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未紀
第 26 章
守法者得福
(申27)
你們不可為自己製造偶像,不可豎立雕像或神柱,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置石像,向其跪拜,因為我是上主,是你們的天主。
我的安息日,你們要遵守;我的聖所,你們要敬畏。我是上主。
只要你們遵行我的法令,謹守我的誡命,依照實行,
我必按時降雨給你們,土地就要出產農作物,田野的樹木要結出果實。
你們要一直打禾,直到收葡萄的時候;也要一直收葡萄,直到播種的時候。我要使你們吃糧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居。
我必賜平安臨於這地;你們睡覺,無所驚擾。我要滅盡境內的惡獸,刀劍不會入侵你們的土地。
你們要追擊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劍下。
你們五人就可追擊一百人,你們一百人就可追擊一萬人,你們的仇敵必倒在你們劍下。
我必轉面垂顧你們,使你們繁衍增多,我也會持守我與你們所立的約。
你們要吃儲存的舊糧,又要為儲新糧清出舊糧。
我要在你們中間安置我的居所,我的心靈也不會厭棄你們。
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天主,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我是上主,是你們的天主,是我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使你們不再作他們的奴隸;是我折斷了你們所負的軛,使你們昂首前行。」
違法者受罰
但是,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這一切誡命;
你們若棄絕我的法令,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而破壞我的約,
我就要這樣對待你們:我要使驚慌臨到你們身上,肺病和熱病使你們眼睛失明,身心衰竭;你們將白白撒種,因為你們的仇敵要來吃盡那些出產。
我必以怒容面對你們;你們要被仇敵擊潰,那仇恨你們的必統治你們;即使無人追擊,你們仍要逃跑。
若在這些事以後,你們還是不聽從我,我就要按照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我要粉碎你們所誇耀的力量,使你們的天像鐵,你們的地像銅。
你們的氣力注定白費,因為你們的地不出產,境內的樹也不結果實。
若你們繼續與我作對,不肯聽從我,我必按照你們的罪,加重七倍災禍打擊你們。
我要放出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奪去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口減少,道路荒涼。
若在這些事以後,你們還不受我的教訓,繼續與我作對,
我也要與你們作對,按照你們的罪,我必親自加重七倍打擊你們。
我要使刀劍攻擊你們,為報復你們違背盟約;你們若退避到城內,我就降瘟疫到你們中間,把你們交在仇敵手中。
當我斷絕你們的糧食供應時,十個婦人要共用一個灶給你們烤餅,按配給的定量給你們,你們就是吃也吃不飽。
若在這些事以後,你們還不聽從我,繼續與我作對,
我必定在怒火中與你們作對;我要按照你們的罪,加重七倍懲罰你們。
你們要吃你們兒子的肉,也要吃你們女兒的肉。
我要摧毀你們的丘壇,砍倒你們的香壇,把你們的屍體拋在你們偶像毫無生命的殘骸上。我的心靈要厭棄你們。
我要使你們的城鎮變成廢墟,使你們那些聖所荒涼;我也不聞你們的馨香祭。
我要親自使這地荒涼,連佔領這地居住的仇敵都驚訝。
我要使你們散落到列國中,又要拔劍追趕你們;使你們的土地荒涼,使你們的城鎮淪為廢墟。
那時,這片土地將得享她的安息,因為她荒涼多久,你們留在仇敵之地就有多久。那時,這片土地要休息,補償她的安息期。
在她荒涼期間,這片土地終於得安息。因為在你們居住這片土地時,她沒有安息。
至於你們當中剩下來的人,我要使他們留在仇敵之地膽戰心驚,風吹落葉的聲音就嚇跑他們,他們逃跑有如逃避刀劍;即使無人追擊,他們卻要跌倒。
即使無人追擊,他們卻像面臨刀劍一樣絆倒彼此;你們在仇敵面前無法站立。
你們要在列國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滅你們。
你們剩下來的人要住在仇敵之地,必因自己的罪愆而衰弱,還要因為自己祖先的罪愆而衰弱。
與天主修和
他們終於要承認自己的罪愆、祖先的罪愆,就是他們不忠於我,與我作對的不忠之罪,
以致我也與他們作對,引領他們到他們的仇敵之地。也許那時他們還沒有受割禮的心會謙卑,甘願接受罪罰,
我要記起我與雅各伯的約、我與依撒格的約、與亞巴辣罕的約,我也要記起這片土地。
這片土地要被他們撇下,在沒有他們而荒涼的時候補享安息。同時,他們要接受他們的罪罰,因為他們棄絕了我的典章,他們的心靈厭惡了我的法令。
但儘管如此,當他們住在仇敵之地時,我仍不棄絕他們,不厭惡他們,不把他們完全消滅,也不廢除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上主,是他們的天主。
為了他們的緣故,我要記起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我曾在列國眼前,把他們的祖先從埃及地領出來,為要作他們的天主。我是上主。」
這些就是上主在西乃山上,透過梅瑟頒佈上主與以色列人之間的法令、典章和法律。

註釋
守法者得福
所有法規的結論,是叫百姓抉擇聽從上主並受祝福(1-13),或不聽從上主而遭受災禍(14-38)。《申命紀》28章也是這善惡二路的抉擇,類似古時東方國際盟約典型的結尾:強勢者要給弱勢者定立守約的互惠條件,以及弱勢者一旦違反盟約的相應懲罰。
百姓守法律將得到任何民族都渴望的一切:風調雨順、田產豐富、安居樂業、四境和平、軍事勝利、人口增長。但最重要和最大的福分,是天主與他們同在,使他們能挺身前進,不再低頭為奴(11-13)。
違法者受罰
百姓不守上主法律的表現在這三個層面:行為上不遵守、心中厭惡、背棄盟約(14-15)。當人忘記只有在天主內才找到生命,他們轉向別的神,不再按照天主的教導行事,等於奔向毀滅。這些行為的惡果將影響全體民眾,經文描述的災禍一波比一波嚴厲(16-17, 18-20, 21-22, 23-26, 27-33, 34-38),最終是以色列亡國充軍、百姓四散驚慌的慘況。但每一波災禍的前提是「你們若還是不聽從我」,上主降災是為警告,召喚他們停止罪惡,回頭悔改。
與天主修和
這段預告充軍的倖存者承認自己和祖先的罪孽時,民族將可重獲新生,因為上主信實守約(39-45)。天主曾領他們的先祖離開埃及的奴役,將會再施大能,使這百姓得到生命和自由(參閱詠107)。充軍的百姓憑這希望,在困境中想着光明幸福的未來,跟隨天主忠實與慈愛的規劃,要回國重建民族的生活。
第46節是整段「聖潔法典」的總結,也是全書的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