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第 9 章
基督的犧牲
事實上,以前的盟約也有敬拜的禮儀和世上的聖殿。
那是一個有所裝置的帳幕,前面的帳幕叫作「聖所」,裏面放燈臺、供桌和擺在桌上的供餅。
第二層帳幔後面,還有一個帳幕稱為「至聖所」,
裏面放着獻香的金香壇和整個包金箔的約櫃。約櫃內有存放「瑪納」的金罐、亞郎的發芽手杖和那兩塊刻有十誡的石版。
約櫃上面有兩個恭候天主光榮來臨的革魯賓天使塑像,展翅罩着「慈恩座」。關於這一切,如今不必一一細說。
這些事都這樣裝置了,司祭們就不斷地進去前面的帳幕,舉行祭禮。
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司祭每年一次進去,沒有一次不是獻上血,要為他自己和百姓因無知而犯的過錯贖罪。
聖神藉這些事指出,只要前一個帳幕仍在,通往聖所的路就未打開。
那是一個象徵,是指至今所獻的供品和祭物都不能使朝拜者的良心達到完美,
只不過為了飲食和各種潔淨的禮規,都是加在肉身上的規矩,直到萬物重整之時為止。
但是,基督已來到,身為那將來各種美事的大司祭,祂穿過了更大更齊備的、非由人所造也不屬此世的帳幕,
也不是藉着公山羊或公牛的血,而是藉着祂自己的血進入了至聖所,只一次就獲得永遠的救贖。
如果把公山羊和公牛的血或小母牛的灰燼灑在污穢的人身上,尚且使人成聖,身體得潔淨,
何況是基督的血呢?祂藉着永恆的聖神,將自己無瑕疵地獻給天主,祂的血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除去致死的惡行,得以侍奉生活的天主。
因此,基督是新約的中保,以祂的死補贖了人們在前一盟約之下所有的過犯,好使蒙召的人得到所許諾的永恆產業。
凡遺囑必須證明立遺囑者已死。
因為人死了,遺囑才會生效;如果立遺囑的人還活着,遺囑就不能生效。
所以,以前的盟約也是用血訂立才生效。
就如梅瑟當日向全體百姓根據法律宣講了各條誡命以後,就拿小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摻水,用朱紅絨線扎着牛膝草蘸了,灑在書上和眾百姓身上,
並說:「這是天主與你們立約的血。」
他照樣在帳幕和所有祭禮用的器皿上都灑上血。
其實,按照法律,幾乎每一樣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寬赦。
聖所
這些照天上之事仿製的物件,既然必須這樣才可潔淨,何況天上之事本身,就應該用更好的犧牲去潔淨了。
因為基督不是進了由人手造的聖殿——那不過是真正聖殿的影像——而是直進天庭,祂如今顯現在天主面前,為作我們的代表。
祂無須多次將自己獻上,像大司祭每年進入聖殿獻上牛羊的血而不是自己的血。
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須多次受難了。但如今,祂在今世末期只一次顯現,獻上自己作犧牲,為除掉罪過。
正如人注定要死一次,死後就是受審判,
基督也一樣,祂被獻上只有一次,為承擔眾人的罪;將來祂要第二次顯現,不是來對付罪過,而是為拯救那些熱切期盼祂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