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第 3 章
天主的信實
那麼,作猶太人有什麼好處?割禮又有什麼益處?
其實,在各方面來說都有很多。首先,是天主把祂的神諭託付給猶太人。
如果他們中有人不忠信,他們的不忠信能使天主的信實失效嗎?
絕對不會!即使「人人都是騙子」,天主卻永遠是信實的,正如經上所載:「你說的話必證明你的正義,你被審判時必然得勝」。
但如果我們的惡行彰顯了天主的正義,那我們可說什麼?按常人的說法便是:天主發怒是不公平的,是嗎?
絕對不是!否則,天主怎能審判世界?
但是,如果我的謊言更能彰顯天主的真理並增加祂的光榮,為什麼我還要被判為罪人呢?
為什麼不說「我們應該作惡,就會得到善果了」?有些人毀謗我們,指我們說過這樣的話,他們將會罪有應得!
人人都是罪人
那麼,我們猶太人就比別人更好嗎?當然不是,因為我們已經指出,無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都同在罪惡的權勢下,
正如經上所載: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一個是明智的,也沒有人尋求天主。
人人背離正道,變得敗壞;
沒有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舌頭只說詭詐的話,
雙唇隱藏蛇毒;」
「滿口惡毒的咒駡。」
「他們雙腳飛快,趕去殺人流血;
散播災難,所到之處盡成廢墟。
他們不懂得和平之路,」
「眼中從來沒有對天主的敬畏。」
然而我們知道法律所說的一切,都是對屬於法律的人而說的,為了使眾人閉嘴,全世界都受天主的審判。
因為「在祂面前,所有的人都不能稱為義人」,靠守法律的功勞也無用,因為法律只會使人認識罪過。
天主的正義現在已揭示
如今,天主的正義已經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
就是天主把祂的正義藉着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賜給一切相信的人,沒有任何差別: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欠缺了天主的光榮,
卻白白地成為義人,是由於天主的恩寵,藉着基督耶穌內的救贖;
天主以耶穌的血立祂為贖罪祭,使信祂的人獲得寬赦,如此顯示了天主的正義。因為祂不追究先前的種種罪過,卻以祂的寬容待人,
為的是在今時顯示祂的正義,使人知道祂就是正義,要使那信耶穌的人成義。
那麼,還有什麼可以自誇的呢?都沒有了!還可以靠哪種法則呢?靠守法律的功勞嗎?不!是靠信德的法則。
因為我們認為:人成義,是由於信德,而不是由於守法律的功勞。
難道天主只是猶太人的天主?祂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嗎?當然也是外邦人的天主!
因為天主只有一個,祂使受割禮的人藉着信德成義,也使沒有受割禮的人藉着信德成義。
那麼,我們就會以信德來廢除法律嗎?絕對不是!我們反而使法律更堅定。

註釋
天主的信實
反對者即時回應了保祿;如果那人把保祿的批評當作真的,如果天主任憑祂的子民墮落到如此地步,祂對子民還有何信實可言呢?做猶太人還有什麼意義?一切豈不都是天主殘酷的玩笑嗎?更為嚴重甚至近乎欺詐的是:假如我們犯罪最終可以彰顯天主的仁慈,那我們豈不是藉犯罪幫助了天主嗎?天主允許我們犯罪,而後祂竟然利用我們所犯的罪實現救恩,這豈不是太不公平了嗎?保祿指出這一切問題都是謬論。他根本不需要直接反駁,因為他談話的對象並非無神論者或不可知論者,而是他自己的同胞,他們一直用天主在聖經裏的訊息審斷所有的爭論。事實上,天主的自由與人的自由、罪與罰、善與惡,各種關於人類存在主義的問題,在聖經裏已有答案。這答案按照人類的承受力而賜下,而且只有在信德的幽谷中才能明白(參閱約40:7-14;智12:13;出9:16)。
