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纪
第 28 章
应献于上主的各种祭品
(参阅肋第23章;则46:4-15)
上主吩咐梅瑟说: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向他们说:你们要遵照指定的日期,将作为我食物的祭物与作为我礼物的馨香物品献给我。
你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上主的礼物是:两只一岁、无残疾的公羔羊,作为每天日常的全燔祭。
你要在早晨献一只羔羊,傍晚献另一只;
另用十分之一厄法细面调上四分之一辛压榨的油,作为素祭。
这是在西乃山上所制定的日常全燔祭,作为献给上主的馨香礼物。
至于奠祭,你要在圣所中为每只羔羊酹四分之一辛的醇酒,作为献给上主的醇酒祭。
你要在傍晚奉献另一只羔羊,准备与早晨相同的素祭与奠祭,作为献给上主的馨香礼物。
在安息日,要献两只一岁、无残疾的公羔羊,十分之二厄法用油调和的细面作为素祭,以及同献的奠祭。
这是在日常全燔祭及奠祭之外,于每个安息日要献的安息日全燔祭。
每月初一,你们要给上主奉献全燔祭,即两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无残疾的公羔羊。
为每头公牛犊,要献十分之三厄法调油的细面作为素祭;为每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厄法调油的细面作为素祭;
为每只公羔羊,则要献十分之一厄法调油的细面作为素祭。这全燔祭是献给上主的馨香礼物。
至于奠祭,为每头公牛犊要奠半辛酒,为每只公绵羊奠三分之一辛酒,为每只公羔羊奠四分之一辛酒。这是一年内每月月初要献的全燔祭。
除日常应献的全燔祭及奠祭之外,还要向上主另献一只公山羊作为赎罪祭。
正月十四日是上主的逾越节。
这月十五日是庆节,七天之内要吃无酵饼。
第一天要有圣会,你们不可做任何劳力的工作。
你们要给上主献作全燔祭的,有两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的公羔羊,都是无残疾的。
同献的素祭应是用油调和的细面;为每头公牛犊要献十分之三厄法,为每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厄法,
为那七只公羔羊,每只羔羊要献十分之一厄法。
为给你们赎罪,要另献一只公山羊作为赎罪祭。
除清晨应献的日常全燔祭外,你们还要奉献这些祭品。
除了日常应献的全燔祭及奠祭之外,你们要这样一连七天献给上主作为馨香礼物的食物。
第七天你们要有圣会,不可做任何劳力的工作。
在奉献初熟之物的日子,就是你们在七七节将新的素祭奉献给上主时,你们要有圣会,不可做任何劳力的工作。
你们要奉献全燔祭,作为献给上主的馨香,即两头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的公羔羊。
同献的素祭是调油的细面;为每头公牛犊要献十分之三厄法,为每只公绵羊要献十分之二厄法,
为那七只公羔羊,每只羔羊为十分之一厄法。
此外,还要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
除日常应献的全燔祭及素祭之外,你们还要奉献这些祭品及奠祭,都该是无残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