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體漏症的不潔與取潔

上主又對梅瑟和亞郎說:

2

「你們要告訴以色列人,向他們說:若一個男人下體患了漏症,他所流的液體是不潔的。

3

漏症使人不潔的情況如下:無論是下體常流液體,或是停止了,他總是不潔的。

4

漏症患者所躺的床都是不潔的,所坐過的任何物件也是不潔的。

5

誰摸了患者的床,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6

誰坐了漏症患者坐過的物件,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7

誰摸到漏症患者的身體,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8

若漏症患者吐唾沫在潔淨的人身上,這人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9

漏症患者騎過的任何鞍子,都成了不潔的。

10

誰摸到患者坐過的任何東西,就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誰拿起了那些東西,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11

若漏症患者沒有用水洗手而摸到任何人,那人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12

漏症患者所摸到的陶器,都要打碎;摸到的木器,要用水洗淨。

13

當漏症患者的漏症停止了,要計算七天作自己的取潔期,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

14

到第八天,他要帶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來到上主面前,在會幕門口交給司祭。

15

司祭要獻一隻作贖罪祭,另一隻作全燔祭。這樣,司祭就在上主面前,為這男人所患的漏症贖罪。

16

男人若遺精,就要用水洗淨全身,他是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17

無論是衣服或皮革,若沾了精液,都要用水清洗,那物件是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18

至於女人,若有男人與她同寢而沾了精液,兩人都要用水洗身,他們是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19

女人若有漏症,下體流出的是經血,在七天內她是不潔的。誰摸到她,就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20

在她的不潔期內,她躺過的東西都是不潔的,她坐過的也是不潔的。

21

誰摸過她的床,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22

誰摸了她坐過的東西,就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成了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23

無論是她坐過的床或其他東西,誰摸了就成為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24

若有男人與這女人同寢,沾了她經期的不潔,七天之內那男人是不潔的,他所躺過的床也是不潔的。

25

女人若在月經不潔期之外多日血漏,或者她漏血超過月經的不潔期,她在漏血期間都是不潔的,與她在月經的不潔期一樣。

26

她在漏血的日子所躺過的床,與她月經期內躺過的床一樣;她坐過的任何東西,與她在月經期內坐過的東西,都是不潔的。

27

誰摸過這些東西就成了不潔的,要清洗自己的衣服,用水洗身,他是不潔的,直到晚上為止。

28

女人的血漏若停止了,要計七天後才算潔淨。

29

到第八天,她要拿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司祭。

30

司祭要獻一隻作贖罪祭,另一隻作全燔祭。這樣,司祭就在上主面前,為這女人血漏的不潔贖了罪。

31

你們要叫以色列人戒避他們的不潔,免得他們玷污我在他們中間的會幕,就因為自己的不潔而死亡。

32

以上是關於因患漏症或遺精而不潔的男人、

33

在月經不潔期患病的女人、患漏症的男女,以及與不潔女人同寢的男人的法律。」

註釋

15:1 - 15:33

下體漏症的不潔與取潔

本章是有關男女漏症的規條,以免漏患不潔者因冒犯了會幕的神聖而受死(31-33)。漏症是指下體不能控制地流出體液,男的案例是排泄病症或遺精(1-18),女的案例是月經或出血症狀(19-30),都屬於禮儀上的不潔,需要隔離、清洗、行取潔禮,和獻祭贖罪。
讀者要留意,這些規條都不是指倫理或醫療方面,長期患者更被認為有罪,並忙於清洗各樣接觸過的物件,但中東地區的水資料並不充沛,實在可以使男女患者焦慮痛苦。在耶穌傳福音時,就治好了一個患血漏十二年的婦人,使她重獲新生(參閱谷5:25-34)。耶穌這個醫治奇蹟,顯出上主的神聖並不因此虧損,反而彰顯了上主的憐憫和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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