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紀
第 26 章
獻土產念主恩 1「當你進入上主你的天主賜你作產業的地,佔領後住在那裏時,
要從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的地上,把收成的各種初熟之物取出一些放在筐裏,帶到上主你的天主選定為祂名的居所的地方去,
到當時供職的司祭面前,對他說:『我今天向上主我的天主宣認,我已來到了上主向我們祖先誓許賜給我們的地方。』
司祭就從你手裏接過筐子,放在上主你天主的祭壇前。
你要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說:『我的祖先原是一個漂泊的阿蘭人,他帶着少數家人下到埃及寄居,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眾多的民族。
埃及人虐待我們,磨難我們,強迫我們做苦工。
我們便哀求上主我們祖先的天主,上主俯聽了我們的哀聲,垂視了我們的痛苦、我們的勞役和我們受的欺壓。
上主以強力的手和伸開的臂,以偉大可怕的力量,神蹟和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
來到這地方,把這流奶流蜜的地賜給了我們。
上主啊!請看!我現在把祢賜我的地上的初熟之物帶來獻上。』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並俯伏朝拜上主你的天主。
你和肋未人,並在你中間的寄居者,都要因上主你的天主所賜給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而歡樂。
每逢第三年是什一奉獻年,你把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來,分給肋未人、寄居者、孤兒和寡婦,使他們在你的城中吃得飽足,
你就要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說:『我已從我家交出了這聖物,分給了肋未人、寄居者、孤兒和寡婦,都依照祢吩咐我的全部誡命;我沒有違背祢的命令,也沒有忘記。
我守喪時,沒有吃這聖物;在不潔時,也沒有拿出來,更沒有獻給死人。我聽從了上主我天主的話,全照祢吩咐我的一切做了。
求祢從祢的聖所,從天上垂視,賜福給祢的百姓以色列和祢賜給我們的地,就是祢向我們祖先所誓許的這片流奶流蜜的地。』
上主你的天主今天吩咐你遵行這些法令和規則,你要全心全靈謹守遵行。
你今天宣認上主是你的天主,要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法令、誡命和規則,聽從祂的話。
上主今天依照祂應許你的,承認你是祂寶貴的子民,叫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
祂又要使你得稱讚、聲望和光榮,超過祂所造的一切民族之上;照祂所應許的,使你成為屬於上主你天主的聖潔民族。」

註釋
獻土產念主恩
本章是重申法律(12–26章)的最後部分。奉獻當地初果的禮儀(1-11),是為了紀念和感謝上主忠於盟約,帶領以色列人來到福地。第3-10節的禱辭,被學者認為是以色列最古老的信仰宣告。奉獻初熟之果,標誌着豐收和富裕,也提醒以色列人銘記民族的根源,和他們在埃及受奴役的經歷,得上主釋放的奇蹟,並來到肥沃土地上自由生活的幸福。
既已得救又享福,就該救助別人,這才是真正有福。每三年的什一捐獻,是給肋未人、寄居者、孤兒和寡婦(12)。上主曾發出這命令(14:27-29),現在他們可藉行動和禱辭回答上主(13-15)。
第16-19節是重申法律(12–26章)的結論,多次提醒這百姓要成為上主的子民,就是聽從上主,遵守法律。這樣,上主必實踐承諾,做以色列的天主。為以色列來說,最大的禮物就是意識到全能的天主、世界的創造者,竟垂顧了一個卑微的民族,與他們訂立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