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題

這是亞毛斯的言論;他是特科亞的一個牧人,在猶大王烏齊雅時期、以色列王耶曷阿士的兒子雅洛貝罕時期、地震前兩年,亞毛斯看見有關以色列的事。

2

他說:「上主從熙雍怒吼,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因此哀傷,加耳默耳山頂枯乾。」

3

審判八國

上主這樣說:大馬士革三番四次犯罪,我決不撤銷對他的懲罰;因他們用鐵的打穀機打擊基肋阿得。

4

我必降火在哈匝耳的王宮,燒盡本哈達得的宮殿。

5

我要折斷大馬士革的門閂,剷除阿文平原的居民,以及貝特-厄登的掌權者,阿蘭人必被擄到克爾。這是上主說的。

6

上主這樣說:迦薩三番四次犯罪,我決不撤銷對他的懲罰,因他們擄去全部戰俘,交給厄東。

7

我必降火在迦薩的城牆,燒盡迦薩的宮殿。

8

我要剷除阿巿多得的居民和阿巿刻隆的掌權者,我要反手打擊厄刻龍,剩餘的培肋舍特人都必滅亡。這是吾主上主說的。

9

上主這樣說:提洛三番四次犯罪,我決不撤銷對他的懲罰,因他們把全部俘虜交給厄東,並不紀念兄弟的盟約。

10

我必降火在提洛的城牆,燒盡提洛的宮殿。

11

上主這樣說:厄東三番四次犯罪,我決不撤銷對他的懲罰。因他拿刀追趕自己的兄弟,沒有一點憐憫;他總是在發怒,永遠在懷恨。

12

我必降火在特曼,燒盡波責辣的宮殿。

13

上主這樣說:阿孟人三番四次犯罪,我決不撤銷對他的懲罰。因他們剖開基肋阿得的孕婦,為擴張自己的疆界。

14

我必在戰爭吶喊的日子,在旋風狂吹的一天,降火在辣巴的城牆,燒盡辣巴的宮殿。

15

他們的君王和官長必一同被擄。這是上主說的。

註釋

1:3 - 2:16

審判八國

亞毛斯的訊息一開始是八個神視,是上主對八個國家的譴責。前七篇譴責是針對鄰近各國(1:3-2:3),包括猶大(2:4-5),而最後、最長和完整的一篇是針對以色列(2:6-16)。
留意亞毛斯轉述神諭時採用的文學手法,這會幫助我們更了解他的意思。每個神諭的導言都是「上主這樣說」,為了使人知道這的確是上天的訊息,而不是先知變幻無常的話語。另外,每篇神諭都有這句「三番四次犯罪」,然後指出某國的一項重罪。在眾先知中,只有亞毛斯把智慧傳統的句式運用到先知傳統裏(參閱箴言30:18-19,29-31)。這種說法有什麼意義?就是說從眾多罪行之中,神諭所提到的一項罪行超過了天主容忍的程度,犯罪者因此被判受懲。
先知描寫其他國家的罪惡,是要顯出以色列所犯的罪(2:6-16)。各國都是為了政治事件而受審判,但以色列的罪惡卻純粹屬於社會性質:貧民與富人、受壓迫者和壓迫者的嚴重差距。這顯出國內缺乏正義,因領導者已忘記自己有責任關懷弱小和保護無辜(2:6-7)。他們過奢華的消費生活,卻要窮人為他們買單(2:8)。他們忽視了天主期望領導者應關懷弱小,因為以色列人當初被天主眷顧,也是由於他們在埃及是被忽略和受壓迫的窮人。然而,凡提醒他們應執行此使命的人,都被他們有計劃地消滅了(2:12)。所以,他們除了受懲罰,再沒有其他選擇,而且沒有人可以逃脫(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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