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處理失物和迷失的牲畜(參閱出23:4-9) 1「若你看見你兄弟的牛或羊迷了路,你不可避而不顧,應把牠們牽回你的兄弟那裏。

2

若你的兄弟離你遠,或者你不認識他,你就把牛或羊牽到你家,留在你那裏,直到你的兄弟來尋找,就還給他。

3

對他的驢,你要這樣做;對他的衣服,也要這樣做;對你兄弟遺失而被你找到的任何物件,都要這樣做。你不可避而不顧。

4

若你看見你兄弟的驢或牛跌倒在路上,你不可避而不顧,總要幫助他把牛或驢扶起來。

5

日常的法規(參閱肋19:19) 5女人不可穿男人的服裝,男人也不可穿女人的衣服;因為凡這樣做的,都是上主你的天主所憎惡的。

6

你在路上若看見樹上或地上有鳥窩,裏面有雛鳥或鳥蛋,母鳥伏在雛鳥或鳥蛋上,你不可連母鳥帶雛鳥一起取去。

7

你要讓母鳥飛去,只可以取雛鳥,這樣你會得益,可享長壽。

8

你若建造新房屋,要在屋頂上安欄杆,免得有人從上面跌下來,流血的罪便歸到你的家。

9

在你的葡萄園裏,不可撒兩樣的種子,免得你撒種的收成或葡萄園的出產都成了禁物。

10

你不可使牛和驢一同耕地。

11

你不可穿羊毛和細麻混合織成的衣服。

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的四邊加上繸頭。

13

婚姻倫理 13若有人娶妻,與她結合後就恨她,

14

捏造她行了可恥的事,破壞她的名譽,說:『我娶了這個女人,但我與她同寢時,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

15

那少女的父母就要把那少女的貞潔憑據拿出來,帶到城門去見本城的長老。

16

少女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把我女兒嫁給這人為妻,他卻恨她,

17

看啊!他捏造可恥的事,說「發現她沒有貞潔的憑據」。但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要把被單在本城的長老面前展開。

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罰他,

19

罰他一百協刻耳的銀子,交給那少女的父親,因為他破壞了一個以色列處女的名譽。那少女仍要作他的妻子,他終生不能休她。

20

但若那指控是真的,那少女沒有貞潔的憑據,

21

他們就要把少女領到她父家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砸死她,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這樣,你就把那邪惡從你中間剷除了。

22

若發現有人與有夫之婦同寢,就要把姦夫淫婦二人都處死。這樣,你就把那邪惡從以色列中剷除了。

23

若某年輕處女已許配人,有人在城裏遇見了她並與她同寢,

24

你們要把他們二人帶到當地城門口,用石頭砸死他們。那少女該死,因為她雖然在城裏卻沒有呼救;那男人該死,因為他姦污了人家的妻子。這樣,你就把那邪惡從你中間剷除了。

25

若有人在田野遇見了已許配人的少女,抓住她與她同寢,只需要處死那與她同寢的男人。

26

不可對那少女行刑,因她沒有犯該死的罪。這案件好比某人起來攻擊自己的近人並將他殺死一樣;

27

因為男人是在田野遇見她,那已許配人的少女即使呼救,卻沒有人來救她。

28

若有人遇見尚未許配人的少女,抓住她與她同寢,被人發現了,

29

那與她同寢的人就要拿五十協刻耳銀子給那少女的父親,並要娶她為妻,因為他姦污了她,終身不可休她。

註釋

22:1 - 22:4

處理失物和迷失的牲畜

這條法規是教導百姓不應貪圖別人失落的財物(參閱5:21)。牛協助農夫耕種,羊是牧人的財產,也是祭祀常用的祭牲,人們用驢運貨和代步。衣服中尤其是外袍(3;24:12-13),是用來護身保暖的。這些都是家庭的財產,賴以維生之物。尊重和保護彼此的財產(參閱出23:4-5),互相信賴,是社會和諧的基礎。

22:5 - 22:12

日常的法規

第5節是指以色列人不可參與客納罕地民間男女易服的宗教活動(參閱23:18)。第6-7節是為了保護動物的生命得以延續。第8節是保護人的生命,因為屋頂也常是聚會、祈禱、休息和曬穀的地方(參閱撒下4:10-11;11:2;箴21:9;瑪10:27;宗10:9)。第9-11節指日常生活不可混合的事情,是為了各歸其類,遵照事物本來的秩序。「成聖」的果實(9),是指要特別處理或獻給上主的果實。第12節所說外衣上的標記,是提醒以色列男子遵守法律(戶15:37-41;參閱瑪23:5)。這些法規是保障人際關係、人與動物、與自然環境的和諧,旨在教育並鼓勵人保持造物主所期望的和諧。因為造物主把受造物都交給人類照顧,並使動物和植物各司其職(創1:1-2, 4a)。

22:13 - 23:1

婚姻倫理

這段是十誡中「不可姦淫」的延伸說明(5:8;出20:14),所說的行為包括:妻子婚前失貞的案例(22:13-21)、男子與有夫之婦行淫的案例(22:22)、已訂婚的女子被男子強姦的案例(22:23-27)、男子強姦未有婚配的少女的案例(22:28-29)、亂倫的案例(23:1;參閱27:20-23)。古代男尊女卑,這些法規能維持婚姻倫理,也為了保障女子在社會生存的空間,讓她們不致於被污辱後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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