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兩種神恩:先知和異語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渴求神恩,尤其是求作先知的神恩。

2

凡說舌音異語的,是對天主說而不是對人說,因為沒有人聽得懂;他是藉着聖神說出各種奧秘。

3

但是那說先知話的,是對人說,使人得到建樹、鼓勵和安慰。

4

會說舌音異語的是建立自己,但那說先知話的是建立教會。

5

我固然願意你們都會說異語,但我更希望你們都說先知話。那說先知話的比說異語的更大,除非那舌音異語能解釋出來,好能建立教會。

6

兄弟姊妹們,假如我到你們那裏去,只說舌音異語,不用啟示、知識、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解釋,那麼,我對你們有什麼益處?

7

就像那些發聲的無靈樂器,例如簫或琴,若不發出清楚的音調,怎能使人明白簫或琴所奏的是什麼呢?

8

又例如號角吹出的訊號不清楚,誰會準備打仗呢?

9

你們也是這樣,如果用舌頭說出不清楚的話來,人們怎會知道所說的是什麼呢?你們就是向空氣說話了。

10

世上有許多種語言,沒有一種是無意義的。

11

如果我不明白某種語言的意思,那講這語言的,就以為我是個語言不清的人,我也會以為講這語言的是個語言不清的人。

12

你們也是一樣,既然你們渴望聖神的恩賜,就應追求多多得到建立教會的恩賜。

13

所以,那說舌音異語的,應祈求解釋的能力。

14

如果我用舌音異語祈禱,是我的靈在祈禱,但我的理智沒有作用。

15

我該怎麼辦?我應用靈祈禱,也要用理智祈禱;我用靈唱讚歌,也要用理智唱讚歌。

16

否則,假如你用靈讚美天主,但在場不懂舌音異語的人卻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怎能對你的感謝辭回答「阿們」呢?

17

你的感謝辭固然是好,卻不能建立其他的人。

18

我感謝天主,我說的舌音異語比你們眾人都多,

19

但在會眾面前,我寧願用理智說五句話去教導別人,也不說上萬句的舌音異語。

20

兄弟姊妹們,你們在思想上不要像孩子一般幼稚;面對惡事的時候要像嬰孩一樣,但在思想上卻應該成熟。

21

法律上寫着:

「主說:

我要用外邦人的語言和外邦人的唇舌,

向這百姓說話;

即使這樣,他們還是不聽我的。」

22

這樣,舌音異語不是給信徒作為證據,而是給不信的人;相反,所說的先知話並非給未信的人作為證據,而是給信徒。

23

所以,當整個教會聚在一起時,假如大家都說舌音異語,有不明白的人或未信的人進來,不是會說你們瘋了嗎?

24

假如大家都說先知話,即使有未信的人或不明白的人進來,就會被大家指證他的錯誤,受大家的審斷。

25

他內心的秘密被顯露出來,就必俯首至地,朝拜天主,承認說:「天主真的是在你們中間。」

26

兄弟姊妹們,該怎樣做呢?當你們聚會時,各人或要獻唱、或可教導、或有啟示、或說舌音異語、或解釋舌音異語,這一切都要為了有所建樹而作。

27

如果有人說舌音異語,只可以是兩個人,或最多三個人輪流說話,而且必須有人作解釋。

28

聚會當中若無人作解釋,說舌音異語的便要閉口,只對自己和對天主說話就好了。

29

說先知話的可以有兩三個人,其餘的人便要審量辨別。

30

假如某個坐着的人獲得啟示,那先講的就應閉口。

31

因為你們都可以輪流說先知話,讓大家一起學習,得到鼓勵。

32

事實上,先知的心神受先知自己控制;

33

況且,天主不是混亂的天主,而是和平的天主。在眾聖徒的各個教會中,

34

當會眾聚集時,婦女應閉口,因為她們不可發言,而應該順服,正如法律所說的一樣。

35

如果她們想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聚會中發言是有失體面的。

36

難道天主的話語是出於你們的嗎?或是僅僅傳給你們呢?

37

如果有人自以為是先知或屬神的人,就應承認我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38

誰不承認此事,天主也不承認他。

39

所以,我的兄弟姊妹們,應渴求先知之恩,也不要禁止人說舌音異語。

40

凡事要循規蹈矩而行。

註釋

14:1 - 14:40

兩種神恩:先知和異語

保祿在這一段討論的篇幅頗長,由此可見他要把問題說清楚,或者格林多人頑固而且不願理解保祿所說的話,因為他在結尾的語調顯出些微的生氣(37)。他們的團體聚會不僅出現分裂和歧視,而且混亂又毫無秩序,可能二者互成因果關係。從經文看來,有一組熱心的神恩成員似乎過分激動,他們在團體祈禱時常常插入冗長的「舌音異語」,但他們發出的聲音無人能夠理解,這使團體各人非常難受。
從經文內容看來,保祿特別細心地處理這個問題,似乎這不是個別的偶然事件。可能那個小組憑着神恩自認高人一等,便試圖以他們的方式壟斷聚會和團體的發展。保祿如今呼籲他們要做成熟的基督徒,在聚會中要顧及大眾的益處。他並不否定「舌音異語」的神恩,而是將其放在正當的位置上。聖神賜予各種神恩,目的只是為了服務團體和「建立教會」(12),這也是管治聚會秩序和評斷團體各項神恩的準則。每項事情有其合適的時間和地方,保祿以自己為例,他也有舌音異語的神恩,甚至勝過他們眾人,可是「我寧願用理智說五句話去教導別人,也不說上萬句的舌音異語」(18-19)。除此以外,團體也要關心那些外教者的益處,如果一個非基督徒來到聚會裏,看到所有的人同時發出不能理解的聲音,「不是會說你們瘋了嗎?」(23)。相反,「假如大家都說先知話」(24),他便會受感動,最終會跪下來承認,「天主真的是在你們中間」(25)。可是,即使是先知和教導之恩,也該按照秩序施行。
保祿好像突然想起,要吩咐婦女們在集會中保持沉默(34),看來與前文承認婦女公開說先知話和帶領祈禱的權利互相矛盾(11:5)。保祿的這些話的確引起許多學者爭議,甚至大部分學者認為那是在保祿死後才被人加插的字句,因為宗徒死後時代的基督徒團體越來越反對婦女擔任團體的職務(參閱弟前2:12)。如果這些是保祿自己的話語,上下文就該有更確切的解釋,例如保祿並非提出一條普遍的規則,而是要糾正某些婦女濫用聚會的時間,為了學習便不斷打岔發問,這樣使團體失去耐心,使聚會失去秩序。根據經文和上下文,這應是更合乎邏輯的解釋。
無論這些話是不是出自保祿,事實上卻反映了當時反對婦女的思想和偏見。那說明什麼呢?很簡單,這些話與基督徒的信仰無關,而是涉及當時的社會文化與教會的組織。其實,無論是保祿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訂立不可改變的規則,更何況那是基於大男人主義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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