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輕視神聖的後果

亞郎的兒子納達布和阿彼胡,各拿自己的火盤,把火放在盤裏,加上乳香,在上主面前獻了凡俗的火,是上主沒有吩咐他們獻的。

2

那時,就有火從上主面前噴出來,吞滅了他們,他們就在上主面前死了。

3

於是梅瑟對亞郎說:「這就是上主所說的: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被尊為聖;在全體百姓面前,我要以我為尊。」亞郎便默不作聲。

4

梅瑟便召集了亞郎的叔父烏齊耳的兒子米沙耳和厄耳匝番前來,對他們說:「上前來,把你們的親屬從聖所前抬到營外。」

5

他們就前來抓住死者的袍子,把死者抬到營外,正如梅瑟所吩咐的。

6

梅瑟對亞郎及他的兒子厄肋阿匝爾和伊塔瑪爾說:「你們不可披頭散髮,也不可撕裂你們的祭衣,免得你們死亡,也免得上主對全會眾發怒!但你們的親屬,以色列全家,要為上主燃起的火悲哭。

7

你們也不可走出會幕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上主的傅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梅瑟吩咐的做了。

8

司祭的操守

上主就對亞郎說:

9

「你和你的兒子進會幕時,清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是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法令。

10

你們必須區分聖與俗、潔與不潔,

11

並把上主藉梅瑟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法令教導他們。」

12

梅瑟又對亞郎和他還活着的兒子厄肋阿匝爾與依塔瑪爾說:「獻給上主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作無酵餅吃,因為那是至聖之物。

13

你們要在神聖區域吃,因為在獻給上主的火祭中,這是你應得的一份,也是你子孫應得的一份;上主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14

這搖祭的胸肉和舉祭的右後腿,你要在一處潔淨的地方,與你的子女一起吃;這些是從以色列人所獻的和平祭中,給你和你子孫應得的一份。

15

那與獻作火祭的脂肪一起帶來的舉祭的腿和搖祭的胸肉,在上主面前搖動作為搖祭之後,都歸你和你的子孫;這是上主所吩咐的永遠的法令。

16

梅瑟查問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看!牠已被燒了。他便對亞郎還活着的兒子厄肋阿匝爾和依塔瑪爾發怒,說:

17

「為什麼你們不在神聖區域吃這贖罪祭的肉?那是至聖之物,是上主賜給了你們的,為除掉會眾的罪責,在上主面前為他們贖罪。

18

看!既然這祭牲的血沒有被帶到聖所裏去,你們就該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

19

亞郎就對梅瑟說:「看!就在今天,他們已在上主面前獻了他們的贖罪祭和全燔祭,然而我卻遭遇這樣的事!今天我若吃這贖罪祭祭肉,在上主眼中這會是好的嗎?」

20

梅瑟聽了,也認為合理。

註釋

10:1 - 10:7

首次公開祭獻

納達布和阿彼胡是亞郎的長子和次子(出6:23-24),應該是亞郎最親近的得力助手,卻疏忽了獻香的火。但第1節已指明那火是上主所禁止的,可能他們用的火不是從祭壇取的。我們看的是司祭妄顧祭祀法規,但上主說明那是輕視神聖(3)。因為司祭不能摸屍體而玷染不潔(21:11),所以由亞郎的叔父,即肋未人把屍體抬到營外。面對上主的神聖、懲罰和職責,亞郎和剩下的兒子們必須忍耐,不可哀悼至親(6)。這故事要求司祭們嚴謹地遵守每個禮儀細節,並警告他們避免惹怒上主。

10:8 - 10:20

司祭的操守

在8-15節的指引,可能是司祭們常犯的過失。司祭在供職時要禁酒,因為喝酒影響司祭的工作態度。但10-11節的訊息更重要,司祭的職責不限於祭祀,上主命令他們要教導百姓認識潔與不潔和遵守法律。因為不潔者和不潔之物,都不可靠近神聖範圍。
亞郎剩下的兩個兒子確實沒有完全遵守祭祀規定,就被梅瑟質疑和譴責(16-20)。亞郎沒有正面回答他,卻表達喪子之痛,為另外兩個兒子的行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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