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紀
第 1 章
序言
這些話是梅瑟在約但河東岸向全以色列講的,那時他們在穌夫對面的阿辣巴曠野,就是在帕蘭、托費耳、拉班、哈則洛特和狄匝哈布之間。
從曷勒布經色依爾山的路,到卡德士巴爾乃亞,要十一天的路程。
在第四十年十一月一日,梅瑟把上主吩咐他說給以色列人的一切話,都告訴了他們。
那時,他已擊敗了住在赫市朋的阿摩黎王息紅,和住在阿舍塔洛特與厄德勒的巴商王敖格。
梅瑟在約但河東岸的摩阿布地,開始講解這法律說:
第一篇宣講
(1:6–4:43)
重述歷史
「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曷勒布山上曾對我們說:『你們在這山上住得夠久了。
現在走吧!進入阿摩黎人的山地去,到那些住在阿辣巴荒野、山地、舍斐拉、乃革布,和海岸的人那裏去,就是到客納罕、黎巴嫩,直到大河,即幼發拉底河的地區。
看啊!我已把這地擺在你們面前。你們要進去佔領這地,就是上主誓許給你們祖先亞巴辣罕、依撒格、雅各伯和他們的後代作產業的地。』
那時我曾對你們說:『我獨自一人不能負擔你們。
上主你們的天主使你們增多了,看啊,你們今天像天上繁星那樣多。
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使你們再增加千倍;照祂許諾給你們的,賜福給你們!
但我一人怎能承擔你們的煩務、重擔和爭訟呢?
你們要從各支派選出一些有智慧、有見識、有經驗的人,我就任命他們作你們的領袖。
你們回答我說:『你說要做的事很好。』
我就選了你們各支派中有智慧和有見識的人,立他們作領袖管理你們,就是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以及其他支派的長官。
那時,我吩咐你們的判官說:『你們要聽你們兄弟的訴訟,無論是兄弟之間的訴訟,或是與寄居者之間的訴訟,都要秉公判斷。
審判時不可偏袒,聽訟時不分貴賤,不要懼怕任何人,因為審判是天主的事。你們遇到難審的案件,可以送到我這裏來,讓我聽審。』
那時,我已把你們當做的一切事,都吩咐你們了。
以色列拒絕進攻客納罕
我們照上主我們的天主所吩咐的,從曷勒布起程,走過你們所見的整片遼闊可怕的曠野,走向阿摩黎山地,直到卡德士巴爾乃亞。
我對你們說:『你們已經到了上主我們的天主所要賜給我們的阿摩黎人的山地。
看!上主你的天主已把這地擺在你面前,你要照上主你祖先的天主許諾給你的,去佔領那地。你不要害怕,也不要驚慌。』
你們眾人都來到我這裏說:『我們要先派人去,為我們窺探那地,等他們回來告訴我們該走哪一條路,該進哪些城。』
我看這計劃是好的,就從你們中挑選了十二個人,每支派一人。
他們出發上了山地,直到厄市苛耳山谷,窺探那地,
並把當地的田產拿來給我們。他們帶回報告,給我們說:『那是一片美好之地,是上主我們的天主要賜給我們的!』
但你們卻不肯上去。你們違背了上主你們天主的命令,
在你們的帳幕裏抱怨說:『上主因為恨我們,才把我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把我們交在阿摩黎人手中,消滅我們。
我們上哪裏去呢?我們兄弟的報告使我們心驚膽戰,說:那地的民族比我們更強更高,那些城又大又堅固,城牆像天一樣高!我們在那裏還看見了阿納克族人。』
我就對你們說:『不要驚慌,也不要怕他們!
