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瑟亞
第 2 章
拯救
(羅9:26-27)
可是以色列的人數必多如海沙,量不盡,數不清。在那曾稱為「你們不是我子民」的地方,必稱他們為「永生天主的子女」。
猶大子民與以色列子民將聯合起來,為他們自己立一個首領,他們要從這地興起,因為依次勒耳的日子將是偉大的。
你們要稱呼你們的兄弟為「阿米」,稱呼你們的姊妹為「魯阿瑪」。
深情厚愛:譴責與和解
(耶2-4;則16)
「你們要譴責!譴責你們的母親!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叫她除掉臉上的淫相,和胸脯的淫態。
否則我必把她剝光,使她赤裸如出生那天;我必使她像荒野,使她變成旱地,乾渴而死。
我必不憐愛她的子女,因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子女。
他們的母親淫亂,孕育他們的那人行為羞恥。因她曾說:『我要追隨我的情人,我的餅、我的水、我的羊毛和我的麻布、我的油和我的酒,都是他們給我的。』
因此,看啊!我要用荊棘堵塞她的路,築牆擋住她,使她找不到她的小徑。
儘管她追隨她的情人,必追不上;尋找他們,也找不到,就說:『我要回到我的前夫那裏去,因我那時比現在更好。』
她不承認只有我給了她五榖、葡萄酒和油,反而她把我給她的眾多金銀,都獻給了巴耳。
因此,我要在收割期收回我的五穀,季節到了便收回我的葡萄酒;她遮蔽裸體的羊毛和麻布,我也要奪回。
現在我必在她的情人眼前揭露她的羞恥,沒有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
我要終結她所有的歡樂,禁止她的節日、她的新月之節、她的安息日和她一切的盛會。
我要毀壞她的葡萄園和無花果樹,就是她所說『我情人給我的報酬』;我要使它們變成山林,由野獸來吞吃。
我必懲罰她,因她參與巴耳的節日,她燒香給他們,又佩戴耳環和珠寶,追隨她的情人,卻忘記了我。」上主這樣說了。
「因此,看啊!我要引誘她*,領她到曠野,與她談心。
我必把她的葡萄園還給她,又使阿苛爾山谷成為「希望之門」;她必在那裏答應我,像她年輕時候一樣,像她從埃及地上來的那天一樣。」
上主這樣說:「到那日,你要稱我為『我的丈夫』,不再把我稱作『我主巴耳』。
我必從她口中除去巴耳的名號,再沒有人提起這名稱。
到那日,為了我的子民,我要與野獸、空中飛鳥,和地上爬蟲立約;又要在地上消滅弓箭、刀劍和戰爭,我使他們安全躺臥。
我也要聘娶你永遠為我的妻子;我要以正義、公平、慈愛、憐憫聘娶你;
我要以忠實聘娶你,你就必認識上主。」
上主說:「到那日,我必應允,我必應允諸天,諸天必應允大地,
大地必應允五穀、葡萄酒和油,這些必應允依次勒耳;
我把她種在這地,是為了自己的緣故。我必憐愛羅-魯阿瑪,我要對羅-阿米說:『你是我的子民。』他要說:『祢是我的天主。』」

註釋
拯救
孩子的三個名字都象徵子民若悔改和合一,將得到天主恩賜。具體來說是把那三個名字所指的境況翻轉過來,就是:人口增多、上主再次憐愛、這民族再次成為上主的子民(參閱2:24-25)。
深情厚愛:譴責與和解
歐瑟亞的家庭寫照並不光彩,但事實就是如此。妻子的狀況,表達了上主在指摘以色列的不忠,貪婪,冷待上主和百姓,卻參與偶像與假神的荒淫生活。有關妻子所追求的食物和物資,是指巴耳神的生殖與多產的崇拜(7,10-14)。五穀、酒和油(10)是諷刺巴耳的崇拜不能保證農作物豐收,因為一切是天主所賜,但子民卻以為那是敬拜巴耳而獲得的報酬。巴耳的節日(15)是說百姓參與巴耳神的節日狂歡,或跟隨異國民族完全信奉巴耳神且忘記上主的整個時期。於是,上主好像受騙的丈夫那樣深感痛苦;呼籲子女譴責母親,其實是叫百姓自省,並準備面對上主的懲罰。
然而,歐瑟亞對妻子的愛能克服一切,他這位夫君的感受和他與妻子的關係,轉化為他的信念,讓他明白天主的愛將如何對待祂的子民。這份忠實的愛是來自天主與人所立的「盟約」,這盟約以婚姻為象徵,反映出上主同樣不再計較以色列的墮落和不忠。面對淫亂不忠的以色列,先知形容上主好像使用了情夫的手段「引誘」(參閱出22:15-16;民14:15等等)。上主要領她到曠野,與她談心(16-17)。「阿苛爾山谷」這名稱的意思是「多難之谷」,位於耶路撒冷與死海之間,以色列從此處進入客納罕地(蘇7:26)。人名地名涵意的逆轉,象徵了子民命運的改變。惟有當他們回到曠野的經驗,發現自己兩手空空,誤信奸人和被背叛後,才會發現天主一直在那裏等待,準備再次歡迎他們回歸(18-19)。這樣做的目的,是要重申天主與這子民的「盟約」(20-25)。這如婚姻的盟約本質是永遠的,子民的一方應按照法律實踐倫理生活,上主的一方將給予忠實與慈愛(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