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頒佈十誡

(參閱出34:1;詠50:16-20)

天主說了這一切話:

2

「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把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了出來。

3

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自己製造雕像,以及任何相似天上、地面和地下水中各物的形像!

5

不可叩拜也不可事奉那些像!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凡恨我的,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孽,從父及子,直到三代四代;

6

凡愛我並遵守我誡命的,我必施予他們慈愛,直到千代。

7

不可妄用上主、你天主的名!因為妄用上主之名的,上主必不以他為無罪。

8

要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

9

你有六天勞碌,做你一切的事;

10

但第七天是上主、你天主的安息日,你和你的子女、你的僕婢、你的牲畜,以及你城內的寄居者,都不可做任何工作。

11

因為上主在六天內造了天、地、海和它們中的一切,在第七天休息;所以上主祝福了安息日,聖潔了這一天。

12

要孝敬你的父母!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要賜給你的土地上得享長壽。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姦淫!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近人!

17

不可貪圖你近人的房屋!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以及他的任何東西!」

18

全體百姓看見打雷、閃電、號角聲和冒煙的山,都恐懼顫慄,遠遠地站着。

19

他們對梅瑟說:「向我們說話吧!我們定會聽從。不要讓天主向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去!」

20

梅瑟對百姓說:「你們不要害怕!因為天主降臨是要考驗你們,叫你們敬畏祂,不要犯罪。」

21

百姓就遠遠地站着,梅瑟卻走近天主臨在的濃雲中。

22

盟約條款和祭壇的規定

上主就對梅瑟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你們已看到我從天上向你們說話了。

23

你們不要製造銀像來比擬我,不要製造銀像給你們自己。

24

你要用土為我築一座祭壇,在上面祭獻你的全燔祭、平安祭,以及你的羊和牛。凡在我使你紀念我名的地方,我必到你那裏賜福給你。

25

你若用石頭為我築一座祭壇,你不要用鑿過的石頭,因為你在石頭上一動刀,就使壇污穢了。

26

你不要用臺階上我的壇,免得露出你的下體。」

註釋

20:1 - 20:21

頒佈十誡

天主與子民立盟約的條件包括十誡,那是規範天人關係(1-7)和人際關係的準則(8-17)。那些準則指出人們應當如何忠於上主,以及維持家庭倫理與社會公義。
古時每個家庭或族群的領袖,為了維持族群的和平與安定,都用簡單、清晰和有力的規定,指導他們的孩子和年輕人。在西乃山以上主權威所頒發的誡命當中,可能包含這些規定。以色列人接受這些規定,並沒有阻礙他們的自由,或減損他們的自主權。恰恰相反,天主釋放他們脫離奴役並獲得自由(2),祂無意束縛他們的自由,而是更希望幫助他們擁有並提升他們的自由。

20:22 - 20:26

盟約條款和祭壇的規定

那時的以色列人與外族人混居,外族人朝拜多個神明,向各種神像獻祭。以色列人意識到自己的天主與其他神明都不同。天主從天上向人說話,無形無像,超越一切,因此不能用任何雕像作為代表(參閱申4:12)。舊約的傳統是嚴禁製造神像的,這是重要的信仰教導,促使以色列人在歷史事件中,在對窮人、受欺壓者、寡婦孤兒行慈善,從中發現天主的至尊和慈悲。
雖然禁止神像,以色列人仍有祭壇。所述的祭壇應該是後來較有規模的設計,寫在此處,為將這些設施歸於天主的旨意。從歷史來看,有關祭祀與禮儀的法律可能是在以色列人定居以後才頒發的,為使那些在不同的聖所崇拜上主的人,都集中在一處獻祭給上主。祭壇不可太多裝飾,以免敬禮者忽視祭壇在禮儀中的核心地位。祭壇也不能太高,以免發生尷尬和失禮的事情(參閱28: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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