那走在你們前面的上主你們的天主,必為你們打仗,正如祂在埃及,在你們眼前所行的一樣;
並且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你們也看見了上主你的天主如何背起你們,像父親背起自己的兒子一樣,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
雖然如此,你們還是沒有信賴上主你們的天主。
祂一路走在你們前面,為你們找安營的地方,夜間用火柱,日間用雲柱,指示你們應走的路。
上主聽見你們的話,便發怒起誓說:
『這個邪惡世代的人,沒有一個能見到我誓許給你們祖先的美好之地,
只有耶孚乃的兒子加勒布除外。他必得看見,我也要把他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全心跟隨了上主。』
為了你們的緣故,上主也向我發怒說:『你也不能進入那地。
那侍候你的農的兒子若蘇厄要進入那地。你要鼓勵他,因為他要使以色列人承受那地作產業。
至於你們說必被擄掠的小子,就是你們至今還不知善惡的子女,他們必進入那地。我要把那地賜給他們,他們必佔領那地。
至於你們,要轉回來,經往紅海的路到曠野去!』
你們回答我說:『我們得罪了上主!現在我們願意上去作戰,遵從上主我們的天主給我們的命令。』於是你們各人都武裝起來,輕率地上山地去了。
但上主對我說:『你告訴他們:不要上去,也不要作戰,因為我不在你們中間,免得你們被敵人擊敗。』
我就告訴了你們,你們卻不聽。你們違背了上主的命令,擅自上山地去了。
住在山地的阿摩黎人便出來攻擊你們,像蜂群一樣追趕你們,從色依爾擊殺你們,直到曷爾瑪。
你們便回來,在上主面前哭,但上主不聽你們的聲音,也不側耳聽你們。
你們只得停留在卡德士,停留了許久。」

註釋
序言
這幾節承上啟下,指出這書是延續《戶籍紀》的敘事(4;參閱戶21:21-35),內容是梅瑟的講話與聽眾(1),時間和地點(1, 3, 5),目的是宣講法律(5)。梅瑟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走別人只需要步行十一天的路程(2-3),是因為上主要懲罰以色列舊一輩人,使他們相繼死去(戶14:34-35;32:11-13)。現在梅瑟面對的以色列人都在曠野出生,他們沒有經歷過出埃及、西乃山立約和頒佈法律。所以他們在進入福地安居之前,很需要梅瑟這位領袖,以親身經歷和見證,耳提面命,告誡他們和以後的以色列人,務必崇敬上主、銘記救恩、忠於盟約和遵守法律。
重述歷史
梅瑟重述的歷史時間,是以色列從曷勒布(西乃山)走到摩阿布地,這旅程上發生的大事。那些在《戶》記述過的事件,在此書將展示另一些觀點,為教導那將要進入福地的百姓(8)。稱福地為「上主許諾給祖先的土地」,是讓百姓明白上主的信實和守約。以色列的歷史書中不斷延續「取得土地」的主題,都用武力達成。第7節概述了福地範圍(參閱11:24),達味曾經攻取幼發拉底河地區(撒下8:1-14),後來這百姓也曾充軍到該地。
第9-18節是任命各支派的首領,梅瑟重述出18:13-27和戶11:24-25的事件,但重點是強調上主所許諾的「人口繁榮」必然實現(10-11),並說明首領的明確職務(16-17)。這透露了以色列原本的支派部落結構,並非落後,反而後來的君主制才是有爭議的(17:14-20;參閱撒上8:4-22)。民事裁決公正,是民族合一強大的必要條件。以後聆聽梅瑟訓誨的人,都能夠明瞭這些法律的原始精神。
以色列拒絕進攻客納罕
這故事在戶13至14章的註釋也有詳細解說。這裏的敘述不提百姓企圖另立首領和回去埃及,但梅瑟仍說出百姓都憑自己的知識和恐懼作判斷,不相信上主要替他們作戰,更多次違背上主的命令(26, 43)。正如29-33節所強調的,這百姓忘記了天主為他們所做的一切。天主懲罰了那一代以色列人,也影響到了梅瑟(37;參閱戶14:20-35)。
這兩次戰爭的失敗教訓,是百姓不聽從上主指示而得的惡果。從今以後的各樣軍事威脅中,尤其是百姓即將進攻客納罕地,他們都應求問上主的旨意,並勇敢地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