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第 10 章
基督犧牲的效果與信徒的司祭職
因為法律只不過是將來美好事物的影子,不是本體的真實形態,所以那年復一年重覆獻上的同樣犧牲,總不能使前來朝拜的人達到完美。
若不是這樣,那些來朝拜的人因為在一次獻祭已得永遠的潔淨,良心不再覺得有罪,獻祭豈不是早就停止了嗎?
其實藉着這些事,反而是年年使人記起罪來,
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決不可能把罪除掉。
所以,基督進入世界的時候,祂說:
「犧牲和供品,祢都不要,但祢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全燔祭和贖罪祭,祢也不喜歡。
於是我說:看,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有記載;天主啊!我來是為遵行祢的旨意。」
前面說:「犧牲和供品」,「全燔祭和贖罪祭,祢不要,又不喜歡」,這些都是按照法律獻的。
祂繼續說:「看!我來是為遵行祢的旨意。」可見祂除去了那從前的,為要成立那以後的。
因這「旨意」,藉耶穌基督僅僅一次獻上祂的身體,我們就得以成聖了。
一方面,每個司祭天天站着事奉,屢次獻上同樣的犧牲,而那些犧牲永遠不能把各種罪除掉。
另一方面,這一位基督司祭只獻了一次而永遠有效的贖罪的犧牲,就「坐在天主的右邊」,
從此,「等祂的仇敵成為祂的腳凳。」
因為祂僅一次獻祭,就使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美。
聖神也為此向我們作證,因為祂說過:
「上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要和他們訂立這樣的盟約: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上,寫在他們的思想裏。」
又說:「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過犯,我不再記住。」
既然這些已得赦免,贖罪的獻祭就不再需要了。
勸勉
所以,兄弟姊妹們,既然我們靠着耶穌的血,能坦然無懼地進入聖所,
由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帳幔經過,就是經過祂的肉身;
我們又有一位偉大的司祭治理天主的家,
那麼,就讓我們以圓滿信德裏的真心前來朝拜,因為心已被洗淨,除去了邪惡的意識,身體也用淨水洗過了。
對我們所宣認的希望,我們也要堅持,毫不動搖,因為作出許諾的天主是忠實可靠的。
讓我們彼此激發愛德與好行為;
決不離棄我們的聚會,像某些人已習慣了這樣,卻要彼此勸勉。你們既然知道主的日子快到了,就更應當如此。
因為我們認識真理以後,假如繼續故意犯罪,就不再有任何為罪可獻的犧牲了,
只能戰戰兢兢地等候審判和那消滅仇敵的烈火。
凡違反梅瑟法律的人,憑兩個或三個人作證,即可處死,不得憐憫。
那麼你們想想,人若踐踏天主子、把那使自己成聖的盟約之血看作一般俗物,又侮辱施恩的聖神,這種人更該受多大的懲罰呢?
因為我們知道天主說過:「報復屬於我!我必報應!」還有:「上主要審判祂的子民。」
落在永生天主的手裏,真是可怕!
你們要記得從前的日子,當時你們蒙受了光照,曾忍受了痛苦的嚴厲打擊。
你們一方面當眾被人侮辱和虐待,另一方面陪伴那些受同樣苦難的人。
的確,你們同情了那些帶鎖鏈的人,又以喜樂的心接受自己的財物被搶奪,因為知道自己已擁有更美好和長存的產業。
所以,不可拋棄你們無懼的信心,這樣的心必有極大的回報。
你們必須忍耐,好使你們承行天主的旨意,可以領受祂所許諾的一切。
因為「還有一點點的時間」,「那要來的就來,必不延遲。」
「我的義人要因信德而活;他若畏縮,我就不喜歡他了。」
但我們不是那些退縮以致滅亡的人,而是有信德、得以保存靈魂的人。

註釋
基督犧牲的效果與信徒的司祭職
宣講者進一步闡述,在祝聖基督為司祭的同一祭獻中(參閱5:9),「藉耶穌基督僅僅一次獻上祂的身體,我們就得以成聖了」(10)。這就是說,基督的司祭職使所有信徒都像祂一樣成為司祭,並使我們有機會為天主和兄弟姊妹奉獻我們愛與服務的生命,成為天主悅納的真正祭獻。如此,我們和基督的祭獻聯合,這就是我們稱自己為基督身體的肢體的含義。
