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祿與眾宗徒    

十四年後,我再上耶路撒冷去,有巴爾納伯一起去,還帶了弟鐸。

2

我按照主的啟示上去,向他們說明我在外邦人當中所宣講的福音,而我是私下向有名望的教會領袖們加以說明的,免得我現在和過去的奔波勞碌都白費了。

3

但是與我一起的弟鐸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受割禮。

4

然而有些假兄弟借故混進來,暗中監視我們在基督耶穌內享有的自由,要使我們再受法律的奴役。

5

可是我們對他們毫不讓步,為使福音的真理長存在你們中間。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領袖們,不論是怎樣的人,也與我無關,因為天主決不偏袒任何人。那些有名望的領袖們沒有另外給我什麼吩咐。

7

反而他們看出來,我是受了委託,要傳福音給不受割禮的外邦人,就如同伯多祿受委託去傳福音給受割禮的猶太人一樣。

8

因為天主怎樣使伯多祿成為猶太人的宗徒,也照樣使我成為外邦人的宗徒。

9

當他們承認了我被賦予的恩寵時,那被視為教會石柱的雅各伯,刻法和若望就向我和巴爾納伯伸出右手,表示彼此合作,要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而他們要到受割禮的人那裏去。

10

他們只求我們記得幫助窮人;這件事,也是我一向熱心去作的。

11

保祿與伯多祿的分歧

但是當刻法來到安提約基雅時,因為他有明顯的錯誤,我就當面指責了他。

12

在雅各伯那裏的人來到之前,他慣常與外邦人一起吃飯;但那些人一來到,他為怕得罪那些受割禮的人,就退避了,把自己隔開。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跟着他一起裝假,連巴爾納伯也受了影響而隨着他們裝假。

14

我看到他們的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一致,就在眾人面前對刻法說:

「你身為猶太人,既已經像外邦人一樣生活,而不像猶太人了,你怎麼能強迫外邦人像猶太人一樣生活呢?」

15

猶太人與外邦人都靠信德而獲救

我們生來就是猶太人,不是所謂「罪人」的外邦人。

16

我們既然知道,人成義不是基於守法律的功勞,而是藉着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好使我們基於對基督的信德而成義,而不是基於守法律的功勞;因為基於守法律的功勞,無人能成義。

17

但假如我們追求在基督內成義,卻還是被認定有罪,那麼,難道基督是罪的僕役嗎?當然不是!

18

但如果我把拆毀了的再次重建起來,就證明自己是違犯法律的人。

19

就是藉着法律,對於法律,我已經死了,好使我為了天主而生活。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了,

20

活着的已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內活着。如今我在肉身內的生命,是藉着對天主子的信德而活:祂愛了我,甚至為我交出了自己。

21

我決不廢棄天主的恩寵;如果成義是靠着遵行法律,那麼基督的死就毫無意義了!

註釋

2:1 - 2:10

保祿與眾宗徒

保祿似乎在說,嚴重影響迦拉達人的那個問題,早已在教會最高層那裏得到解決,而且結束了,不論是在耶路撒冷教會,或後來在安提約基雅教會所發生的事情都是這樣。所指的是距離第一次上耶路撒冷的十四年後,他第二次上耶路撒冷,有巴爾納伯和弟鐸陪同,而弟鐸是皈依的外邦人,也沒有受割禮。
這時保祿已經多年在外邦人地區傳教,經驗豐富,他不要求皈依的人受割禮或嚴守猶太教的法律。但有一些激進的猶太基督徒滲入了他的各個團體,並責難保祿的做法,在團體內部造成緊張和分裂。
保祿不提他們個別的名字,卻不輕易放過這些人,指責他們是:假兄弟、憎恨自由的間諜、加給別人重軛、奴役他人。
問題越來越嚴重,以致耶路撒冷教會最高層成員必須召開會議。保祿澄清說,他不是為了向高層交代或者尋求認可,而是「按照主的啟示」(2),即是跟隨聖神的指引。保祿指出聖神是自己整個宗徒使命的核心和真正的力量泉源。聖神也是這第一次教會會議的中心。
保祿來到耶路撒冷並參加會議,與眾人平起平坐,在母教會的各位領袖面前,堅定地闡明他所宣講的福音。那些領袖不只認可他的工作,更確認他做外邦人宗徒的權威,如同伯多祿在猶太人中間的權威一樣。一切事情都在友好的氣氛中結束,保祿稱為教會兩大棟樑(柱石)的雅各伯和刻法也「承認我得到了天主的恩寵……接納我和巴爾納伯為合作的夥伴」(9),就這樣祝聖了他作為外邦宗徒的權威,也確定了普世萬民都蒙召做基督徒。事實上,比確認保祿的宗徒權威更加重要的,是透過握手所表達的彼此團結、合作、共融和共同承擔責任。
路加在《宗》第15章敘述了這次事件,特別強調在多元環境中共融的重要性。他們全體一致同意為耶路撒冷的窮人募捐,具體地表現了這種共融。當時眾人都認為需要一個健康的多元觀念,所以有兩個不同的團體和各自不同的領袖。

