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毛斯
第 3 章
1
三次呼籲聽從和三個禍
有罪必罰
以色列人啊!要聽上主責備你們的話。我要對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整個家族說:
2
在地上所有的民族中,我只賞識你們;所以我必因你們的一切罪惡,而懲罰你們。
3
二人若沒有約定,豈會同行?
4
獅子若沒有獵物,豈會在林中咆哮?少獅若無所捕獲,豈會在洞裏吼叫?
5
若不設誘餌,雀鳥怎會陷於地上的羅網?羅網若無所得,豈會從地上翻起?
6
城中警號一響,百姓豈會不驚慌?災禍降臨某城,豈不是上主所降的嗎?
7
但吾主上主若不必先把祂的計劃顯示給祂的僕人先知們,祂什麼也不作。
8
獅子一吼叫,誰不害怕?吾主上主一發言,誰敢不傳話?
9
你們去給亞述的宮殿和埃及的宮殿宣告,說:「你們要聚集在撒瑪黎雅的山上,觀看城內極大的混亂和其中的欺壓。」
10
上主說:他們不懂行正直的事,只會在他們宮內堆積暴力和欺壓。
11
因此,我主上主這樣說:敵人必來圍攻此地,攻陷你的堡壘,搶掠你的宮殿。
12
上主這樣說:牧人怎樣從獅子口中救出兩條羊腿或一截耳尖,住在撒瑪黎雅的以色列人被救時也是如此,剩下床榻的一角或床褥的部分。
13
你們要聽,並見證這給雅各伯家的警告!吾主上主、萬軍的天主說:
14
在我懲罰以色列罪孽的日子,我必懲罰貝特耳的那些祭壇;祭壇的角必被砍下,掉在地上。
15
我要拆毀避寒和避暑的宮殿,象牙裝飾的房屋要被毀滅,高廈豪宅必化為烏有。上主這樣說了。

註釋
三次呼籲聽從和三個禍
上一部分的特點是譴責各個有罪的民族,包括以色列,人人罪有應得。現在這新段落仍屬神諭的一部分,卻有新的特點,就是每個訊息都以「你們聽啊!」為開端。此外,所針對的並非其他民族,而是北國以色列各階層的人物。這部分結束後,又有三次「你們有禍了!」(5:7;5:18;6:1),強調那幾種人物將受的懲罰。
有罪必罰
以色列作為選民(3:2),卻做出與選民身份相反的行為。他們蒙選不是為享特權,也不是特殊保障的標記,而是負擔責任的動機。以色列本應努力培養與天主的關係,可惜,他們受的懲罰是他們不負責任的後果。可預見他們將全部被滅,幾乎什麼也不會留下(3:12-15)。
這是特別給撒瑪黎雅婦女的神諭(4:1-5),指她們透過剝削百姓,來享受豪華生活。亞毛斯用的圖像極為生動,他看這些打扮高貴的婦女像巴商的母牛。巴商盛產健壯的牛(參閱申32:14;詠22:13;則39:18),母牛的產品至少貢獻了當地經濟。這些婦女應得的懲罰是被擄充軍,一個接一個地離開國土,如同亞述驅逐戰俘的情形一樣。
在4:4-5提到以色列重要的朝拜中心、朝拜方式和朝聖習慣。那兩處都有豐富的歷史意義,是紀念「上主與以色列同在」的神聖地點(參閱創28:1-22;列上12:25-33;約4:19-20;5:1-10)。先知清楚知道以色列不肯服從和依賴天主,且遠離了那賜他們自由和生命的天主。但以色列卻天真地認為可以繼續不義的行為(1-3),並用各種祭獻保持與上主交往(參閱米6:6-8)。所以先知是在諷刺以色列繼續滿足他們自己對崇拜的需要,在虛幻的信仰中泥足深陷(比較5: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