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纪
第 30 章
1
梅瑟全照上主吩咐他的,告知了以色列子民。
2
关于许愿的律例
(参阅申23:22-24)
梅瑟吩咐以色列子民各支派的首领说:“这是上主吩咐的话:
3
如果有人向上主许愿,或起誓受限于某誓言,就绝不可食言,而应实践他所说的话。
4
如果一名居于父家的年轻女子向上主许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
5
她的父亲虽听见她许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而默不作声,那么她许的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即为有效。
6
如果她的父亲在听见之日阻止了她,她许的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便无效;而且上主也会宽恕她,因为是她的父亲阻止了她。
7
如果她已结婚,有愿在身,或已冒然起誓受缚于某誓言,
8
她的丈夫虽听见,却在听见之日默不作声,那么她许的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便有效。
9
如果她的丈夫在听见之日阻止了她,他就废除了她许的愿,或起誓所受缚的某誓言;而且上主也将宽恕她。
10
然而,寡妇或被休妇女许的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为她们全部有效。
11
如果她是在丈夫家里许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
12
她的丈夫虽听见,却默不作声,没有阻止她,那么她许的愿,或起誓受缚于某誓言便有效。
13
但如果她的丈夫在听见时便将其废除,那么,出于她口唇的,无论是她所许的愿,还是所起的誓,都无效。她的丈夫既将它们废除了,上主也将宽恕她。
14
她所许的任何愿,或为克己苦身而使自己受缚的任何誓言,她的丈夫都可确认或废除之。
15
但是,如果她的丈夫自听见之日直到第二日都对她默不作声,他就使她许的愿,或为受缚于某誓言而起的誓得以成立。他使它们成立,因为他在听见之日对她默不作声。
16
但如果他虽听见,但以后才废除,他就要担负她的罪罚。”
17
这些就是上主吩咐梅瑟的有关丈夫与妻子、父亲与尚居于父家中的年轻女儿的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