愿履行其道,遵守其法令、诫命和规则,听从其言。
今天,上主也照祂昔日向你所应许的,明认你是祂特选的子民,所以你该遵守祂的一切诫命;
而祂要使你在称赞、声望与光荣上都超越祂创造的其他一切民族;你将如祂所誓许的,成为上主你天主的圣洁民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