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则克耳
第 46 章
元首与节期
“我主上主这样说:内院朝东的门楼,在六个工作日期间必须关闭,只应在安息日和月朔日敞开。
元首应从外面由门廊进入,站在门柱旁;司祭要为他献全燔祭与和平祭,而他要在门槛处朝拜,之后出去;此门到晚上不可关闭。
在安息日和月朔日,本境人民要在这大门口,在上主前朝拜。
元首在安息日呈给上主的全燔祭物,应是六只无瑕疵的羔羊和一只无瑕疵的公绵羊。
同献的素祭为:随同公绵羊献一厄法细面;随同羔羊,就量力奉献;每一厄法加一辛油。
在月朔日,他应献一头无瑕疵的公牛犊,还有六只羔羊和一只公绵羊,都是无瑕疵的;
同献的素祭为:随同公牛犊献一厄法细面;随同公绵羊献一厄法细面;随同羔羊,就量力奉献;每一厄法加一辛油。
元首进入时应由门廊进入,也从原路出去。
“在指定的庆节日,当本境人民来到上主前时,凡从北门楼进来朝拜的,要从南门楼出去;凡从南门楼进来的,要从北门楼出去。谁也不可从进来的门楼出去,而要从对面的门楼出去。
他们进入时,元首应与他们一同进入;他们出去时,他也出去。
“在庆节日和指定的庆期内献上的素祭为:随同公牛犊献一厄法细面;随同公绵羊献一厄法细面;随同羔羊的,就量力奉献;每一厄法加一辛油。
当元首自愿备办献给上主的全燔祭或和平祭时,应为他打开朝东的门楼;他要备办全燔祭与和平祭,如同他在安息日所行的;然后出去。他出去后,就关上大门。”
恒常祭
“你应每天备办一只无瑕疵的一岁羔羊献给上主,每天清晨备办。
每天清晨,你还应备办同献的素祭:六分之一厄法细面与三分之一辛油调和的面;这献给上主的素祭是恒常规定。
每天清晨要这样备办羔羊、素祭祭品和油,作为恒常的全燔祭。”
元首及其产业
“我主上主这样说:元首若把自己的部分产业赐给自己的儿子作礼物,产业就归他儿子拥有,为儿子们继承的产业。
但元首若把自己的部分产业赐给自己的一个臣仆作礼物,产业就归这臣仆拥有,直到释放年,此后归还给元首。只有赐给儿子的产业永归儿子。
元首不可抢夺人民的产业,把他们从其土地上逐出;他应拿自己的土地给儿子作为产业,免得我的子民中会有人从自己的土地上被逐出。”
圣殿厨房
然后,他领我经过大门旁的入口,到了朝北为司祭准备的圣洁厢房那里。看,西边的尽头有块地方。
他对我说:“这是司祭煮赔补祭和赎罪祭祭牲且烤素祭的地方,不用带到外院使百姓得沾神圣。”
接着,他领我出去,到了外院,叫我经过外院的四个角落。看,外院的每个角落都有小庭院。
外院四个角落的小庭院长四十肘,宽三十肘,四个角落的小庭院都是一样的尺寸。
四个小庭院的周围也都各有石墙,周围石墙下边设有炉灶。
他对我说:“这些是灶房,圣殿侍役在这里为人民煮祭牲。”

注释
庆节的祭献、元首与节期、恒常祭、元首及其产业
对于庆节日,如逾越节和帐棚节的规定以及祭献规则,还有安息日和月朔日当行的礼仪(45:18-24,46:1-7),都有规定。出入圣殿的路线,是从元首到百姓,按照社会不同阶层而定(46:8-10)。有关在庆节日与指定庆期所奉献祭品的量,以及元首献自愿祭时的特权,也有规定(46:11-15)。
元首与百姓拥有的土地权相同(46:16-18)。元首只可以把土地传给子孙;他若想给臣仆,则必须用租借的方式,且以五十年的时长为限(即“释放年”;参阅肋25:23-55)。在以色列的传统中,人们相信上主是土地的主人,是上主把土地分配给众人享用。如果一少部分人占有大量的土地,那是严重的不义罪行,因为这意味着必定有许多人失去田地,甚至导致一些人卖身为奴(参阅列上第21 章)。
圣殿厨房、圣殿涌泉
那位神秘人物的圣殿导览(40:3-44:4),被上主论及礼仪和法规的神谕(44:5-46:18)所中断,现在神秘人物再次出现,带先知来到厨房,并指出烹煮祭肉也要遵守洁净法规。
上主光荣的回归无疑使圣殿成为恩宠之源。那越涌越多的活水(1-6)滋生万物,使全地像伊甸园那样充满生机(参阅创2:10-14)。这水改变了盐海(即死海)的水质,也留下珍贵的盐;它改变了犹大地贫瘠的土壤,使之长出特别的果树,表示这水有滋养土地、涤除罪恶和医治疾病的功效(7-12;参阅默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