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 13 章
1
服從首長
人人都應服從掌權者,因為沒有一項權柄不是從天主來的,凡掌權的都是天主指定的。
2
所以誰反抗權柄,就是反抗天主的指定;反抗的人便是為自己招來懲罰。
3
因為掌權者不是要使行善的人害怕,卻要使作惡的人害怕。如果你不想害怕掌權者,行善吧!你會得到他的稱讚。
4
因為掌權者也是天主的僕人,為使你行善。但如果你作惡,就該害怕;因為他佩劍不是無故的,他是為天主服役,向作惡的人施行天主義怒的懲罰。
5
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只是由於害怕受罰,更是為了自己的良心。
6
而你們繳稅,也就是做了這一切。因為當權者在執行任務時,總是為天主服役。
7
各人所應得的,你們都要付清:應向誰繳稅,就向誰繳稅;應向誰納糧,就向誰納糧;誰應受敬畏,就敬畏誰;誰應受尊敬,就尊敬誰。
8
總不可虧欠人什麼。你們彼此虧欠的,只是相親相愛;因為那愛別人的,就滿全了法律。
9
其實,「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和其他一切誡命,都包括在這句話裏:「愛人如己」。
10
有愛德,就不會損害別人,所以,愛德滿全了所有的法律。
11
基督將會來臨
你們知道這個時期,現在是你們從睡夢中醒來的時候了。因為我們的救恩,現在要比我們初信時,更為接近。
12
黑夜將逝,白晝來臨,我們該除掉屬於黑暗的行為,佩戴光明的武裝。
13
為人光明磊落,如生活在白日中,不應暴食酗酒、放蕩淫亂,或爭鬥嫉妒。
14
你們要穿上主耶穌基督,不可嬌養肉身放縱情慾。

註釋
服從首長
本書信寫成之時(公元57或58年),正是尼祿皇帝統治時期(公元54-68年),對基督徒的猛烈迫害已經開始。伯多祿和保祿兩位宗徒很可能是在這段迫害時期殉道。無論如何,保祿認為一切的權柄都是合法且尊貴的,因此,一個基督徒首先必須是一個好公民。他的勸告看似天真,其實內文大有道理,是為了警告他們不可把政治與宗教混在一起。一方面,基督徒能生活在任何一個政權之下,只要那是個合法和公義的政權,而不論它是否主張基督信仰。另一方面,一個主張基督信仰的政權不能歧視非基督徒公民。保祿將各種具體的公民責任,例如:納稅、繳付差餉、尊重眾人……等等,當作對一切人如兄弟姊妹的愛德行為。他不願基督徒在任何事上互相虧欠,而我們難以償還的債,只是不夠相愛。愛鄰人的人總是一個完美公民(8-10)。
基督將會來臨
關於基督徒行為的勸勉結束後,保祿說明大家活於歷史末期,還有期待基督來臨的迫切感。這個「末期」不是用年月日可測度的時間,而是救恩的「現在」,是時機和迫切要做的事。
基督徒的行為是一種推動力,激勵我們迎向未來決定性的勝利,這勝利會隨着「基督再來」(主的日子)的時候出現。保祿說「黑夜將逝,白晝來臨」(12),是醒來的時候了。基督徒該除去暗昧的行為,穿上白晝和光明,準備迎接戰鬥。然後,所描述的圖像突然變成「穿上主耶穌基督」(14),基督徒作戰的裝備就是那戰勝死亡的耶穌,或可以說是與耶穌的裝備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