舊盟約的祭獻需要定期重複,不能成就這麼奇妙的轉變,「總不能使前來朝拜的人達到完美」(1)。作者如此論述的原因是:那些是以動物作犧牲品,不同於把牠們奉獻的男女會眾;在子民與天主的關係中,動物的犧牲沒有本質上的參與。事實上,在猶太歷史中,天主曾對這種奉獻表示憤怒:「我已飽饜了公羊的燔祭……牛犢、羔羊和山羊的血我已不喜歡」(依1:11),因為「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歐6:6)。天主看的不是祭獻,而是獻祭者的內心態度,欣賞那些用生命努力服從並忠於天主的人。因此,宣講者指出基督徒的生命可以理解成「司祭職」,其意義在於一個為完成天主旨意而交付的生命。
這就是基督「進入世界」時的態度,作者繼續把聖詠40:6-8當作是基督的自白:「犧牲和供品,祢都不要,但祢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看,我來了!……我來是為遵行祢的旨意」。藉着基督整個生命完成天主的旨意,懷着對罪人與被遺棄者的同情之愛,甚至服從至死以後,基督通過祂的復活,永遠坐在天主的右邊(12)。
作者運用的動詞「坐」完全不表示被動,恰恰相反,因為基督藉着聖神仍在繼續工作:「我要和他們訂立這樣的盟約: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上,寫在他們的思想裏」(16),而且,「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過犯,我不再記住」(17)。
這也就是說,祂將會使我們像司祭一樣,參與同一的司祭職,有能力向天主奉獻我們的生命,作為服從祂旨意的真正祭獻。這就是保祿宗徒理解基督徒整個生命的方式:成為中悅天主的、生活的、聖善的祭獻,這就是真正的敬禮(羅12:1)。伯多祿宗徒也稱基督徒團體為皇裔的司祭、神聖的邦國、天主的子民(伯前2:9)。
梵二大公會議重新發現了信徒的司祭職及其重要性。所有信徒藉着洗禮的功效,毫無區別地都成了司祭,我們的司祭職務就是為服務天主和兄弟姊妹而奉獻我們的生命。這是所有信徒的「普通司祭職」,並賦予「公務司祭職」意義。包含主教、神父和執事的公務司祭職,是由耶穌基督訂立,為服務由全體基督信徒組成的司祭的團體。這一發現正在教會生命內帶來逐漸的改革,使那些直到現在仍然沉默被動的平信徒,轉變成合法而正式的主角,參與教會在世界中的使命,與教會聖統制聯合領導,而非盲目地服從。
勸勉
這一段的勸勉,要連同前文的兩段一起來看(3:7–4:14和5:11–6:20)。從教義角度來說,這是作者在此書信式道理中的第三篇偉大勸諭,證明了此書論述的基督徒生活的效果。此書信的語氣夾雜着熱情、樂觀、警告與責備。作者把基督徒團體描述成天主的家庭,由一位「偉大的司祭」來治理(21),這位大司祭已開啟聖所之門,並把自己作為通向天主的活生生的道路。
作者鼓勵他們要懷着真誠的心,以完備的信德去接近天主,因為這正適合那些「身體也用淨水洗過了」的人(22)。他要求他們用生命來見證望德,彼此關懷,「激發愛德和好行為」(24)。作者嚴厲地告誡他們要參加集會,尤其是感恩祭的慶祝。這暗示了有些人明顯且重複地缺席團體生活,這是對團體的一種冒犯。雖然作者沒有說明原因,但他在後來有所暗示,所指的是:成員害怕受到迫害、團體內部的緊張和矛盾,或者只是喪失信心和理想、有些人對等待主的再來已經感到厭倦,因為他們認為延遲得太久了。因此,作者強調我們應該振作精神,正如我們看到日子快到一樣(25)。否則,他們等待的將不會是主,留給他們的反而會是「戰戰兢兢地等候審判和那消滅仇敵的烈火」(27)。
作者繼續以很嚴厲的語氣說,將會根據人犯罪的輕重,懲罰那踐踏了天主子、以祂的血為俗物,而且侮辱聖神的人(29)。在可怕的警告以後,作者提醒當時的團體回想他們起初的忠信,那時他們「曾忍受了痛苦的嚴厲打擊」(32)。那是憂苦和監禁的時日,他們關懷那些遭受迫害的人,他們的財物被搶掠,但仍充滿喜悅,因為他們經驗到擁有「更美好和長存的產業」(34)。
過去的忠信應該使他們在面對困難時充滿信心,使團體因此前進。但在遭受迫害的時期,也可能出現背信的危險。作者結束這個勸勉之前,再次號召他們堅忍。因為還要等待很短的時間,很短,那要來的就會來,不再延遲(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