人人都是罪人
保祿參照聖經作出結論:「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0),「沒有一個是明智的」(11)。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有法律的人或沒有法律的人,都在各自的方式下被罪所控制。保祿現將猶太人及其罪惡暫時擱置一旁不談,而審視全人類。他認為整個人類都受「罪」的壓制。這裏的「罪」是單數,像是擬人化的邪惡勢力,已滲入人類存在的最根本之處,並毒害和腐蝕整個人類歷史。
保祿多次引自聖經的各種經文,不是用作支持自己對人類罪惡境況結論的佐證,而是表達「天主的話語就是行動」,宣告對人類的義怒。換句話說,當保祿給羅馬人寫這封書信時,他知道自己正在宣告「天主義怒的福音」。他用聖經傳統的類比,對人類病況作出診斷,極有意義。他好像醫生仔細檢查一個末期患者,分析疾病的發展、如何侵害整個有機體和逐一破壞各個支體的過程。就在這種邁向滅亡的環境中,這拯救的福音以全力闖進來了。
天主的正義現在已揭示
「天主的正義如今揭示」,這句話簡明扼要地宣告天主的正義,即是藉着耶穌基督死而復活的救恩已顯明了。這是保祿宣講的主要訊息,所以,在他開始講述這拯救的福音時就肯定,「如今」(21)天主拯救的旨意藉着對耶穌基督的信德而顯明,並成為現實(22)。
現在人人都可平等地享有,惟一的條件就是要相信。現在,天主的義怒將會改變:為所有憑信德接受耶穌的人,祂的消失要變成拯救之愛的臨現。再沒有人可以自誇自恃,或要求任何權利,因為這完全是天主白白的恩賜。
整部羅馬書與保祿的其他書信一樣,急切而堅決地指出這個「如今」的時刻是天主賜予的一個「得救機會」。
天主在未來完全的統治「如今」已經開始了。正如耶穌當年在納匝肋會堂裏聲明:「今天,你們聽到的這段經文已應驗了」(路4:21),保祿宗徒以同樣的方式肯定這事。雖然這些話是為全人類的,但保祿在講這些話時卻彷彿面前只有猶太人。原因何在?首先,對保祿來說,使同胞皈依信仰的工作尚未完成,而他們如此抗拒福音,就像一根刺紮在保祿心上;其次,猶太人對保祿訊息的抵制,也可作為範例,顯出任何一種宗教都可能存在這種自滿排外、獨享特權且不可冒犯的態度。可以說,保祿期望一箭雙鵰,他向當時的猶太人講話,他的用意卻超越時代。也許他心裏想着的是羅馬的基督徒團體,即是這封信的收信人,其中來自猶太教的人尚未擺脫梅瑟法律的重擔,卻仍認為法律是他們享受優待和特權的依據。因此,他們看不起那些來自異教的基督徒,從而使整個羅馬教會的團結和溝通受到威脅。當然,他的話也是向我們今天的基督徒說的,因為如果我們有足夠的勇氣和誠實,就會在自己的宗教自滿與傲慢之中,發現「保祿時代的猶太教」的自滿與傲慢,是一個作為有體制的教會難以擺脫的包袱。
保祿要明確建立的論點是:「猶太法律」已被「信德的法則」所取代。我們藉着「信德的法則」發現天主的真貌,這位父親的面容無限慈愛,平等地愛着每一個人,不分猶太人或非猶太人。造成人與人隔離與歧視的牆已被摧毀了,天主已藉着耶穌這位基督啟示了普世救恩的福音,信德帶領我們開放心懷接受這福音。
我們要記得,此時保祿是向同胞講話,他採用猶太人的法律及神學詞彙,同時賦予新意義,以突出死而復活的耶穌在天主的主動拯救行動中的核心地位。因此,保祿以耶路撒冷聖殿的獻祭禮儀為背景,說耶穌已將我們從我們的罪中拯救出來(24),祂的血,為那些信靠祂的人是贖價(25)。
「拯救」和「贖價」這兩個詞,為我們現代人也許有點陌生。因此,我們更傾向用其他方法和概念來宣明這一奧秘,但傳遞同一的訊息,即是:耶穌為所有的人捨命,為的是拯救所有的人。面對人無法理解的天主大愛,難道還有人繼續自恃,以為得救是靠自己滿全法律所得的功勞,或者靠自己是教會成員的關係嗎?保祿的回答非常明確:是的,是法律,不過是「信德的法則」(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