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司祭禮服

(參閱肋8:6-9;德45:8-12)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把你哥哥亞郎和他的兒子,就是亞郎和他的兒子納達布、阿彼胡、厄肋阿匝爾和依塔瑪爾,帶到你那裏作事奉我的司祭。

2

你要為你哥哥亞郎做聖衣,為顯莊嚴華麗。

3

你要吩咐所有被我賦予了智慧之神的、手藝精巧的工匠,給亞郎做服裝,為了祝聖他作事奉我的司祭。

4

這些是他們要做的服裝:胸牌、厄弗得、長外袍、織成的長衣、禮冠和腰帶。他們要為你哥哥亞郎和他的眾子做聖衣,使他們作司祭事奉我,

5

要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去做。

6

厄弗得式樣

(參閱出39:2-7)

他們要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搓的細麻,以刺繡的工藝做厄弗得。

7

厄弗得要有兩條肩帶,連接兩端,彼此相連。

8

厄弗得的精緻腰帶要用同樣的做工,用金線、藍色、紫色和朱紅色線,和搓的細麻做成,與厄弗得連成一體。

9

你要取兩塊紅瑪瑙石,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刻在上面:

10

六個名字刻在一塊石上,其餘六個名字刻在另一塊石上,都按照他們出生的次序。

11

你要以寶石雕刻匠的工藝,像刻印章一樣,把以色列眾子的名字刻在這兩塊寶石上,嵌入金框內。

12

你要再把這兩塊寶石,掛在厄弗得兩條肩帶上,作為以色列人的紀念石。亞郎在上主面前,要以雙肩擔起他們的名字,作為紀念。

13

你要做兩個金框,

14

再做兩條純金的鏈子,像擰繩子那樣,把這擰好的金鏈連結金框。

15

胸牌式樣

(參閱出39:8-21)

你要用刺繡的工藝做一個作判斷的胸牌,像厄弗得的做工一樣,用金線、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搓好的細麻做成。

16

胸牌是正方形的,雙層,長一拃,寬一拃。

17

胸牌上要鑲嵌四行寶石:第一行是紅玉、黃玉、綠玉,

18

第二行是綠松石、藍寶石、金剛石,

19

第三行是黃瑪瑙、白瑪瑙、紫晶,

20

第四行是橄欖石、紅瑪瑙和碧玉。這些都要鑲嵌在金框內。

21

這十二塊寶石上對應以色列兒子們的名字,像刻印章一樣,每塊刻一個名字,代表十二個支派。

22

要在胸牌上做兩條純金鏈子,像做繩子一樣擰成。

23

你要再做兩個金框和兩個金環,把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端,

24

把那兩條金鏈穿在胸牌兩端的金環上,

25

把金鏈的另外兩端,接在厄弗得前面連接肩帶的金框上。

26

你要再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下邊的兩端,緊靠厄弗得裏邊的邊上。

27

你要再做兩個金環,安在厄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靠近厄弗得的精緻腰帶的上邊與肩帶連接之處。

28

你要用藍色繩把胸牌的環子綁在厄弗得的環子上,使胸牌貼在厄弗得的精緻腰帶上,免得胸牌鬆脫。

29

當亞郎進入聖所時,要在胸前佩戴這有以色列眾子名字的判斷的胸牌,為在上主面前常作紀念。

30

在判斷的胸牌裏,你要放入烏陵與突明,亞郎要帶在心上前來上主面前;這樣當亞郎在上主面前時,常把以色列人的判斷戴在胸前。

31

外袍式樣

(參閱出39:22-26)

你要做一件厄弗得的外袍,整件是藍色的,

32

領口要開在中間,領口周圍要編織領邊,像盔甲那樣,以免撕裂。

33

外袍下襬圍邊要用藍色、紫色和朱紅色線做石榴,圍邊的石榴中間你要釘上金鈴:

34

在外袍下襬圍邊要釘上一個金鈴一個石榴,又一個金鈴一個石榴。

35

亞郎供職時要穿這外袍,他進入聖所到上主面前,以及他出來時,鈴聲被聽到,免得他死亡。

36

禮冠式樣(參閱出39:30)36你要用純金做一面牌,在牌上要像刻印章那樣刻上「祝聖於上主」;

