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望福音
第 19 章
於是比拉多把耶穌帶去鞭打了。
士兵們用荊棘編成茨冠,戴在祂頭上,又給祂披上一件紫色的王袍,
開始走到祂面前叫喊:「猶太人的君王,萬歲!」接着,又不停地打祂的臉。
比拉多再出來,對猶太人說:
「看!我帶祂出來給你們看,你們要知道,我查不出祂犯了什麼罪。」
耶穌就這樣出來了:頭戴茨冠,身披紫袍。比拉多指着祂說:
「看!這個人!」
眾司祭長和他們的侍衛一見耶穌,就高聲喊叫:「釘十字架!釘十字架!」
比拉多對他們說:
「你們自己帶祂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
猶太人便回答:
「我們有法律,根據法律,必須處死這個人,因為祂自稱為天主子。」
比拉多聽了這話,更加害怕。
他又進入總督府,問耶穌說:
「祢究竟是從哪裏來的?」
耶穌卻不回答。
比拉多又問:
「祢不肯回答我嗎?祢不知道我有權釋放祢,也有權把祢釘在十字架上嗎?」
耶穌說:
「如果不是從上賜給你權力,你無權處置我。因此,把我交給你的人,有更大的罪。」
從那時起,比拉多便設法釋放耶穌,但猶太人卻喊着說:「如果你放了祂,就不是凱撒的朋友!凡自稱為王的,便是凱撒的敵人!」
比拉多聽見這些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一處叫「石舖地」,希伯來語叫加巴達的地方,坐在審判席上。
那是逾越節的預備日,約中午時分。比拉多對猶太人說:
「看,這就是你們的君王!」
但他們喊叫起來:「除掉祂!除掉祂!把祂釘在十字架上!」
比拉多再問:
「我該把你們的君王釘在十字架上嗎?」
司祭長回答說:
「除了凱撒,我們沒有君王!」
於是,比拉多把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耶穌被釘十字架至死
他們把耶穌帶去了。
祂自己背着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名叫「髑髏」的地方,希伯來語叫哥耳哥達。
他們在那裏把祂釘在十字架上;同祂一起被釘的另有兩個人,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比拉多也寫了一塊牌子,掛在十字架上,寫的是:
「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
很多猶太人都唸了這塊牌子,因為耶穌被釘的地方離城不遠,而且牌子是用希伯來文、拉丁文和希臘文寫的。
猶太人的司祭長便對比拉多說:
「不要寫『猶太人的君王』,應寫成『此人自稱:我是猶太人的君王』。」
但比拉多回答說:
「我要寫的,已寫了。」
士兵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之後,就把祂的衣服分成四份,每人一份。內衣也拿了,但那內衣沒有縫口,是從上到下整件織成的,
他們就說:
「別撕破了,我們抽籤,決定誰得到它。」
這正應驗了經上的話:
「他們分了我的衣服,為了我的內衣,他們抽籤。」
士兵們果然這麼做了。
在耶穌的十字架旁,站着祂的母親、祂母親的姐妹、克羅帕的妻子瑪利亞及瑪利亞瑪達肋納。
耶穌看見母親和祂所愛的門徒站在那裏,就對母親說:
「女人,看,你的兒子!」
然後祂對那門徒說:
「這是你的母親!」從那時起,那門徒就把她接到自己家裏。
此後,耶穌知道一切都完成了,為應驗聖經上的話,就說:「我渴!」
那裏有一個罐子,裝滿了醋酒,有一個人用海綿蘸滿了醋酒,綁在牛膝草上,舉到祂嘴邊。
耶穌嚐了那醋酒,說:「完成了!」就低下頭,交出了靈魂。
那天是預備日,猶太人不願在安息日還有屍體留在十字架上——因為那個安息日是個大節日——便要求比拉多派人把十字架上犯人的腿打斷,把屍體搬走。
於是士兵們來到,先把第一個人的腿打斷,然後把另一個與耶穌同釘的人的腿打斷。
