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控訴司祭

(詠50:1)

以色列人啊!你們要聽上主的話。因上主指控這地的居民:「這地上沒有誠信、沒有忠實、沒有人認識天主。

2

只有發誓、謊言、凶殺、偷盜、姦淫,不斷犯罪,血案纍纍。

3

為此,這地必悲哀,凡住在這地的都憂苦:野地的走獸、空中的飛鳥,甚至海裏的魚也滅亡。

4

但人都不必爭辯或互相指摘;因為我要指控的是你啊,司祭!

5

日間你跌倒,夜間有先知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消滅你的母親*。

6

我的子民因缺乏知識而滅亡!因你拒絕對我的知識,我也必拒絕你作我的司祭。你既忘了你天主的法律,我也必忘記你的子孫。

7

因為司祭越增多,就越得罪我,我必把他們的光榮變成恥辱*。

8

他們靠我子民的罪吃飯,更貪圖他們多多犯罪。

9

子民怎樣,司祭也怎樣,我必按他們的行徑懲罰他們,照他們的作為報應他們。」

10

他們吃,卻不能飽足;行淫,卻不能繁衍;因他們背棄了上主,縱慾,

11

淫亂,陳酒新酒使人心昏愚!

12

邪淫的偶像崇拜

「我的子民向木偶求啟示,由木杖引導他們;因為淫亂的風氣使他們迷路,他們便大行邪淫,離棄了他們的天主。

13

他們在山頂上獻祭,在高丘上焚香,尤其在橡樹、楊樹和篤耨香樹下,因為樹蔭使人舒暢。因此,你們的女兒淫亂,你們的媳婦犯姦淫。

14

但我不懲罰你們淫亂的女兒,或你們犯姦淫的媳婦,因為男人自己轉去勾結蕩婦,與廟妓一同獻祭;這沒有知識的百姓必然衰敗。

15

以色列!雖然你淫亂,但願猶大決不犯罪。你們不要到基耳加耳去,不要上貝特阿文,也不要指着『永生的上主』起誓。」

16

以色列倔強,像倔強的母牛那樣;現在上主還能牧放他們,像在寬闊草場牧放羔羊那樣嗎?

17

「厄弗辣因與偶像連結,由他去吧!

18

他們喝完了酒,就縱慾淫亂;他們愛羞恥之事勝過榮譽。

19

暴風必張開翅膀捲走他們,他們必因自己的祭壇而蒙羞。」

註釋

4:1 - 4:7

審判定罪

朝拜偶像或與大國結盟,都救不了以色列。雖然先知的警告再次提到司祭和以色列家(1),卻是針對君王和眾臣。對於子民偏離正道,他們要擔負大部分的責任。米茲帕是以色列古時的宗教政治中心(蘇18:26;民20:1;撒上7:5-14;10:17);大博爾山是依次勒耳平原東北部的孤山(蘇19:18;民6:33;參閱1:4注解),考古學家曾在山頂發現一座於公元前八世紀的神廟廢墟;史廷曾是子民在曠野受誘惑拜偶像的地方(9:10;戶25;比較蘇3:3-17)。這三處是以色列首領們帶領百姓朝拜偶像或違反公義的地方。先知指控那些邪淫之罪(3-4),是說他們拒絕與天主保持正當和健康的關係。邪淫之罪也導致他們傲慢與邪惡(5),如此惹來天主的懲罰和拋棄。儘管以色列人預備祭獻來尋求上主,也是徒勞(6)。由於以色列與天主斷絕了關係,外邦人就能輕易地擊倒以色列(7)。

4:1 - 9:9

以色列的不忠

這一段不再跟進先知的婚姻發展,而是述說以色列人崇拜偶像的不忠行為。哥默爾曾有許多情人供應她的一切需要,就像以色列與鄰國結盟,得到的好處是增強國家的軍事和經濟力量。

4:1 - 4:11

控訴司祭

先知曾呼籲子女們控訴他們的母親(2:4),現在是天主控訴以色列(4:1-10),因為百姓不認識天主(1),於是不知守法而發生各種罪惡(2)。這些負面事實影響了整個受造界(3),有人要為此負責。雖然人人都犯了罪,但天主首先指控司祭團體,因他們沒有盡忠職守,沒有向子民傳遞關於天主的知識(5-8)。但在審判時,人人都受審,得公正的懲罰:司祭與子民將是同一命運(9)。

4:12 - 4:19

邪淫的偶像崇拜

先知繼續宣告以色列的罪狀。當時盛行的宗教巫術,包括求神問卜,和朝拜各種神明的禮儀。以色列沈迷此道,子民熱心事奉這些神明,勝過聽從自己的天主。既然子民與上主的盟約好比婚姻,那麼,男女老少拜偶像神明的行為,便是「賣淫與通姦」(12-14)。

在15節,基耳加耳和貝特耳,都是自古以來的聖地,紀念上主與子民同在(參閱蘇4:19-20;5:2-9;創28:10-22;列上12:26-30;歐10:5;亞5:5)。貝特耳這名字意思是「天主之家」。以色列國在該處設有金牛犢的祭壇,卻被先知諷刺地改稱為「貝特阿文」,意思是「罪過之家」(參閱5:8;6:10;8:6)。
第17節的「厄弗辣因」是以色列的另一名稱。君王在政治上進退兩難,他若不是與敘利亞或埃及結盟,就要臣服於亞述。先知譴責政治結盟等於與偶像結盟,因為在古代的文化,若與他國結盟,也須接受該國的神明為自己的神明(參閱列下16:10-18);更何況以色列在結盟中並非主導,只能擔當從屬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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