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紀
第 30 章
復興與蒙福的條件 1「當這一切事,就是我擺在你面前的祝福與詛咒來到你身上時,你在上主你天主驅逐你去的萬民中,你心裏回想這些事,
你和你的子孫若全心全靈歸向上主你的天主,依照我今天吩咐你的一切來聽從祂的話,
那麼,上主你的天主必使你被擄的人回歸,也必憐恤你。上主你的天主必回轉心意,從分散你去的萬民中把你召集回來。
就算你被放逐到天涯,上主你的天主也要從那裏召集你,領你回來。
上主你的天主必領你進入你祖先所佔領的地,使你再佔領。祂必使你比你的祖先更繁榮,人數更多。
上主你的天主要使你的心和你後裔的心受割禮,要你全心全靈愛上主你的天主,使你得以生存。
上主你的天主必把這一切詛咒,加在你仇敵和惱恨你、迫害你的人身上。
你必回心轉意,聽從上主的聲音,遵行祂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天吩咐你的。
上主你的天主必使你手所做的一切事,你身所生的,你牲畜所產的、你土地的果實,都豐盛有餘;因為上主要再喜歡你,恩待你,像祂從前歡喜你的祖先一樣;
只要你聽從上主你天主的聲音,謹守這法律書上所寫的祂的誡命和法令,只要你全心全意歸向上主你的天主。
其實我今天吩咐你的這誡命,為你並不困難,也不離你太遠。
這誡命不在天上,以致你說:『誰為我們上天去取來給我們,使我們聽了可以遵行呢?』
也不是在海外,以致你說:『誰為我們渡海去取來給我們,使我們聽了可以遵行呢?』
其實這話離你很近,就在你口裏,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看啊!我今天把生命和福樂、死亡和災禍,都擺在你面前了。
你若遵行上主你天主的誡命,就是我今天吩咐你的,要愛慕上主你的天主,遵行祂的道路,謹守祂的誡命、法令和規則,你必能生存,人數增多,而且上主你的天主必在你要進去佔領的地上賜福給你。
但是,你的心若偏離了,不肯聽從,卻受引誘去敬拜事奉別的神明,
我今天鄭重警告你們,你們必定滅亡;在你過約但河進去佔領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我今天呼喚天地向你們作證,我已把生命與死亡、祝福與詛咒,都擺在你面前。所以你要選擇生命,好使你和你的子孫得以生存,
要愛上主你的天主,聽從祂的聲音,緊緊依靠祂,因為這樣你才有生命,並活得長久,可以在上主向你祖先亞巴辣罕、依撒格和雅各伯誓許給他們的地上居住。」

註釋
復興與蒙福的條件
第1-10節是說以色列人亡國充軍(參閱28:48-68),和上主必帶領他們回歸復興的事。有學者以此說明《申命紀》是在猶太人充軍後編寫的,為鼓勵受苦的百姓接受現實,並常存得救的希望。
上主承諾要帶領百姓重聚歸一(3-4),回歸福地和增多人口(5, 20)。至於遵守誡命,《申命紀》並不相信百姓能做到(參閱31:24-29)。因此,需要上主割損百姓的心,使他們能夠真正愛上主和遵守誡命(6;參閱10:16;26:41;耶4:4;羅2:29)。
當梅瑟已把誡命告訴他們,也解釋給他們時,誡命和法律與他們再沒有地域的距離,或語言的障礙,或理解的困惑(11-14)。如今,梅瑟再次勸告百姓作出選擇:聽從上主的話,即是遵守誡命和法律,常享上主賜福;否則就是國破家亡(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