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約束的比喻 

兄弟姊妹們,難道你們不知道——我是對熟悉法律的人說——法律只能在人活着時管轄他嗎?

2

正如已婚婦人在丈夫活着的時候,要受法律約束,不能離開丈夫;但如果丈夫死去,她與丈夫的法律約束便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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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丈夫還活着,她跟另一男人結合,便是通姦。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已免除這項法律約束,若她與另一男人結婚,便不是通姦。

4

我的兄弟姊妹們,同樣道理:藉着基督的身體,你們對於法律來說已死了,為使你們屬於另一位,即那從死者中復活的基督,好讓我們為天主結出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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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前屬於肉身的時候,由法律引起的罪惡情慾在我們的肢體內活動,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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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現在,對那束縛人的法律,我們已經死了,已脫離了法律,好使我們以新的精神來侍奉天主,不再為舊的法律條文做奴隸。

7

罪惡的境況

現在,我們可說什麼?法律是罪嗎?絕對不是!當然,除非依照法律,我不會知道什麼是罪。如果法律沒有說「不可貪婪」,我就不知道貪圖別人的財產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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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罪趁着有誡命,便藉這機會引起我的種種貪念。由此可見,沒有法律,罪便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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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沒有法律的時候,我活着;但誡命一來到,罪便活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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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便死了。本來要使我生活的誡命,反而使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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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罪藉着誡命找機會欺騙我,藉此殺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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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律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是正義和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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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這美好的事使我死嗎?絕對不是!是罪;罪利用了那美好的事使我死亡,便更清楚顯明這是罪。罪就是這樣藉着誡命而顯出罪的極端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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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操控

我們知道法律是屬神的,但我是屬血肉的,已賣給罪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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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為:我願意做的,我不去做;反而我憎惡的,我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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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我做了自己不願意做的,我便是承認法律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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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做那事的就不是我,而是住在我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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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在我內,即在我的肉身內留不住美善,因為我雖然願意行善,卻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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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想做的善事我不做,不想做的惡事反而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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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我做的不是自己想要的,那做這事的便不是我,而是住在我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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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發現這個規律:當我願意行善時,邪惡就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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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內心喜愛天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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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發現我的肢體有另一種法律,與我理智的法律戰鬥,使我成為我肢體內罪惡法律的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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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一個不幸的人!誰能救我擺脫這必死的身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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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天主!就是藉着耶穌基督我們的主!由此看來,我自己是用理智服從天主的法律,但我的肉身卻服侍罪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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