2:11 - 2:14

保祿與伯多祿的分歧

所謂「安提約基雅事件」,反映了耶路撒冷會議所定立的協議並不完善,雖然對猶太基督徒團體和外邦皈依的基督徒團體分別作了一些影響深遠的決定,但明顯忽略了猶太人與外邦人混合的基督徒團體。事實上,一些更進步的猶太基督徒常常出入外邦人基督徒團體,與他們一起擘餅、吃喝,也就是共同慶祝感恩祭。
當伯多祿來到安提約基雅的時候,也認同那些進步的基督徒。他與猶太背景以及外邦背景的基督徒一起慶祝感恩祭,表現了福音真正的自由。一切都進展順利,直到一天,有些激進份子從耶路撒冷來到並譴責伯多祿的行為,他們認為如果繼續與外邦人基督徒共融,就會危害猶太基督徒對梅瑟法律的忠誠。
事實上,伯多祿或是為了息事寧人,或是受到激進主義者的壓力,他便停止了探訪外邦基督徒團體。像伯多祿這樣的權威人物,他的姿態不可能不引起關注,姿態突變就造成混亂,破壞了那兩個團體之間的共融。保祿意識到這危險,即時採取行動,在眾人面前公開指責伯多祿。歸根究底,受到危害的是福音的真理,也就是說,救恩不是依靠猶太法律,其他任何法則也無補於事,因為我們得救是憑信德,而不是靠自己的功勞。

2:15 - 2:21

猶太人與外邦人都靠信德而獲救

由於保祿採用的辯論風格、論題、法律詞彙、正反的對比等等,為今天的讀者來說,確實不容易理解和消化這段經文的內容。在這七節簡潔而精密的經文裏,保祿向迦拉達人解釋了他所宣講的福音,並宣佈了這封信的核心思想。保祿寫信的時候,就像再一次回答並勸告伯多祿,又再一次與激進的猶太基督徒辯論,尤其是要向迦拉達人再一次傳福音。
首先,保祿加強語氣地說:「我們是……我們知道……我們信了」(15-16),把他自己、伯多祿或團體最深刻的基督徒信仰經驗描寫出來。他擁有的知識是基督,他所信仰的是基督,甚至在七節經文當中有八次提到基督,而且基督就是他宣講福音的中心。反對這個福音的,就是假兄弟宣講的假福音,即是:靠遵守法律(提到六次)而成義的福音。現在迦拉達人就是因這個觀念而陷入信仰危機。
談到「救恩」或「得救」的人,保祿採用當時的法律詞彙:成義、正義、義人。在這個關於人類救恩的舞台上,有人類、基督與法律的彼此對立:信仰基督與遵守法律作為對比;在基督內得生命,與法律導致的死亡,也成為對比。
保祿的視野超越猶太法律,也包括了各種法律和法則,所有的社會政治理念、人類藉以顯示自己是命運之主和救世主的一切事業和規劃。所以,保祿在兩節經文內重複兩次(15,16),盡其所能提醒迦拉達人靠法律不能得救,只有對耶穌的信德才可以使人得救,因為「憑着守法律的功勞,無人能成義。」(16)。這個發現使人驚訝,「成義」或「得救」竟然是天主白白給人領受的,保祿也不能隱藏這個看似矛盾的現實,更用譏諷的語氣指那些「出生就是猶太人,不是所謂『罪人』的外邦人」(15),正是我們這些「知道」和「信了的」基督徒。這種嘲諷必然使迦拉達人留意到自己的荒謬處境:既然保祿素來是猶太法律的極端份子,現在因信了基督,而發現法律不能使人成義且讓自己仍然跟外邦人一樣是罪人,那麼,從外邦宗教皈依的迦拉達人豈能靠着法律的保障作為得救的條件呢?
保祿預先說出猶太基督徒的反駁,甚至後世的人單憑理性面對基督救恩奧秘時的疑惑,那就是:既然基督的死亡揭露了人類的罪惡狀態及其最後的惡果(參閱羅3:10-20),而祂的復活意味着天主無償又無條件地將救恩給予這罪惡的人類,那麼,天主豈不是把罪惡當做人類得救的條件嗎?保祿回答說:基督豈是罪的僕役?當然不是!(17)但他沒有更多的解釋。
事實上,這個答案正是保祿所宣講的整個福音訊息。他現在向迦拉達人指出(後來他在《羅馬書》第3章再次說明):只有信仰基督,才使我們看見和經驗到自己既是罪人,又同時獲得寬恕,並領受天主無償的愛和救恩。
保祿站在激進的猶太基督徒和迦拉達人的處境,這樣結論說:如果我把拆毀了的再次重建起來,就證明自己是違法的人(18)。最後,他放下各種爭辯和討論,以自己內在所經驗的新生命發言: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十字架上、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內活着(19-20)。這是他著作中最崇高、最大膽的言論之一。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