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贖過祭

以下是贖過祭的法律:這祭是至聖的。

2

人們要在宰殺全燔祭祭牲的地方宰殺贖過祭祭牲,並要把祭牲的血灑在祭壇周圍。

3

司祭要獻上祭牲所有的脂肪,就是肥尾巴和覆蓋內臟的脂肪、

4

兩腎和腎上近腰的脂肪,以及腎旁一起取出的肝葉。

5

司祭要把這些放在祭壇上燒,獻給上主作火祭;這是贖過祭。

6

司祭家中的每個男丁都可吃這祭肉,要在神聖區域吃;這是至聖之物。

7

贖過祭的祭物,像贖罪祭的祭物有同樣的法律:都歸那舉行贖過祭的司祭。

8

為別人獻全燔祭的司祭,應得到那全燔祭祭牲的皮。

9

凡是用爐烤的,以及用淺鍋或煎盤預備的素祭,都歸那獻祭的司祭。

10

凡是用油調和,或是乾製的素祭,都歸亞郎的子孫,大家均分。

11

和平祭11以下是向上主獻和平祭的法律:

12

若有人要獻祭謝恩,要與謝恩祭同獻的,就是用油調的無酵餅、抹油的無酵薄餅,和用油調和細麵粉製成的餅。

13

除了這些以外,還要把有酵的餅,與他謝恩的和平祭的供物一同獻上。

14

他要從每種供物中各取一份作獻儀,獻給上主;這一份應歸那灑和平祭祭牲之血的司祭。

15

為謝恩而獻的和平祭祭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次日早晨。

16

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自願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可留第二天吃;

17

到第三天,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燒掉。

18

若在第三天有人吃了那和平祭的肉,那祭獻就不會被悅納,他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而成了不潔的,誰吃了就要承擔自己的罪責。

19

凡接觸了不潔之物的祭肉,都不可吃,要用火燒掉。潔淨的人都可吃祭肉。

20

身有不潔的人若吃了獻給上主的和平祭祭肉,必須把他從民間除掉。

21

若有人摸了任何不潔之物,無論是不潔的人,或是不潔的牲畜,或是任何不潔的可憎之物,又吃了獻給上主的和平祭祭肉,必須把他從民間除掉。

22

禁食脂肪和血22上主又對梅瑟說:

23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吃牛、綿羊和山羊的任何脂肪!

24

自然死亡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的脂肪,可作其他用途,但你們決不可吃!

25

任何人吃了獻給上主作火祭的祭牲脂肪,必須把他從民間除掉。

26

在你們的一切住處,任何的血,無論是鳥血或獸血,你們都不可吃。

27

凡是吃了血的人,都必須把他從民間除掉。

28

司祭從和平祭應得的一份28上主又對梅瑟說:

29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凡向上主獻和平祭的,要從他的和平祭中取些供物獻給上主。

30

他要親手把獻給上主的火祭帶來,就是帶來脂肪和胸肉,把胸肉高舉,在上主面前作搖祭。

31

司祭要把脂肪放在祭壇上燒,胸肉歸亞郎和他的子孫。

32

你們要把和平祭祭牲的右後腿作獻儀,送給司祭。

33

亞郎子孫中,誰獻和平祭祭牲的血和脂肪,右後腿就歸他,是他應得的一份。

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和平祭中,拿這搖祭的胸肉和作獻儀的右後腿,給了亞郎司祭和他的子孫,作為他們在以色列人中永遠的法令。

35

這是亞郎和他的子孫作司祭侍奉上主的那日開始,從上主的火祭中應得的一份;

36

就是上主在他們受傅的日子,吩咐以色列人要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的永遠的法令。

37

這就是全燔祭、素祭、贖罪祭、贖過祭、聖職祭及和平祭的法律,

38

都是上主在西乃山上吩咐梅瑟的,當天他就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上主。

註釋

6:1 - 7:38

司祭的職務與權利

這段重複了第1至5章的內容,卻是從司祭的位置說明執行獻祭的規定,和司祭享用祭物的權利。首先是說司祭如何照顧祭壇和舉行全燔祭(6:1-6),他們穿端莊的工作服是為了敬畏上主。壇火常燃不熄,是象徵以色列與天主的關係持續不斷。然後再說明舉行素祭(6:7-16)、贖罪祭(6:17-23)、贖過祭(7:1-10)與和平祭(7:11-21)的規條,司祭有權吃那些祭物,但不可疏忽上主所定的條例(7:22-38)。在7:30的「搖祭」是指司祭用手舉起供物,在上主前面搖一搖,藉此舉動把供物獻給上主,但不需放在祭壇上燒。經過搖祭的供物是歸給司祭食用的。在7:37-38是第1至7章的總結,但司祭的授職禮是在第8章。
我們從這幾章看到,百姓的生活與祭祀息息相關。人的願望與祈求、懺悔與修和、人際關係與金錢的訴訟,等等的事情,都藉着祭獻呈到上主面前,得到答案、安慰與和解。祭祀禮儀也有凝聚民族,承繼傳統與文化意識的功能。尤其在以色列人充軍後回到耶路撒冷,祭祀有助重建信仰,和對民族身份的熱情。於是,以色列成為聖潔之民,上主就在這聖民中顯出光榮(10:3, 10-11)。
但另一方面,祭祀的條件也淘汰了一些人,例如:無力交出供物的貧窮人、患長期漏症而常是不潔的病人,或擔任不潔工作的人,像那些醫者或殯葬工作者。在這樣的祭祀系統中,人們很容易認為上主只屬於那些獻上祭品的百姓,至於被祭祀排除在外的人不堪當接近上主。但是,先知提醒百姓,祭獻是接近上主的道路之一,並非全部;行公義、慈善和仁愛,才能真正親近上主(參閱依1:11-17;亞5: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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