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则克耳
第 29 章
审判埃及
(参阅依第19章;约40:25-31;耶43:8-13)
十年十月十二日,上主的话传给我,说:
“人子,你要面向埃及王法老,讲预言反对他和整个埃及。
你要说:我主上主这样说:看,我反对你,埃及王法老,你这卧在自己河中的海怪,你说:‘我的尼罗河属于我,我为自己造了它。’
但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两腮,使你河中的鱼粘附在你的鳞甲上;我要从你河中把你和所有粘附在你鳞甲上的鱼拉上来。
我要把你和你河中所有的鱼抛在旷野中,你将跌落在地面上,无人收殓,无人埋葬。我要把你交给地上的走兽和天空的飞鸟作食物。
“这样,全体埃及居民便会认识到我是上主。因为你曾是以色列家的芦苇杖;
他们用手握住你时,你就破裂,损伤他们的肩膀;他们倚靠你时,你便断裂,使他们的腰扭伤。
为此,我主上主这样说:看,我要令刀剑临于你,铲除你那里的人与牲畜。
埃及地将成为荒凉的废墟;这样,他们就会认识到我是上主。“因你曾说:‘尼罗河属于我,是我造了它。’
所以,看,我反对你和你的河,使埃及地,从米革多耳到色威乃,直到雇士边界,都成为废墟,彻底荒芜。
那里,人足不再经过,兽蹄也不再踏过,且将长达四十年无人居住。
我要使埃及地成为荒芜之地中最荒芜的,使其城镇成为荒废之城中最荒废的,长达四十年。我要把埃及人驱散到异民中,分散至各国中。
因为我主上主这样说:四十年后,我要把驱散至各民族中的埃及人聚集起来;
我要把埃及被掳的人带回来,领他们回到起源之地帕特洛斯,他们在那里将成为一个小国。
她将成为列国中最低微的,并且再不能高举自己在万民之上;我还要使他们变得微不足道,以至于他们不能再统治列国。
埃及再不能成为以色列家的依靠,却要使以色列家记起自己追随埃及的罪过;这样,他们就会认识到我是主、上主。”
二十七年一月一日,上主的话传给我,说:
“人子,巴比伦王拿步高为攻打提洛,已使他的军队艰辛劳碌,以致人人头都秃了,肩也磨破了。然而,他和他的军队如此辛劳地攻打提洛,却没有得到什么报酬。
为此,我主上主这样说:看,我要把埃及地交给巴比伦王拿步高,他将运走她的财富,夺取其战利品,抢劫其掠夺物,作为他军队的报酬。
我把埃及地赐给了他,作为他劳碌的奖赏,因为他们是为我工作——我主上主宣告说。
在那一天,我要使以色列家强盛起来,我也要在他们中间开启你的口;如此,他们就会认识到我是上主。”

注释
审判埃及、审判法老、为法老作哀歌、哀悼埃及
各先知书在审判列国的神谕里都包括了对埃及的审判,因埃及多次侵占犹大,或拉拢犹大一起反抗北方强国的侵略。本书针对埃及的神谕有七篇,其中给出的日期(29:1、17,30:1、20,31:1,32:1、17)表明,这些神谕发生在首批以色列民充军第十年至十二年间(公元前587-585年),即在耶路撒冷与圣殿被毁(33:21)前后。
第一篇神谕发生在耶京沦陷前一年(29:1-16;约公元前587年1月),上主宣布要攻击埃及这只海怪(参阅依27:1,51:9),使以色列不再妄想那曾一度帮助耶路撒冷解除围攻的埃及(参阅耶37:3-10,34:21)前来拯救。
第二篇发生在耶京沦陷后十六年(29:17-21;公元前571年4月),这是全书最晚期的一篇神谕,阐述上主用埃及作为拿步高军队攻打提洛的薪酬,因为他们是在为上主服务。埃及被灭后,以色列将再次强大。
第三篇没有给出日期(30:1-19),论及埃及各城与邻近民族将纷纷被拿步高消灭。
第四篇发生在耶京沦陷前一年(30:20-26;公元前587年4月),在巴比伦的犹太遗民仍寄望埃及能战胜巴比伦,而先知重复说明上主决意要使巴比伦击溃埃及。
第五篇也发生在耶京沦陷前一年(31:1-18;公元前587年6月),指出埃及和法老要全部降至冥府未受割礼者那里,这为埃及人是极大的耻辱。耶京和圣殿在公元前587/586年六、七月间沦陷,稍后被烧毁。
第六篇发生在耶京沦陷后(32:1-16;公元前585年3月),这是一首讽刺埃及的哀歌,强调巴比伦是上主的工具,他代上主执行惩罚(11-15)。
第七篇发生在第六篇的两星期后(32:17-32;公元前585年3月底),关于此月份,希伯来文本没有记载,而古希腊译本加上了一月,多数近代译本跟随中世纪犹太注释写为第十二月。其内容似乎是总结之前的各篇神谕,从哀悼埃及的死者到各国阵亡的人在阴府聚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