到了耶穌跟前,見祂已死了,就沒有打斷祂的腿,
但有一個士兵用長矛刺入祂的肋旁,立刻流出了血和水。
親眼看見這事的人作此見證,他的見證是真實的,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話,為使你們能相信。
因為這些事發生了,是要應驗經上的話:「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還有另一句經文說:「他們要仰望他們所刺透的人。」
埋葬耶穌 38此後,阿黎瑪特雅人若瑟求見比拉多,准他為耶穌收屍。他是耶穌的門徒,只因為怕猶太人而秘密地做門徒。比拉多准許了,他便將耶穌的遺體取下。
尼苛德摩也來了,就是那個先前夜訪耶穌的人,他帶來了沒藥和沉香調製的香料,約有三十公斤。
他們取了耶穌的遺體,依照猶太人殯葬的風俗,用殮布加上香料裹好。
在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花園,園內有一個新墓穴,還沒葬過人。
因為猶太人的預備日已到了,墓穴又近,他們就把耶穌葬在那裏。

註釋
耶穌受比拉多審判
耶穌顯示祂身為君王和真理的光榮,當祂被審判時,祂也在審判這世界。聖史不是要重現羅馬總督的審判過程,或耶穌怎樣被猶太人控告。反而耶穌才是這一切審判的標準,猶太人這樣指控祂,其實是審判了自己的罪。因為耶穌是審判每個人的那一位,祂是「真理的見證者」,人們卻沒有認出祂來。
在總督府門前(18:28):早上,猶太公議會在第二輪會議中決定了判耶穌死刑,便立刻從蓋法的家帶耶穌到總督府(24)。猶太人不入羅馬總督府,免染上禮儀上的不潔。這是若望式的諷刺:他們避免污穢而不入外邦人的家,卻將清白無辜者交出去受死。
猶太人將耶穌交給比拉多(18:29-32):羅馬總督完全不想插手管這次猶太宗教事件,因為他們應該可以按照梅瑟法律處置犯人。事實上,猶太人自知無合法權力殺死耶穌,所以前來要求比拉多給予正式的判決。因為只有羅馬總督才有權判處犯人釘十字架受死。
耶穌與比拉多關於指控的對話(18:33-38a):
這次對話,讓耶穌解釋了祂的王權的真正意義(37)。耶穌真的是一位君王,卻不像這世上諸王。祂的國不是藉着政治宣示主權,卻在於見證真理(天主的啟示),而祂便是真理。祂的王權就是建立在這真理和啟示的基礎上。
比拉多企圖釋放耶穌(18:38b-40):比拉多雖然不清楚了解「耶穌是君王」有什麼意思,卻相信祂是無辜的。比拉多為了釋放祂,找到一個合法的途徑,就是逾越節特赦。這樣,猶太人即使放棄控訴,也能保全面子。但猶太人最後選擇了巴辣巴。這是明顯的對比:猶太人寧願要一個兇犯,也不歡迎真理。
戴上茨冠(19:1-3):耶穌戴茨冠的一幕,位於在這段敘述的中央。若望略去對觀福音提到的吐口水,只強調有關耶穌的王權的事件,即是茨冠、紫袍和那句話:「猶太人的君王萬歲!」
看這人(19:4-8):比拉多把鞭打了的耶穌帶出來,使祂裝束如落難的君王,藉此嘲笑「猶太人的君王」就是如此模樣。比拉多讓猶太人了解,他認為這犯人對羅馬並沒有什麼政治威脅,耶穌只是一個可憐的失敗者,羅馬面對這位王中之王,一點也不動搖。可是聖史在這一幕藏有深遠的意義。看着耶穌這個人,完全顯露人性的軟弱無能:那位擁有王權和審判眾人的法官有此下場,「因為祂是人子」。
耶穌與比拉多對話:關於耶穌從何而來(19:9-12):耶穌向比拉多聲明,他可使用的權力都是從上而來,因為除非從天主而來(羅13:1),誰都沒有權。即使比拉多並不自知,仍然是由於天主准許,他才領受這權力。如果比拉多判耶穌釘十字架,他便不是按照正義判決。那些猶太宗教權勢者最大的罪是:他們看見了仍然不信,並仇恨耶穌,更主動地將祂交出去釘十字架。
比拉多給猶太人看君王模樣的耶穌(19:13-16a):面對群眾一致抗議,比拉多艱辛地找辦法釋放耶穌。耶穌被帶出來,坐在法官審判的座位上。在聖史的象徵意境裏,這一幕讓人想到耶穌正行使祂的權力:祂頭戴王冠,身披王袍,如有權定人生死的判官一樣坐在審判席上。