37

你要用藍色繩把牌繫在禮冠上,即禮冠前面。

38

這牌要在亞郎的額上,亞郎要擔當以色列人在奉獻並祝聖各種聖物時因干犯聖物而引致的罪孽;這牌要常在亞郎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上主前受悅納。

39

你要用細麻編織長衣,用細麻做禮冠,用刺繡的工藝做腰帶。

40

司祭服裝(參閱出39:27-29)40你也要為亞郎的兒子們做長衣、腰帶和頭巾,以顯得莊嚴華麗。

41

你要把這些給你哥哥亞郎和他的兒子們穿戴,給他們傅油,授予聖職,祝聖他們,作司祭事奉我。

42

你要給他們做亞麻布褲子來遮蓋下體,從腰間直到大腿。

43

當亞郎和他的兒子們進入會幕或走近祭壇時,在聖所供職時要穿上褲子,免得自招罪過而死。這為亞郎和他的後裔是永遠的法令。

註釋

28:1 - 28:5

司祭禮服

本章說明當司祭的條件,和司祭的禮服。服務聖所的司祭,必須是亞郎的子孫(1),以後還提到其他的條件(參閱肋21:16-23)。司祭在供職時的禮服包括胸牌、厄弗得、長外袍、織成的長衣、禮冠和腰帶。很難想像這百姓在曠野時期,何來足夠的材料製作如此複雜的禮服。因此,有學者認為這段所說的,應該是充軍期以後回歸耶路撒冷聖殿的司祭禮服。又有學者認為28至29章,以及39至40章重複的內容,是後期的匝多克司祭家族所編寫(參閱列上2:35;則40:46;43:19;44:10-31;48:11),為強調他們屬於亞郎子孫而被祝聖為司祭,同時忽略肋未人在聖所服務的地位。無論學者如何探討這兩章的寫作歷史背境,這兩章的重要意義是在經文本身:透過莊嚴的禮服要求,供職的司祭應該反映出上主的神聖(1-5, 40),禮服上的配戴是執行司祭職務的裝備(6-39),最後是警告他們,瀆職或觸犯神聖的懲罰就是死亡(35, 41-43)。

28:6 - 28:14

厄弗得式樣

禮服最重要的部分是厄弗得和胸牌。只有大司祭佩戴厄弗得,形狀如背心或小圍裙,用肩帶和帶子(7-8)掛在胸前。裝飾的寶石是紀念以色列十二支派(9-11),當大司祭舉行禮儀時戴上厄弗得,象徵他代表全體以色列人崇拜上主。

28:15 - 28:30

胸牌式樣

胸牌也用了多種貴重的材料裝飾,古代異族地區的司祭也習慣在脖子上掛一個小袋,裏面放了「烏陵」和「突明」,意思是「確定」和「否定」(參閱戶27:21;申33:8),材質通常是兩小塊石頭或骨頭。當人們要做決定或求神明指引事情,他們會請司祭用投擲「烏陵」和「突明」,所得的結果和解釋,被視為神明的旨意。以色列的司祭們也是這樣做的(30節;參閱撒上14:36-42;28:6;厄2:63;乃7:65)。此習俗在達味時代漸漸消失,因為先知神諭普遍,人們多轉向先知求問天主的旨意。於是,原本為傳達神明旨意的「烏陵」和「突明」,就只用作禮儀器具。

28:31 - 28:43

外袍式樣;禮冠式樣;司祭服裝

大司祭應在厄弗得外穿上有響鈴的長袍(31),戴禮冠,冠上有金牌和刻字(36)。這金牌在原文是「花」,意指閃亮之物,或金屬牌。這牌子標誌着上主超越的神聖,百姓的罪孽,以及大司祭的職責是在上主面前賠補百姓任何觸犯神聖的罪(38)。第40-43節再次提到司祭們的禮服,也為預備下一章的司祭受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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