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第 7 章
婚姻约束的比喻
弟兄【姐妹】们,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是对熟悉法律的人说——法律只能在人活着时有管制作用吗?
正如已婚妇人在丈夫活着的时候,受法律约束;但如果丈夫死去,她就不再因丈夫受法律的约束了。
因此,如果丈夫还活着,她跟另一男人结合,便是通奸。但如果丈夫死了,她已免除这项法律约束,若她与另一男人结婚,便不是通奸。
我的弟兄【姐妹】们,同样,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已死于法律,为使你们属于另一位,就是从死者中复活的那一位,为叫我们给天主结出果实。
我们从前在肉性权下时,那由法律引起的罪恶情欲在我们的肢体内活动,结出死亡的果实。
可是现在,我们已死于那束缚人的势力,脱离了法律,好使我们不再作旧条文的奴隶,而以新的精神*事奉天主。
罪恶的境况
现在我们可说什么?法律是罪吗?绝对不是!当然,除非依照法律,我不会知道什么是罪。如果法律没有说“不可贪婪”,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恋。
罪趁机借着诫命,在我内引起种种贪念。由此可见,没有法律,罪便是死的。
原来没有法律的时候,我是活人;但诫命一来到,罪便活跃起来,
我反而死了。本来要使我生活的诫命,却使我死亡。
因为罪借着诫命乘机欺骗我,借此杀害我。
其实,法律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是正义和美好的。
那么,是这美好的事使我死吗?绝对不是!是罪;罪利用了这美好的事使我死亡,便更清楚显明这是罪。罪就是这样借着诫命显出它是极度邪恶的。
罪的操控
我们知道法律是属神的,但我是属血肉的,已卖给罪为奴。
我实在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愿意的,我不去做;我憎恶的,我偏去做。
但如果我做了自己不愿意做的,我便是承认法律是美好的;
既然如此,做那事的就不是我,而是住在我内的罪。
我知道善不在我内,即不在我的肉身内,因为我虽然愿意行善,却无能为力。
事实上,我愿意的善,我不去行;我不愿意的恶,我却去做。
所以,如果我作我不愿意的,那已不再是我作,而是住在我内的罪在作。
因此,我发现这个规律:当我愿意行善时,邪恶就出现。
虽然我内心*喜爱天主的法律,
但我发现在我的肢体内有另一种法律,与我理智的法律交战,使我作了我肢体内罪恶法律的俘虏。
我真是一个不幸的人!谁能救我摆脱这必死的身体呢?
感谢天主!就是借着耶稣基督我们的主!由此看来,我自己是用理智服从天主的法律,但我的肉身却服侍罪恶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