耶穌被釘十字架至死
耶穌顯示祂的光榮,完成祂的愛的工程,尤其是祂對門徒愛到圓滿的行動。我們將這段重要的敘述,分為以下幾幕:
導言(16b-18):耶穌「自己」背着十字架,但對觀福音提到基肋乃人西滿幫助耶穌背十字架,所以顯出若望強調的一個事實:耶穌背自己的十字架象徵祂的光榮。
若望描述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惟有圍繞十字架所發生的種種事件,才是耶穌的光榮。整個敘述毫不煽情,也不惹人悲痛憐憫,卻瀰漫着濃厚的朝拜氣氛,讓人默觀這些事實的深層意義。
宣告耶穌的王權(19-22):耶穌被立為王,祂的名號就在十字架上,以當時三種通用的語文寫出來,使人人都知道。
「我要寫的,已經寫了」表達了這個不可推翻的事實:耶穌已經為王,並審判世界,從現在直到永遠。十字架的神學清楚顯明為光榮的神學。
抽籤決定誰得內衣(23-24):若望讓讀者注意這一件「從上到下無縫的內衣」有重要意義。這種內衣隱含司祭的意義,因為是只有大司祭才能穿上的長衣,表示耶穌死時不僅是一位君王,也是一位大司祭。若望提到這內衣的事情,也為了應驗某段聖經。但讀者需要注意這件衣服沒有被撕破,暗示教會的團結(參閱21:11及注釋)。耶穌的死,也是團體結合為一的重要關鍵(參閱10:16;11:52;17:11,20-22;21:11)。
教會團體的時刻(25-27):這一段不僅描述耶穌對自己母親的孝愛,更是向世人真實地啟示瑪利亞屬靈母親的身份。因此,瑪利亞不僅成為愛徒的母親,更是由他所代表的全體信徒的母親。
這個以信仰天主聖言為基礎的教會,在十字架的腳下產生了。
瑪利亞是耶穌的母親,是耶穌的每個愛徒的母親。她被稱為「女人」,因她促成了天主的新子民的使命。在聖經裏,天主子民的象徵是「子女」或「女人」(參閱依26:17;43:5-6等等)。所以,瑪利亞代表聖經裏的這個「女人」,在痛苦中使基督誕生(默12:1-6),並因着耶穌而成為普世人類的母親。
這門徒也有一個新角色。經文指他是「耶穌所愛的門徒」,因此他浸沉在耶穌基督的愛內,並被這愛所改造;他也是耶穌的朋友(15:13-15)。可以肯定他是一個真實的人,同時是一個象徵性的角色:代表我們所有的基督徒。
應驗經書(28-30):在這隆重的「時刻」,耶穌完成了祂的工程。祂臨死說的「我渴」有奧妙意義,表示以後將由聖神繼續救贖工程,並使其達到圓滿。耶穌的死亡產生了一種救贖意義,若望的描述再次用了雙關語的慣常修辭技巧,指耶穌「交出了靈魂」。在希臘文獻絕少如此表達死亡,而「靈魂」一詞的希臘文也指精神或聖神,這就連繫到聖神的恩賜。於是,耶穌的死亡開啟了救恩史決定性的時刻,就是聖神傾注的時刻。
耶穌是生命之源(31-37):這段落中,各項事蹟的濃厚象徵意義,能幫助讀者明白耶穌死亡的救贖效應。
「他們沒有打斷祂的腿」,若望強調這事蹟的意義是:耶穌如同逾越節羔羊般死去,祂是新盟約的犧牲。
另一個更重要的事蹟,是那士兵用長槍刺透耶穌的肋旁,若望看見血和水湧出來。他見證這不尋常的一刻(35),並認為這項事蹟是教會生命的關鍵時刻。37節引述的匝加利亞先知預言,說明了這項事蹟的重要意義:在基督時代,將會「開啟一個水泉」(匝13:1)給耶路撒冷居民使用。這事在十字架上應驗了,耶穌被刺開的肋旁就是那個水泉,所流出的活水是聖神的象徵(參閱7:37-39)。這和血一同被賜下的水,即是耶穌死後所傾注的聖神。祂被長槍刺透而證實的死亡,是生命之源。
埋葬耶穌
這段落與對觀福音有所不同,若望描述以尼苛德摩為首的猶太貴族安葬耶穌時,用了大量香料,重量超過一百斤(約為32公斤,實在超出當時的習俗),這表示耶穌以君王的尊貴身份被埋葬。但是對若望而言,埋葬並非復活的前奏,卻只是耶穌身為君王的光榮結局,祂終於受到如君王的傅油(傅抹屍體的種種香料),並葬在尊貴的墓穴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